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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0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以3 - 1票批准了股权众筹。股权众筹是JOBS法案中最后一块生效的。JOBS法案第三部分规定的股权众筹在2012年4月以来就一直处于监管盲区。JOBS法案包含七个部分,它给自1930年代以来已成为金融行业最重要的规则带来了很多改变。JOBS法案第三部分放开条例 D 506私募,创造了条例 D 506c私募(又名小型企业集资),并于2013年9月23日生效。JOBS法案第四部分将条例A修改成现在通常被称为的条例 A+。

"众筹"这个词是一个艺术的一般术语,它指通过互联网筹集资金。众筹的概念开始普遍流行是始于像Kickstarter和Indiegogo这样的网站创造机会让有想法的人提供项目展示自己的想法、希望和抱负,并呼吁支持者以基金捐助的形式使他们的项目完成。奖励众筹项目的发起者会给他们的支持者提供类似于t恤、第一次生产的产品或特殊的认证作为回馈,以换取他们的捐赠。奖励众筹的回馈不是一个金融安全事务,因此不受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

下表是不同类型的股权众筹和小型企业集资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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