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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注:文章系作者于2014年写成的稿件,文章从P2P平台本身的风险控制手段及市场属性角度切入,做了非常深入的解读,部分观点即使到现在也仍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关于网贷的兴衰论战一直时有发生,加之今年已经进入第四季度,P2P监管细则又落地在即。特在国庆期间重新推出这篇旧文,供大家一起探讨和思考P2P未来的真正走向。文章篇幅较长,将分为上下两篇推出。本文为上篇。)

关于P2P互联网金融的兴衰论战网上诸多言论沸沸扬扬,有人说大数据、打破金融垄断、利率市场化,有人搬出了普惠、救世来彰显其合理性及未来,当然也有人从监管无序、道德风险等方面提出了反方意见。专家们堆砌的理论太多,一时争论不下。笔者从事金融监管及小微信贷工作多年,窃以为从P2P平台本身的风险控制手段及市场属性来进行解读,研究其创新及颠覆传统金融的特点,从而研判P2P的未来走向,或许更为清晰。

任何金融产品,大都可以简单地理解为资金来源与资金使用两个方面。对传统金融机构来说,就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博取利差的过程。P2P金融也是如此,无非就是通过互联网集聚公众资金,再通过互联网选择合适放贷对象的过程。

P2P的初衷是金融脱媒,让资金供方与资金需方直接对接,其价值是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原始的P2P是纯粹作为交易平台使用的,不介入过多的风险控制及担保过程,但此种模式由于很难鉴别资金需求方的风险,易形成信息不对称导致投资人意愿降低,这种原生态的方式尽管有一定的市场合理空间,但很难迅速形成规模,这也是P2P金融在现代金融业、互联网高度发达的西方国家也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原因。

当P2P被复制进中国后,先行者也遇到了同样的瓶颈,因此,在中国浮躁的社会气氛下,P2P平台纷纷推出了保底、保证金、抵押、担保等多种形式来架构风险控制体系,以期获得投资人信任,放大规模。

从这一天起,中国的P2P就走上了一条跟老祖先截然不同的道路上去了,其实质已经很难用P2P来进行定义,更类似于“网络银行”。中国绝大部分P2P不再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中介平台,这使得出资人不是根据借款人本身选择投放,而是依赖平台信用或其所谓的风控手段可信度进行投资。P2P在里面扮演的角色已类似于银行。

我们从P2P本身产品的市场价值及风险控制手段入手,就可以看出此类产品的优劣及核心竞争力,对比现在市场上主导的常规金融产品及信贷市场规律,银行与P2P互联网金融谁将干掉谁, P2P是走向辉煌还是末路,是继续高举高打还是会尾随宝宝们最终归于平静,也就不难得出结论了。

由于P2P金融吸收资金公信力不足以及互联网投资人的屌丝属性,现在的主流P2P能吸引到的资金年化成本一般在7%-15%之间,再加上平台运营成本、介入的担保成本,借款人需要付的代价一般不会低于年化15%-24%(陆金所、开鑫贷等国资金融背景平台相对略低)。

事实上,除去一些政府及银行信用背书的平台,绝大部分平台吸收资金的成本不会低于年化12%,借款人成本不会低于年化18%(不要仅看各网站的公开利率数据,这其中一般不包括平台的服务费、保证金成本、担保费、管理费、评估费等等)。

这样的资金成本,相对于传统金融机构平均3%左右的存款利率、8%左右的贷款利率(小微企业大约在8%-15%左右),其展业压力陡然增加。就信贷风险控制角度而言,如何设计一款信贷产品,贷款利率平均年化18%左右还要将风险成本、操作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这几乎是不太可能完成的任务。

大家都声讨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的不作为、鄙视贬低银行的傻子风控,但很少有人知道,众多银行均投入过巨资进行过中小微企业信贷的创新与尝试。德国IPC技术、法国沛丰技术、信贷工厂模式、三品三表、五看五贷等所谓风控模型及技术哪个不是银行多年前就率先尝试的?应收帐款保理、动产质押担保贷款、保兑仓融资模式、联保联贷、小额纯信用等众多小微信贷产品创新何其之多?为何金融机构小微贷款难一直无法解决?主要还是因为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调查成本、操作成本及过高的不良率导致的银行实际净收益下降,让银行失去了投放的动力。

