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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央行)在8月24日出手,取销了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因为其涉嫌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全国首例《支付业务许可证》注销事件,结束了中国第三方支付牌照只发不撤的局面。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了帮助大家更加了解第三方支付机构违规挪用客户备付金的行为,以及对那些还行走在边缘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起警示作用。本文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如何挪用客户备付金等相关问题进行以下阐述。

一、什么是客户备付金?客户备付金所属银行账户的属性是什么?

客户备付金,即指客户预存或留存在支付机构的货币资金,以及由支付机构为客户代收或代付的货币资金。《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接受客户备付金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在商业银行开立客户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虽然说有文件规定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动用账户资金,但是第三方支付机构很多不是按照规定做的,甚至有的银行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第三方支付机构即使拿着账户里的钱去做理财或者一些投资在操作上也是没有障碍的。这样其实意味着现在大部分的客户备付金账户只是具有基本存款账户的性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银行对其日常资金划拨并无监管义务。

二、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什么挪用客户备付金?

一般来说,客户备付金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存入银行专用账户的钱,本身不属于第三方支付机构,但是根据央行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客户备付金的利息归属确定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利息收入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净利中的比例只能占5%。原本客户备付金是在交易过程中由第三方公司支付给货品卖方,客户备付金的金额是巨大的,但其产生的利息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收入却是九牛一毛的。那么在可以通过存管账户随意划拨客户备付金,且缺乏监管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机构面对这笔数额不小的资金,会老老实实仅用它来赚取利息吗?

三、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如何挪用客户备付金的?

实践中,第三方支付机构一般在银行开两个存管账号,一个是收入账户(即客户备付金账户),另一个是支出账户(该账户用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日常经营支出)。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随意将客户备付金账户中的资金进行划拨,一般他们只需要将客户备付金账户中的资金打入支出账户,从而用该账户的钱进行理财,方法有以下两种:

1、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利用客户备付金账户中的钱购买货币基金得到投资收益,包括通过错开期限在银行购买理财等。

2、第三方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业拆借行为获得短期收益。所谓拆借,即借贷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资金的出借和偿还,利息通常按天计算。手中资金多的银行可在市场上贷出多余的资金,到期收回资金后还能享受约定的利息收益。

据了解,目前银行业从今年开始全部升级客户备付金账户为专用存款账户,预计将在年底前完成全部升级工作。升级为专用存款账户以后,每个账户后面都将备注客户备付金这一项。因此银行虽然做不到对企业资金划拨的控制,但是能做到监管每一笔支出的走向,这将大大提升银行的监管能力,同时第三方支付机构也不能毫无顾忌地挪用客户备付金账户里的资金。

央行此次撤销“易士企业”支付牌照起到了敲山震虎的作用,随着银行监管越来越严格,第三方支付机构挪用客户备付金等违规操作的空间也越来越小,第三方支付行业将势必迎来一轮洗牌,接受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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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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