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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人人都明白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的道理,但在目前P2P网贷行业仍无有效法律监管的大环境下,对于P2P网贷投资者来说,P2P网贷平台是否会卷款跑路和投资本金和收益有无保障却一直才是最让他们担心和关注的问题。我国P2P网贷平台当下已经陷入了比较激烈的竞争状态,为了打消投资者们的担忧,获取更多的用户,平台们费尽心思,想方设法来为自己增信,渴望可以获得投资者们的信任。本文就以目前市场上存在的主要的增信方式为基础并结合具体的实施平台来讨论增信方式的有效性和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是指P2P平台从自有资金中或者收取用户的费用中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当平台贷款项目出现严重逾期时对投资人的损失的一种非义务性的垫补。为了保证其真实性,风险准备金一般由第三方银行代为托管,银行每月按时出具托管报告。风险准备金是目前P2P网贷行业比较多见的一种平台自我增信的形式,目前平台例如人人贷,宜人贷,拍拍贷实行了此项保障制度。以拍拍贷为例,其风险准备金由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托管并每月出具托管报告,准备金来源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拍拍贷自有一千万资金,二是,拍拍贷向“逾期就赔”专区的借款人收取的费用。具体方式是当借款人逾期未还款超过 30 日时,拍拍贷将按照“风险备用金账户资金使用规则”从风险准备金账户中提取相应资金用于偿付借出人在该笔逾期就赔列表项下剩余未还本金和逾期当期利息金额。资金赔付顺序是先由拍拍贷风险备用金账户中自有资金进行补偿,自有资金不足时再使用收取的费用予以偿付。

风险准备金制度极大地解除了投资人投资P2P网贷时最主要的担忧,为投资人提供了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分散了投资人投资行为所带来的信用风险,为投资人营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的投资环境,保障了理财人的权益,是高质量的增信手段之一。但是风险准备金制度也存在其自身无法避免的弊端,首先,风险准备金制度是P2P平台出于自我增信的目的而自己提出的,是一种非义务性的行为,没有法律强制性,其最终解释权归平台所有,因为按照民间借贷法规定,作为民间借贷的居中人是没有义务承担借款人在借款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所以如果万一平台突然宣布其无效或者将其废除,在法律上,平台最可能的罪名是涉嫌虚假营销,同时平台可以拒绝垫付借款人的损失,借款人同样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其次,数据不透明,按道理平台的风险准备金额度应该与平台的贷款余额等同时投资人才能获得完全的垫付保证,但目前实施风险准备金制度的平台并没有定期公布其贷款余额信息,虽然从专业的角度看,逾期率不可能是100%,所以并不需要风险准备金100%与贷款余额等同,但不透明的信息设置很难让人信服风险准备金制度的效力。再次,平台即使实施风险准备金制度,即使其额度等同甚至是大于贷款余额,虽然由第三方银行托管风险准备金,但其最终归属和使用权仍旧属于平台,垫不垫付,垫付多少还是平台说了算。当出现平台也承受不起的风险时,在利益面前,具有商业属性的P2P平台很难做到“先人后己”。

二、担保垫付模式

红岭创投开创了中国P2P网贷行业担保垫付模式。担保垫付是指P2P平台与第三方担保公司合作,担保公司担保某些借款项目,如果担保的借款项目出现逾期,则由担保公司代偿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目前投哪网,积木盒子等平台采取此项制度来保证投资人的利益。以积木盒子为例,河北融投是积木盒子最大的合作担保公司之一,其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项目很多由河北融投担保集团中小微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本息担保,并由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提供再担保。

担保垫付无疑是有效的增信方式之一,其不仅可以帮助P2P平台获得更多的信任,而且可以有效地为投资人获得逾期后的垫付,此模式着实是在为投资人利益考虑。但不久前河北融投爆出新闻称其将暂停目前所有的担保项目,而受到波及的P2P平台就有积木盒子,这恰好说明了担保垫付模式也是存在的弊端和缺陷的。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有时平台成也担保公司,败也担保公司,爆出此条新闻后的河北融投不仅没有给积木盒子增信反而是“坑”了积木盒子。虽然说河北融投事件只是一个个案,但其深刻地说明了P2P平台在选择担保公司时的重要性。首先一些小的担保公司资金有限,其全部资产作为抵押都不能够垫付P2P平台的融资项目时,此担保公司是不具备相应的担保能力的;其次,有的P2P平台为了增信但又想“肥水不流外人田”而自己开设担保公司,这类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值得质疑;第三,担保公司的担保信息属于商业机密,一般不对外公开,P2P平台很难考察到担保公司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剩余担保能力。