这种问题对银行存在,对担保公司、小贷公司、P2P平台及任何希望从事中小微信贷的机构一样存在。一众P2P平台个个声称自已风险架构极为优秀,许多平台自称其不良率甚至低至1%以下,远远优于银行,其真实性我们无需考评,我们还是逐一分析一下当前P2P平台采取的保证投资人资金安全的风险控制手段究竟如何,看它是否真的超越了传统银行,实现了风险控制手段的创新及突破。

总结了一下现在大部分P2P平台公司宣称的风险控制手段,大约有以下几种。

手段一:设立风险保证金。

目前很多平台均设立了风险保证金,比例一般为贷款金额的1%,一旦投资人无法收回投资,由风险保证金提供先行赔付。这一制度看上去有点类似银行,按贷款余额的1%计提风险准备金。但是,这个1%真的与银行一样吗?

我们先普及一个常识,专业人士可以选择跳过。

1、截至2014年6月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08%,上半年16家上市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超过5581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贷款不良率大部分介于2-3%之间(不含上半年核销的709.93亿元不良贷款)。P2P投放的贷款由于利率水平远远高于金融机构,其客户质量及保证措施不大可能优于金融机构,P2P如何能够用1%的准备金来覆盖?

2、2014年上半年,中国16家上市银行拨备覆盖率为251%,环比下降13%。拨备覆盖率(也称为“拨备充足率”)是实际上银行贷款可能发生的呆、坏账准备金的使用比率。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是衡量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是否充足的一个重要指标。

拨备覆盖率=(一般准备+专项准备+特种准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损失类贷款)×100%。举例来讲,某银行贷款余额100亿,其中正常类90亿,关注类2亿,次级类5亿,可疑类2亿,损失类1亿,则其不良贷款率为(5+2+1)/100=8%。假设不计提特种准备,按照现行规定,首先计提贷款一般损失准备金=100*1%=1亿,然后按比例计提专项贷款损失准备:2*2%+5*25%+2*50%+1*100%=3.29亿。加上一般准备,准备金总额应当达到4.29亿元。目前,对于一些银行,中国银监会要求拨备覆盖率达到150%,是比拨备充足(100%)更审慎的要求。这些拨备资金来源均是银行的税前或税后利润。

以上说明,P2P的1%计提不同于金融机构的1%,金融机构是用自身利润来计提的,而P2P大都是将1%成本加到借款人或出借人身上的,这势必带来了更高的融资成本,从本质上加大了贷款的风险。金融机构是多重拨备,且远远超过贷款余额的1%,而P2P的准备金如何持续与积累?另外P2P宣称的准备金是否真实到位?有无挪用?如何监管?

手段二:小额分散,将一笔资金分散到若干个借款标的。

众多P2P平台将小额分散作为降低风险的主要手段之一。实际上,此种分散在降低单一客户的本金风险的同时,也降低了客户的收益率。这种信贷投放越分散,单一客户承担的风险越接近行业平均不良率。

就如一个赌徒,将100美金的注分成1注下还是100注下,带来的结果是1注有可能全赢、全输,100注各有输赢,后者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也失去了单注全赢的可能,越分散下注,其赔率越接近赌博项目的平均赔率。

众所周知,赌场赢的就是那个1%的赔率,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赌客将自已的筹码无限分散,那得到的结果肯定必输无疑。P2P与之不一样的地方是,不存在赌场必胜的1%。但最终投资者通过此种方式实现的收益,只能是行业平均毛收益率减去行业平均损失率的最后差额。

这种方法在分散单一投资人风险的同时,也分散了单一投资人的收益,此差额有可能高于银行存款利率,也可能低于银行存款利率,当平台平均不良率超过一定比例的情况下,投资人扣除承担的平均风险损失,综合回报率甚至有可能低于存款利率。

