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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李克强总理在答记者问时明确提出,允许个案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这一表态有着极其重要的指向性意义,它表明,以往对金融风险特别警惕的各级监管部门,终于在“个案性金融风险”上松口。而这也意味着,今后为投资人兜底的思路几乎可以肯定会被打破。否则的话,投资人匮乏的风险意识可能将引发更严重的问题。

什么是“个案性金融风险”?恰好几天前开始流传的陆金所2.5亿坏账的传闻可以成为非常好的例证。在这场传播范围很广的事件中,很多媒体和投资人都没有理解风险的真正含义,便开始要么一味追求传播所谓大新闻,要么稀里糊涂地开始担惊受怕。

笔者作为银行职员,一向对P2P的行业风险估计得只高不低,可是依然认为这次陆金所实在有点冤。这一事件正是典型的个案性金融风险,不仅和陆金所平台的P2P产品关系不大,对该平台背后的平安集团也影响不大。在此,我们需要仔细思考两个问题:一是坏账和陆金所卖的P2P产品究竟是什么关系?二是坏账能不能动摇评估陆金所风险的基础?

关于第一个问题,结论很简单,所谓的“陆金所2.5亿坏账”传闻,和大家能在陆金所买到的P2P产品无关。

根据最初的信息源,遇到坏账的不是陆金所,而是陆金所旗下的保理公司平安国际商业保理,由于其中出借给陕西金紫阳集团的2.5亿借款已到期,不得不启用资金池偿还投资人本息。

这里涉及很多人对陆金所的一个误解。陆金所是一个交易平台,上面不仅有陆金所自己的P2P项目,也有平安集团旗下其他公司出售的理财产品,还有彻底与平安集团无关的公司也在上面出售理财产品。把这些理财产品都简单归类成“陆金所的P2P”是完全错误的,不同产品根据背后的资产有着不同的风险。

这次遇到坏账的公司是“平安国际商业保理”,尽管在陆金所旗下,但是它的项目并没有直接当成理财产品出售。所以,如果真要担心陆金所的风险,要回到具体的理财产品上去。例如,陆金所的正牌P2P理财“稳盈-安e”是个人借款,又是平安自己来担保本息,和面向企业的保理业务彻底没有关系,自然得不出风险高的结论。

反过来说,通过这件事也该知道,大金融集团不是万能的,也可能出现坏账。如果你买到的理财产品对接的资产出现了坏账,照样有赔钱的可能。

这里就引出了第二个问题,大家当初为什么认为陆金所风险低呢?

如果有点坏账的风吹草动,就认为陆金所风险变高了,说明之前认为风险低的基础是它不会出现坏账。要是有人以这样愚蠢的方式判断风险,就算这次在陆金所上不栽跟头,下次也会在其他P2P平台上栽跟头。

所以,大家之前认为陆金所风险低,恐怕并没有几个人去真正考察它的风控体系,看重的只是陆金所背后的平安集团,认为它家大业大不会出乱子。把平安保理的2.5亿元逾期项目放在平安集团银行、保险、信托等整个混业金融大盘子中看,根本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第二还款源、坏账处置等手段也非常多,不会像小P2P平台那样因为一笔坏账跑路。

本文不是要鼓吹P2P风险低,恰恰相反,那么高的收益放在那里,凭什么风险会低呢。有风险不是问题,怕的是投资人没有通过合理的证据评估P2P风险,陷入听风就是雨的境地。

从允许发生个案性金融风险的新定位来看,未来需要投资者为自己的决策承担责任。如果老是觉得拿到高收益就可以闷声发大财,那么真遇到个案性金融高风险时,又怎么能要求融资平台掏钱兜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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