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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近日出台《关于促进本市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广东省深圳市、天津开发区、北京石景山区和海淀区等地也先后出台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意见,互联网金融已成为当前最炙手可热的话题。面对这一新生事物,关于鼓励发展和风险防范之间如何寻找平衡的激辩,一直在进行。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究竟赢在哪里?简而言之,就是一个“劣势变优势”的故事。中国的手机普及率增长快,很大程度上因为之前固定电话布线较为有限;中国互联网电商爆发式增长,是因为很多偏远地区的实体商业发展过于缓慢。这样的发展劣势,由于某些技术的发展提供支撑,会催生跳跃式的发展,跨越过了在其他经济体发展过程中循序渐进的一些环节,直接跳跃到了新一代际,反而形成后发优势。据调查,世界各国互联网经济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中国已经超过了美国,达到4.4%,也印证了这样的后发优势。

互联网金融的诞生和突然繁荣,也有类似的成因。相比很多发达经济体,我国金融服务品种较少、金融服务资源总量有限,客户对于金融服务的需求难以得到充分满足,即便获得金融服务,也因金融行业市场化程度不够、相对垄断的性质,抑或金融机构技术、能力的局限,导致客户获取金融资源的成本居高不下。这样的情况下,当互联网金融业以低成本、精确匹配等优势出现时,很快受到了相当一部分客群的欢迎。

另外,互联网金融也赢在经济结构上。我国传统金融业从一开始就主要着眼于重要支柱产业、大型国企这样的“大块头”需要的金融配套服务,近年来才逐步导向中小企业。而互联网金融在诞生之初,就瞄准了大量“草根”创业型企业甚至淘宝网店小商户的融资难问题;同时还抓住了量大面广、却未被传统金融足够重视的社会富余资金。借助互联网的低成本、批量化匹配技术优势,“草根金融”服务“草根企业”,“草根通过草根向草根借钱”的模式就很快风生水起,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益补充。

然而,既然互联网金融将成为金融体系的组成部分,那就不应该游离于监管框架之外,就应该有相应的准入,也应有相应的监管。从某种角度看,合理的监管,也是扶持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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