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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数量已超过沪深两市总和,突破3000家。作为去年承办新三板法律事务最多的律师行,总是有企业和业内朋友来咨询,是否可以帮网贷平台、众筹平台和网络理财类机构走向资本市场,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咱们要看清革命形势,找准互联网金融能下手的点。

1、央行《指导意见》是特赦令?

新三板,即全国性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系统,主要针对的是有一定产品、有一定模式、处于发展初期的高科技公司。互联网金融在我国迅猛发展,依托的是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思维,具有强烈的创新性,完美契合新三板市场设定的理念。然而,由于监管层一直未能对互联网金融的性质定性,导致了互联网金融企业无法准确定位,出于政策风险的考量,一直被新三板系统拒之门外。一些想要在新三板挂牌的互联网企业只能另辟蹊径,给自己戴上高科技公司的帽子,希望能以被认可的身份进入三板市场,入场可谓艰难。《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落地,明确提出要拓宽从业机构的融资渠道,改善互金企业的融资环境。鼓励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在主板、创业板等境内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指导意见》给了互联网金融企业一个名分,使其可以以监管认可的身份正大光明的挂牌新三板,但《指导意见》并非为互金企业开了绿色直通车,只有符合条件的优质从业机构才有机会进入三板市场。可见,资本市场不是谁都可以进的,只有有能力的企业才有资格入场。

2、互联网金融企业,蠢蠢欲动

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经过一年“烧钱模式”的跑马圈地以后,大多数的P2P公司都开始积极谋划上市进而拓宽融资渠道。去年Lending Club的上市,更是点燃了我国P2P平台上市的热情,多家P2P平台都正式对外宣称IPO计划,并通过多种方式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方案之中,以期正式登陆A股市场,但截至目前,尚未有P2P平台正式登陆资本市场。《指导意见》落地,虽然也倡导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上市融资,但基于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发展现状,入主主板市场还有很大的困难,而登陆新三板则是更为现实的选择(也有新三板内部policy对互金平台较为慎重的消息传来)。一方面,新三板是注册制,能够快速便捷的进入;另一方面,新三板对于财务等数据没有严格的营利性指标要求,尚处于发展早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容易满足。一些平台的负责人和飒姐说起,其实早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他们就已经开始筹备在新三板挂牌,现《指导意见》虽已出台,但仍需要等待具体的政策明朗才做下一步打算。虽然互金企业态度比较谨慎,但诸多企业已经蓄势待发,蠢蠢欲动。

3、新三板流动性堪忧

新三板的投资主体包括机构和自然人,且对自然人主体设定了较高的投资门槛。个人投资者需满足证券类资产市值300万元以上以及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的要求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的自然人才能成为合同的新三板投资人。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有两种:一是投资者买卖双方在场外自由对接,协商并确定买卖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场,委托主办券商办理申报、确认成交并结算;二是买卖双方向主办券商做出定价委托,委托主办券商按其指定的价格买卖不超过其制定数量的股份,主办券商接到此委托后,并不积极作为,寻找相应的买家或卖家,而是将定价委托申报至股权代办转让系统登记备案,并等待一个认可此价格的买家或卖家出现,对手方如同意此定价且愿意为此交易,仍需委托主办券商做出成交确认委托,一旦该委托由主办券商做出成交确认申请,并在标的股份存在且充足、买方资金充足的情况下,交易才能成立。由此可见,新三板交易中,高门槛限制了自然人投资人的进入,非典型的指令驱动机制属于一种愿者上钩的被动交易机制,两者的结合,影响了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

综上,互联网金融只有通过资本市场才能做强做大,因此寻求上市发展是广大平台的必由之路,面对主板市场的苛刻要求,互金企业转变思路,在新三板挂牌未尝不是明智之举。《指导意见》已经吹响了互金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号角,飒姐预计,在不远的将来,互金领域将迎来一波集中的“上市潮”,大家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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