三、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托管

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托管是指由第三方支付平台为P2P平台开设资金托管账户,让平台投资人和借款者的资金不经过平台账户而完成借贷过程,从而避免平台自设资金池的风险,防止平台卷款跑路。当投资人汇款投资时,钱先由投资人的银行账户转向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投资人账户,如果借款成功,则由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借款打入借款者的银行账户,如不成功则由第三支付平台返还给投资者;当借款者汇款还钱时,钱先由借款者的银行账户转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借款人账户,再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汇款给投资者。

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托管模式刚刚在业类被提出时得到了一致的好评,甚至很多行业资深从业者断言这将成为未来P2P行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从操作层面审视这种模式的确可以得出此模式可以有效防止平台自设资金池和卷款跑路的风险的结论,但是这种模式存在的局限性也是非常明显的。前段时间,爱增宝平台跑路事件恰好揭露了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托管模式的问题之所在。爱增宝平台虽然与易宝支付之间签署了第三方资金托管协议,但是爱增宝并未将资金真正的放入托管账户,所谓的托管只是假托管,而作为第三方托管平台的易宝支付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因为易付宝没有责任和义务公布平台资金托管信息,同时平台对托管账户拥有最终归属权和使用权,资金托管信息属于平台的商业隐私,在没有获得平台的许可下易付宝是无权对外公布的。

另一方面,有的P2P平台实行“伪第三方支付托管”模式,虽然平台自我宣传对借款人和投资人的借贷资金实行第三方支付托管,但实际上当借款者和投资者在线操作汇款时,汇款页面并没有跳转到第三方支付页面,而仍旧是平台的账户页面,从技术上证实这时的资金已经不可能接受第三支付平台托管了,而一般P2P投资人不太懂得第三方支付资金托管的技术流程而被蒙骗。P2P平台数据造假也是瓦解第三方支付平台资金托管效力的重要因素,虽然第三方支付平台接受平台的要求为平台做资金托管,但资金账户的归属权和使用权仍旧属于平台,当平台如果伪造借款人或者投资人将托管金额转入平台自己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是无法知晓的,而就算知晓,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第三方平台没有动因去戳破,而投资者们遭遇的风险并未得到把控。

四、P2P平台与小贷公司合作

P2P平台与小贷公司合作是平台利用小贷公司长期从事民间借贷业务的优势对借贷业务进行进一步筛选的合作模式,其实质是P2P平台为把控风险选择优质借款人的一个过程。与小贷公司合作一方面可以节省P2P平台自身考察团队的考察成本,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把控风险,减少高逾期率的可能。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有效的增信方式,对于投资者来说是受欢迎的。但是这种模式也存在较高的风险。如果认为P2P平台从小额贷款公司接过来的业务风险小的话,那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实际上随着环节的增多,不确定因素增多,风险其实是增大了。举个例子,你有一件宝贝,你不想让其他人知道而且花了重金聘请保安公司进行保护,如果你觉得找的保安公司越多你的宝贝就越安全,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如果你找的保安公司越多,就越多人知道你的宝贝,你的宝贝被盗的风险就越大。P2P平台跟小贷公司合作接过来的贷款业务,虽然是经过小贷公司的审核的,但是如果是优质的业务小贷公司为什么要跟P2P平台合作呢,为什么要跟P2P平台分羹呢?

在中国,民间小额贷款公司鱼目混杂,对于P2P平台来讲很难识别出优质诚信的小贷公司,如果小贷公司将自己坏账伪装成优质的项目交给平台或者说小贷公司与无还款能力的借款者谋和勾结造假资料欺骗P2P平台,投资人同样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

金融的核心就是风险,不管怎样添补防止风险的手段,其结果或许都是徒劳的,因为存在有些不可能避免掉风险。P2P平台的增信手段实质上是P2P平台的自我营销,其目的只是暂时让投资人低估自己所面临的投资风险,从而在收益的驱使下自愿掏钱为平台做嫁衣。不过,这并不代表做好风控是没有意义的,良好的风控体系是大多数投资人利益的保证。目前中国征信体系严重滞后于P2P网贷的发展,平台做好借款人的征信体系是未来P2P平台自我增信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不过对于中国的P2P网贷行业来说,政府尽快出台相关的监管政策或许才是目前最紧要和最有效的增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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