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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股权众筹市场上投资者投资模式上大多是采用领投+跟投的模式。

经过作者考察证明,领投+跟投模式是典型的担保模式。不符合股权众筹的本意。

理由:

1、违反公开公平原则,如果领投人与项目方合谋诈骗,或者达成某种利益同盟,跟投人不知情,必然导致项目欺诈风险出现。

2、受到领头人的限制。由于领投人受到知识结构,经历,实践经验,往往一个人只能聚焦到一个具体的项目上具有权威性,这就好比一个眼科大夫看骨科一样。在互联网信息爆炸的时代,盲目相信网络‘大咖’,而不去做真实的项目价值的尽职调查反而舍本逐末。

3、项目破产领头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项目一旦募集资金成功,领投人的压力才刚刚开始,就需要持续性的关注和进入到项目的具体环节。项目失败的时候就是领投人倒霉的时候。未来领投人会因为工作重心不聚焦而带来的经营风险暴露会不断出现。这一天只是早晚的问题。

投资本身就是具有风险的一件事情,众筹的本意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领投人的时代变成了风险由领投人承担,利益共享,显然是不合理的一种投资模式。

那么什么样的股权众筹投资模式是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呢?

作者认为,直接投资模式是股权众筹投资的主要模式。充分发挥一位投资人在投资项目中的六种身份作用,才能不断挖掘项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由于项目处于初创期,特别需要发挥投资者的众人,众智的作用。这就需要股权众筹中介机构通过部落社群手段,建立一个项目交流互动机制,从而不断提升项目的竞争力和品牌知名度。通过项目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的目的。

股权众筹平台就是一个中介机构,提供一个项目,究竟需不需要投资完全是投资人主观综合判断。投资额度多少投资者自己掌握。选择哪个项目不是看哪个领投人,而是以项目价值为核心选择投资标的。整个过程就是一个自主,自愿,自发、自觉的过程。

因此,公募股权众筹时代的投资模式应该以直接投资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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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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