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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阿里巴巴"无奈"美国上市,到近日监管部门主动抛出橄榄枝邀请互联网企业上市,短短半年时间,互联网企业的上市之路似乎天堑变通途。政策的暖风是否真的意味着利好政策的落地,行业内有着自己的看法和声音。

上市悖论:先盈利还是先融资

阿里巴巴在纽交所成功上市,表面上是中国的领军企业迈向海外的重要标志,是值得骄傲的行业盛事。但光环背后也引发了众多的思考:为什么这样一家成功的电商企业,不选择融资环境相对熟悉的国内上市。究本溯源在于中国证券市场的准入条件,首先企业不能包涵外资资本,其次必须同股同权。

阿里巴巴的众多创业合伙人同时也是股东,这一群体占有了大部分股权,在企业的经营决策中拥有绝对的主导力,这是不合乎准入条件的股权架构。阿里巴巴是中国当下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一个缩影。在企业的草创阶段都是由少数懂技术,懂行业的合伙人主导企业的经营方向。在经历了几轮融资之后,合伙人的股权被稀释,但权力并没有被分化,从而形成了同股不同权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存在也有其合理性,企业的经营方向应该由具有相关领域知识的人来把控,如果强行同股同权,会出现门外汉掌管企业的状况,这势必会带来经营不善甚至倒闭。

股权结构问题之外,摆在互联网金融企业面前的另一个难题就是上市的盈利性要求。谈及盈利性,京东等大电商每年尚处于濒临亏损的边缘,遑论现在正处在起步阶段"赔钱赚吆喝"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人人聚财合伙人黄芳认为,互联网金融业并非不具有盈利的能力,而是其能力并不会在短时间内展现。"做小微,做大数"是互联网金融的商业逻辑,但在规模没有达到一定程度之前,大数的作用将无法体现。规模的扩大需要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企业希望借助证券市场来完成融资以扩大规模从而盈利。但证券市场要求企业先具有盈利能力才能融资,如此便形成了不可解的悖论。

政策预期:是导向还是安慰

面对A股的高门槛,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转向了"新三板"。"新三板"服务创新型小微企业,不设门槛,看上去是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非常友善的平台,但事实上"新三板"自身具有很大的流动性缺陷。首先挂牌企业并不是真的"上市","新三板"是一个相对不公开的市场,不允许直接投资。其次,议价机制也相对单一,企业为了促成交易往往会拿不到自己期望的价格。选择"新三板"上市,一些企业看重的是它所带来的公信力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但经过上市审核后,一些内部管理混乱的企业,被强行要求定期公开财务报表,反而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黄芳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核心在于打造金融,而非追求短期品牌知名度的提升。

近期主流媒体普遍认为A股上市的门槛将会下降,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将会迎来春天。但是,利好的消息并不意味着利好的政策可以迅速地制定和落实。因为证券市场的"游戏规则"变更从来都是以年计算,当初"新三板"从提出到最后落实用了近10年的时间,可想而知已经稳定运行了多年的A股体系变更所要花费的时间。究竟这样的一个政策何时可以落地,目前尚无准确的答案。另外,规则的变更必然会触及到一些既得利益者的"蛋糕"。门槛的设立代表着监管的权力,降低或者撤掉门槛就相当于弱化或者剥夺权力,其中会遇到何种的阻碍也可想而知。最后,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一次主流媒体和监管部门的示好,是紧跟着总理谈及互联网+、互联网金融之后进行的。所以,不可排除其中有"指挥棒"的作用,安慰的意义大于导向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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