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孵化
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全媒体

扫描分享

本文共字,预计阅读时间

摘要:据一位踩过雷的资深投资者所述,他从从事网贷行业的朋友那得知了不少内幕。这其中究竟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呢?

担保模式,从2009年红岭创投首推后抓住市场焦点而迅速崛起,到目前为市场上绝大多数P2P网贷平台所采用,其面世确实给许多不敢试水的出借人吃了个定心丸。然而担保模式真的就给P2P网络借贷套上一把安全的锁吗?可以看到许多理性的投资者已经不再盲目乐观追从。根据一位踩过雷的资深投资者所述,他从从事网贷行业的朋友那得知了不少内幕。这其中究竟有什么不能说的秘密呢?诸位看官就随小编一起来揭秘吧。

爆料一:被玩坏了的第三方托管

资金独立托管是P2P行业各大平台的标配,但许多人可能并不知道托管不同监管,监管会对账目审查监督管理,托管只能简单执行操作指令,既无审查权限又无监督管理权限。许多跑路平台伪装贷款人在资金托管方开N多个账号,而资金托管平台根本无法监管,让它转账就转账让他打款就打款。所以说:第三方托管不能从根本上起保障作用,只能增加平台跑路难度,有托管的平台不一定就是安全平台,关键还是要靠自律和行业监管以及平台风控措施。

爆料二:只做信息撮合服务,风险投资人自担!

为降低平台自身风险,平台让投资人风险自担,滋生了平台风控措施安全隐患。其实平台那点儿风险备用金肯定不够填补坏账--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爆料三:真出了事,担保公司不承担责任?

都是担保,担保公司还有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之说。一般担保基本意义不大,连带多或许还管点用儿。但是现在大多数P2P平台使用的第三方担保都是一般担保。

1.平台自身担保

为响应央行4条红线不碰原则,平台自身担保基本退出历史舞台。目前多采用风险备用金模式,但这种方式正常运转的前提是:风险备用金必须大于平台坏账率。一些不太正规的P2P平台仍然存在,仍使用自身担保模式,一旦逾期违约客户增多,跑路、倒闭都是必然的!

央行对P2P行业贯穿4条红线坚决不碰原则

1)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

2)要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3)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

4)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一般担保公司担保

一般担保公司的担保责任可分为: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前者是指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若没有确认借款人完全没有还款能力时,担保公司是没有义务兑现担保承诺的;若遇到老赖,担保公司更不会主动承担还款责任。有事甚至找不到借款人,投资人连起诉担保公司的权利都没有。若担保金额超出担保公司能力,担保公司完全可以通过申请破产拒绝代偿。

现在大部分P2P平台提供的担保都是一般担保责任,投资人签约时一定看清楚,千万别被业务员所谓的保本保息给蒙骗了,因为最后都会以合同约定为准。

连带责任则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通俗地讲:如果借款人届期不还款,投资人可以直接要求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公司不兑现承诺,则可直接起诉借款人和担保公司,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但投资者应该知晓,目前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属连带责任的P2P平台可谓凤毛麟角,所以一定要擦亮双眼,谨慎投资!

3.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

融资性担保比第三方担保上一档次:

1)就注册资金来说,普通担保公司只要五十万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金额较大,一般在五千万甚至一个亿以上。

2)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必须由省金融办颁发经营许可证,普通担保公司则不需要。

根据规定,担保公司担保资产规模与自身注册资本规模之比应小于10,但国内真正能做到的恐怕没几家,连P2P行业大佬都未能实现。

3)投资人直接购买财产险得到保障,既风险自担又转嫁风险

客户通过某些平台投资时,自行购买财产险,既降低风险又转嫁风险,目前是国内最先进的一种投资人本金保障机制。通过购买财产险进行风险转嫁,但保险公司也不傻--风险太高,肯定不干!保险公司选择确认合作伙伴时肯定对P2P平台的坏账率进行系统性调查。

第三方担保模式实际上并不能消除网贷平台风险,而只是实现了风险转移。正如某知名P2P平台创始人所说:本金赔付其实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实现了为出借人保本,但另一方面却增加了网站自身的风险。所以,这就对平台的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为作者授权未央网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猜你喜欢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iweiyangx”
关注未央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互联网金融领域前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