上述通过小额分散来解决风险的做法,其实本身并不是风散了投资风险的绝对值,而是将损失平摊到每一个投资人身上,它仅仅能减少一个投资人血本无归的机会以及延伸带来的对P2P平台的压力,在宏观层面上并没有改变风险本身。

另外,上述的P2P行业平均损失率还不仅仅是贷款不良率造成的损失,还有平台操作与道德风险产生的损失,这一点,P2P与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是不可比的。一些国资或银行背景的P2P当属另类,但是这类平台的投资回报率也比一般P2P平台要低的多,这其中应理解为官方背书的成本吧。

手段三:由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第三方提供担保,由担保公司及小贷公司承担尽职调查成本及代偿风险。

大家看一组数据,基本可以判别这种方式的可靠程度了。截止2013年末,全国融资担保公司法人机构总计818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不良贷款余额348亿,比年初增加160亿元,增长84.5%。融资性担保贷款不良率为2.24%,比年初增加0.95个百分点(中国担保协会统计数据)。事实上,由于协会统计数据均来自各家担保公司自报,其真实度无可考量,至于消失与死亡的担保公司也就更不在其中了。据笔者了解的情况,真正的担保贷款不良率基本不可能低于10%,这还不包括这些融资担保公司银行合作外的担保及违规集资的数据。看看全国担保行业在2013至2014年度出现的大洗牌现象就应该有更直接的理解。今年以来,四川省有12家担保公司因不合格被注销,23家公司需整改;广东已有30多家担保公司退出了融资性担保市场;此外,浙江、江苏、河南、湖北等地也出现了类似情况,大部分担保公司或被移交,或重组,或变更,或注销,担保业倒闭潮已呈现全国蔓延之势。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通过主管部门年检的担保公司约为2013年末的半数,目前仍能够正常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公司不超过总数的20%。另外,相当一部分P2P平台合作的担保公司根本没有主管部门授予的融资担保资质,仅是名称上有个担保字样而已,或者直接就是P2P平台关联人成立的皮包公司。

至于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因没有统一的不良贷款数据来源,只能根据多方情况进行概括。笔者由于是行业中人,接触到全国众多省份的监管机构及小贷同行,因此对全国情况相对了解。全国的小贷公司良莠不齐,差距极大,如果希望得出一个统一的数据基本不可能,但据笔者接触到的全国十余个小贷行业发展较好的省份情况反映,当前小贷公司的贷款平均不良率也不可能低于10%。

综合上述情况,如果仅仅是依靠担保公司、小贷公司来鉴别项目并提供保证,其可靠度可想而知。当然陆金所依靠的是平安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其信贷客户据估计基本源于平安银行系或保险系资源,平安实际上承担了风险鉴别成本并提供了隐形的担保;开鑫贷同样也背依国开行及江苏省金融办背景,其拥有的江苏省小贷公司统一的IT综合业务系统平台支撑,以及多年对全省小贷公司综合实力的优选系统及小贷公司优质股东的延伸担保,这些都不是其它一般P2P平台可以仿效的。

手段四:由P2P平台运营方提供代偿保证。

这一点更不靠谱。试看当下P2P平台,除几家银行国资系及拿了VCPE钱的公司实收资本略大一点外,又有几家公司资本金经得住赔付?绝大部分P2P平台实收资本与P2P贷款余额比例低于1%,有的甚至早已亏损为负数,根本无法承担代偿责任。高收益对应高风险,如果说三两家平台依靠资源、技术或运气可能会成为另类的风险控制佼佼者还有可能,那么整个行业是无法打破这个规律的。红岭创投,一个项目损失一个亿,而它的注册资金只有5000万元,加上利润、资本公积金也就9000万元,它也就只能拿“疯投”的钱赔了。类似的情况比比皆是,如何相信P2P公司能够代偿?

