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孵化
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全媒体

扫描分享

本文共字,预计阅读时间

近日,证监会委托证券业协会起草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甫一出台,其“高门槛”就引起了业界一片哗然。如果按照这个征求意见稿严格执行,股权众筹行业恐将随之变局。

而纵观这些高门槛,“投资单个融资项目的最低金额不低于100万元;而具备投资的公司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其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无疑最为行业难以接受。

曾几何时,“人人都是天使、全民天使”响彻在股权众筹的天空,而其也在草根的支持下一路高歌猛进,并成就了中国式众筹大爆炸。而此征求条款的出现,无疑浇灭了甚至一些中产阶级参与股权众筹的梦想。

而高门槛的表现远不止此,除了累计不能超过200人的规定之外,“股权众筹平台只能向实名注册用户推荐项目信息,平台和融资者均不得进行公开宣传、推介或劝诱”也是敏感异常。因为这意味着目前行业普遍采用的打开网站就看到项目展示及赖以利用微博微信、qq等社交工具公开推广进而提高募资效率的宣传方式将被禁止。

这无疑将使得本就处于亏损边缘的股权众筹行业雪上加霜。要知道除了个别平台的项目质量较高外,很多平台上的众筹项目普遍比较草根,如果再在宣传上没了优势,其效率更加难于保证。

而这种窘境,在此前的几天还是一片明朗。那时国务院正式提出了要“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李克强总理更是连续两次在不同的场合公开提及股权众筹。随后证监会、证券业协会组织的“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座谈会”上,证监会更是释放出了“鼓励行业发展”、“宽松的监管环境”、“进行股权众筹公开发行的试点”等积极的信号,这让业界感觉收获了意外之喜。

造成这种高门槛落差的原因,除了“未经核准,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及“大众投资者通常不允许直接或间接参与高风险投资”等一些法律法规的障碍之外,根本原因还在于股权众筹早期发展的不规范引发了监管层的担忧。

事实上,在国内股权众筹处于“三无”(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状态的早期,在私募发行和公开发行上,没有清晰的界限,尤其是何为“特定对象”的界定上模糊不清,并做过了头。如针对200特定人的“红线”,以股份代持等创新的方式巧妙规避,把大量的明显不合适的投资大众引进了平台。而空前盛行的自融和不透明的披露方式,让领投和跟投的方式变异,演变成项目方巧设领投圈钱的把戏,让好多投资人损失惨重,甚至触碰了200人的法律红线,造成非法发行证券和非法集资。

当然,我们应该看到股权众筹行业的发展才刚刚开始,有一些不规范也在所难免。我们不应当,因此而制定一刀切的政策,允许区分一般投资人和专业投资人并进行不同标的和不同级别的投资区分也未必不失一个好办法。要知道股权众筹对于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作用还是显而易见的。

此次征求意见稿对众筹项目不限定投融资额度,对股权众筹平台的设立和准入采取了较为宽松的环境,也都是以前行业所未曾料想的,我们理应为之欣慰。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为作者授权未央网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猜你喜欢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iweiyangx”
关注未央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互联网金融领域前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