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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向被视作亚洲的金融中心,还经常被拿来同上海、伦敦甚至纽约作比较。而对股权众筹这种创新金融形势,新加坡政府自然是在积极的监控这一领域发展。新加坡货币当局还未出台任何股权众筹政策,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就已先行一步,准备建立众筹平台为新兴企业注资。

而在相隔不远的马来西亚,当地证券委员会已经推出了一系列股权众筹创新政策,包括发布监管意见征求稿以及组织马来西亚第一个众筹大事件——SCxSC论坛。对于普通人来说,马来西亚引进股权众筹协议可能并不是什么大事,然而,思考一下就会发现,这里有更多的隐含意义,特别是对于新加坡的公司和新兴企业的生存环境尤为重要。

作为必要的背景信息,我将重点说明SC协议书中呈交的建议的几个方面。鉴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拥有相似的法律体系,读者们能够感受到新加坡自己的股权众筹协议会是什么样的。

满足市场需求—通过“死亡谷”为企业注资

为了帮助企业获得所需资金,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SC)提议,允许企业运用股权众筹,帮助他们募集发展资本,最高500万林吉特封顶。这样一来,初创公司和其他企业都可以通过股权众筹接触到投资者。

要说初创企业或者中小型企业面临的主要挑战,最有可能的答案就是募集资金。当企业融资目标上升到1000万美元左右时,挑战就更大了。用初创界的说法,100万到1000万美元的投资范围被称作“死亡谷”,在最初募集资金过后,正是在这个阶段,大多数新兴企业由于很难再募集到资金而不能取得成功。

一些人可能会说,像新加坡这样的地方,不需要股权众筹,因为这些地方新兴企业的生存环境充满活力。理论上说,快速发展的新兴企业获得他们所需的资金不存在任何问题,因为那有很多政府拨款、企业培养项目和专业投资人。然而事实是,为新开办的企业投资并不是这么容易,经常还充满挑战。

例如,专业的投资资金通常有特别的要求,比如他们可以把钱投在哪儿,他们不会为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公司投资。除此之外,这些资金本身就是从高资产净值的投资者那得来的,因此,这些投资的主要目标就是获取好的收益。因此,在特定的时间内,那些被认定不能获得高额回报的公司,就不可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资金。

对比而言,股权众筹不存在专业投资资金面临的相同限制。从大众中获得的资金支持并不仅仅依赖企业获得高额利润,因此,还未实现全面发展的潜力企业也就有了进步的空间。

大众参与—保护VS参与

股权众筹的另一个优点在于为企业提供了接触大众的机会。股权众筹给了消费者话语权,让他们去决定想要支持那个公司。众筹也充当了实时市场反馈的作用,通过这个机制,那些在众筹网站上公布他们机会的公司几乎立即就能获知消费者的反馈。

除去这些优点,股权众筹也不是没有任何风险—特别是在创办新兴企业失败率如此之高的今天。虽然有很多像谷歌、亚马逊等引人注目的科技公司,新兴企业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高失败率。《华尔街日报》的一篇文章写道,75%由风险资本支持的新兴企业破产了,因此,允许“对金融缺乏悟性”的消费者参与股权,可能为他们带来额外的风险。

因此,一些国家试着通过只允许授信投资者参与股权众筹交易,来减少消费者面临风险的机会。美国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在JOBS法案颁布两年多以后,目前只有有授信投资者可以在能够提供金融回报的众筹网站进行投资。放眼未来,授信投资者并不缺少投资机会。此外,限制众筹人群可能会极大地减少众筹的发展规模以及股权众筹的可接触性。

然而,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正提议允许授信投资者和散户投资人都参与到股权众筹交易中去。授信投资者不存在投资限额,而为了保护“对金融缺乏悟性”的非授信投资者,建议每笔交易不超过5000林吉特,每年投资不超过50000林吉特。

结论

最终,股权众筹被设定成为上百亿美元的产业,现在也已经有证据显示其取得的早期成功。例如,2013年末美国证券和交易委员会宣布,已有300多家公司向其递交文件,通过向大众筹集资金的方式募集了大约价值22亿美元的资本。

在欧洲和澳大利亚,也有类似的股权众筹网站,这也显示了这样的企业模型的可操作性。发展趋势显示,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都已做好了准备,要从这个新的发展区域获益。虽然马来西亚有某些先发者的优势,但是谁会最终在东南亚的股权众筹中获胜,仍然难以定夺。然而,有一点是确定的,不管谁是最终赢家,前方等待我们的都是一个新兴的股权众筹市场,十分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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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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