手段五:由房产提供抵押,所有借款人必须提供房产抵押。

应该说,想出这个方法的人肯定是信贷的外行。如果风控就依靠简单的房产抵押能解决的话,那银行完全可以坐在房产登记处放贷款就行了。应该来说,这个措施骗骗老百姓及不懂金融的投资人是非常有效的,在这个房价上天的时代,房子被老百姓当成了一生最大的追求与可靠的依赖,听说有房产抵押,就认为是零风险。不仅是老百姓了,连郞咸平教授在电视上也大为赞赏P2P的房产抵押零风险。事实上,真正有过信贷工作经验的人都懂得,把房产抵押当作信贷的唯一选择,结果是反而将贷款客户质量向下挤压了一大步,加大了信贷风险。银行做房地产抵押贷款相对可靠,因为它利率低,可以优选客户,拥有房产的优质客户除了银行,也没有其它的选择。而P2P做房地产抵押贷款,那么高的利率首先就将优质客户全部排除在外,剩下的大都是风险客户,等于捡了一地垃圾。众所周知,当下银行对房产抵押贷款的认可度极高,如果一个企业或一个自然人拿房产去银行抵押都拿不到贷款的话,那最大的可能就是借款人的各种风险因素导致的拒贷。这其中包括借款人没有可靠的还款来源、借款人用途有风险或抵押房产存在纠纷等。千万不要相信那些银行不做小额贷款、银行官僚、银行不专业等妄言,在当下金融机构比厕所还多的年代,在历年信贷膨胀,连应收款帐、仓单质押、类信用保理、无抵押信用贷款、信用卡透支消费都大规模推广的今天,相对安全的房产抵押项目如果不是借款人存在较大的风险,基本上跑一两家银行完全可以借得到贷款。可以想象一个思想健全、经营良好的人会放弃银行的8%左右的利率,而去选择18%左右成本的P2P资金吗?愿意拿房产抵押到网上融入资金的个人与企业,有点类似劣币驱逐良币的过程,其贷款逾期的比例远远超过一般人的想象。现实的数据更能证明这个问题,目前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出现不良贷款最多的,恰恰是房产抵押类贷款,它容易让人放松对借款人风险审核的警惕性。

另外,投资人的一个认识误区是,大家普遍认为,一旦借款人贷款逾期,就可以获得他的房子或将其变现,是零风险的,这种误解在民间信贷机构从业人员中也普遍存在。事实上,在中国当前的司法环境下,一个违约的房产抵押贷款,从起诉到能拿到房产变现的过程,一般没有一至两年是不可能完成的,而且其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拍卖费众多,最大的减值还是国家计征的各项税费(司法处置房地产视同房地产销售,税费按二手房买卖交易计征)是优先扣除的。我们简单列举一下处置成本,因部分费率为区别征收且全国还存在一些地区差别,我们只能按50-100万元的案值平均计算一个大概成本(以江苏某地为例)。

司法方面:诉讼费约占1%(阶梯计算)、保全费每件5000元、执行费约1%(阶梯计算)、拍卖费约5%以下、评估费约2.5‰(阶梯计算);

税收方面:企业销售住宅与非住宅,需要承担印花税万分之五、营业税及附加5.6%、土地增值税约5%(差别征收)、企业所得税25%;个人销售非住宅的,除个人所得税为20%外,其它与企业销售一致。个人销售住宅的税费约6.6%(差别征收)。不良贷款抵押的房产如果不能直接到购买人的名下,为了保全资产防范出现其它风险,一般抵押权会先将房产落户在自已名下,再行处置变现时,又是一轮税收。

综上所述,司法处置抵押的房地产的,总费用约占全部拍卖所得的20%-43%之间,再计算两年的资金成本,其损失可谓极大。这还是能够拿到资产顺利拍卖的。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大约30-40%的抵押贷款诉讼最终因各种原因(如先刑后民、抵押不过租赁、产权纠纷、弱势群体居住、维稳等)最后无法执行。大家可以看到,仅仅依靠房地产抵押就视为零风险的想法是多么可笑。另外,P2P借贷与一般面对面的借款还不一样,它面临着多个投资人对一个借款人、跨区域、诉讼主体不清晰、中间环节过多、P2P平台倒闭无法举证及执行、诉讼成本过高等诸多难点,远非投资人想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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