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孵化
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全媒体

扫描分享

本文共字,预计阅读时间

今年,随着平台数量的不断增长,股权众筹已步入高速成长期。如何鼓励行业发展又防控系统性风险,如何避免互联网金融的另一分支P2P平台扎堆跑路现象,恐怕是监管层考量的重点。

眼下,针对股权投资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对众筹平台的投资者范畴进行制度性的定性、约束和扶持将是关键。

在这一点上,美国的JOBS法案显然是最佳借鉴范本。该法案全称《创业企业扶助法》,法案的第二章和第三章都和众筹相关,第三章的名字就叫众筹。其中,第二章已于2013年9月生效;而第三章则将于今年生效。

这一法案的签署被美国《福布斯》杂志称为对美国创业早期融资产业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待第三章生效后,将突破三件事:一、允许初创型企业一年内,进行小于一百万美元的公开小额融资;二、降低小额集资的投资者门槛;三、众筹网站成为SEC注册会员后,即可被豁免注册为证券经纪商。

可以看到,JOBS法案的思路是在防止欺诈和减少信息不对称基础上,对众筹网站进松绑。这样的思路如何和中国版的JOBS法案进行对接?

笔者在和几位众筹网站创始人交流时,得到了几个模糊的说法。如“普通白领,为房贷车贷发愁的人不适合玩众筹”或是“要参与众筹,一次损失几万块不能太心疼”。

按照《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具备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定义为,“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或“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这一办法中的合格投资者概念去年公布后,诸多业内人士认为其门槛设定的并不高。而近期基金业协会的建议是,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不过,股权众筹生长的土壤显然与上述定义里的合格投资者范畴有所不同,股权众筹很大意义上是为“屌丝们”提供投资机会,即小额投资需求。根据福布斯《中国大众富裕阶层财富白皮书》,2012年大众富裕阶层的过半以上家庭年收入过半以上都在11万至50万之间。而原来的“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限制则显的有些苛刻,不少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股权众筹的投资者年收入门槛可在11万至50万这个区间内取。

“这个界限难界定,不过个人金融资产60万至100万的投资者,用其1%~2%做股权投资,即使损失了,也至于太心疼,高端屌丝可以入局。”某业内人士称。

之所以股权众筹的监管引发诸多关注,皆因股权众筹出现后,对其非法集资等的非议就没有断过,这也成为股权众筹发展的最大桎梏。第一批众筹网站点名时间等平台,由于顾虑法律障碍,始终避免触碰股权融资禁区,上线的项目也不涉及具体资金回报。

因此,若要鼓励股权众筹模式创新,必须对过去两种禁止的融资形式适度松绑:一是小额公众集资;第二初创型企业在相关平台上公开发行股份。少了这两条,股权众筹寸步难行。

当下,另一个敏感问题是众筹网站是否可以设立投资资金托管账户。若证监会允许这样做,众筹网站的定义将成为一个真正的小型资金门户。

回头再看近期频发的P2P跑路事件,央行的态度很明确,依旧鼓励相关机构大胆尝试。对于股权众筹,从业内公司负责人对记者反馈的态度来看,目前证监会呈支持态度。

如何在监管中体现为创新托底,让股权众筹平台在适度监管的范围内先行先试,则要看监管者的包容和智慧。

将来政策具体如何出台,眼下不得而知,但是过去只能向家人和朋友寻求资金帮助的创业者,未来将在法律的庇佑下从公开渠道获得投资资金成为必然趋势。同时,过去社会难以找到出路的投资资金,也能分流到股权众筹平台,获得相应的收益。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为作者授权未央网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猜你喜欢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iweiyangx”
关注未央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互联网金融领域前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