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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保监会发布的2015中国保险市场年报统计,我国上年共有94家经营互联网保险的保险公司,实现保费收入870.8亿元,较2013年增长1.7倍。来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有关数据显示,到2015年上半年,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增至56家,占整个人身保险行业的75%。同时,人身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52.8亿元,同比增长350亿元,增幅为343.4%,高出2014年全年水平近百亿。与互联网车险、财险等其他险种相比,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的持续增长已成为整个互联网保险市场新的增长点。

我们也可以看到各家人身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人身险产品和服务等方面开展创新所做的努力。例如,富德生命人寿推出了主要针对少儿的互联网年金保险、泰康人寿推出的多款在线健康险、意外险和人寿及养老险等。此外,也有消息称腾讯与中信国安联手,正在筹建和泰人寿互联网寿险公司(筹)。近日,泛海控股也发表公告,表示与其他5家机构共同申请投资设立亚太互联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然而,在互联网人身保险市场上,比较常见的是健康险和意外险,互联网寿险业务尚未广泛开启。但不容否认的是,寿险公司在保费收入和盈利能力方面往往是优于财险公司的,加之我国的人口结构与收入结构现状,互联网寿险是有相当大的发展动力和市场需求的。

哪些方面是互联网寿险业务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注意的呢?据Life Net生命与SBI安盛生命《有关网络寿险的共同调查》,客户对互联网寿险的需求主要是易于理解、信息的比较以及低额保费。此外,推出个性化产品方案以提升投保体验也是被保险人的需求之一。

缩减信息不对称。这里主要是为了让被保险人对所投保产品的各项信息都充分的了解、明白,培养其信息对比的习惯,使其有可能在保险公司、不同公司产品的条款、保费以及各项明细上进行对比。在互联网承保渠道打通之前,保险公司的主要业务渠道包括保险公司柜台、保险代理人销售、银行证券代销、邮政代销等。这些渠道本身限制了客户对多家保险公司同质产品的信息获取,也就没有进行对比的空间,而互联网渠道在这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根据Life Net对不理赔事件的研究,信息不对称是造成理赔失败的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代理人业务素质差导致无法对事前讲解、告知义务的良好履行、利用客户的无知招揽其投保、不易被理解的复杂产品设计等方面。这对被保险人利益和保险人的声誉都会造成一定损失。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互联网寿险产品设计方面应力求简单易懂,让专业知识不够完备的客户也能理解条款、明晰产品运作方式,并依靠自己的意志购买;对被保险人进行合理的信息披露,如条款、费率等;此外,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也应提高,避免产生代理效应。

提高信息的对称性不仅需要保险人做出改进,也要求被保险人在相关素质上有所提升。这是影响被保险人判断产品“简单”程度的重要因素。在互联网寿险的推广过程中,这个教育过程是不可避免的。

降低保费。与其他险种相比,寿险产品因其承保的保险事故(身故)的特殊性,保费较高,保险期限较长且部分产品十分复杂。投保寿险的较高决策成本要求保险人在保费方面发挥竞争优势,而互联网寿险在压缩保费方面是存在空间的。

推出个性化保险方案。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寿险产品仅仅是一种渠道,并不是真正的互联网思维。目前很多宣称开展互联网寿险的公司还处在“保险+互联网”阶段,而实现“互联网+保险”则需要运用互联网技术对产品的设计、定价、风险管理等流程进行改革,为用户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保险方案,推动用户体验的升级。例如在费率厘定方面,不仅仅依靠死亡率、利息率和费用率等因素,而是依靠大数据加大对潜在客户分析的维度,有针对性的进行销售和提供风险管理方案。而在现阶段,多维大数据纷繁复杂,需要一个搜集和积累的过程;并且传统人身保险公司在互联网思维下的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都需要一个探索试错的过程。

我国上年的保险深度仅为3.18,保险密度为1479.3,保险市场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随着我国现阶段中产阶级的不断壮大,社会保障缺口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富裕的中产阶级的保障需求,互联网寿险发展前景广阔。同时,除了上述几个推进互联网寿险发展的角度,还应充分考虑到行业周期等因素,并建立在国民经济高水平发展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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