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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一则关于深圳市金融办拟“暂停全市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的公告在业内广为流传。笔者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多方权威渠道求证后获悉,该消息属实。不过,该“公告”实为工作联系函,目前未正式暂停。对于是否暂停一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仍在与深圳市金融办沟通中。

无论如何,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终将迎来“分水岭”。

或收紧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

在该则广为流传的“公告”中看到,该公告的落款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而且是在P2P细则征求意见稿出炉不到短短的三天时间里(2015年12月31日)便迅速出炉的。公告内容具体为“根据市金融办《市金融办关于暂停全市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事登记注册的函》(深府金函[2015]572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我委暂停全市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名称行业用语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不再核准,经营范围表述为“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也不再核准。已在网上申请单1月1日尚未核准的,也不再办理登记。市金融办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我市新的管理办法,重新明确登记及后续备案程序。待有关文件明确后,我局将按照新的政策要求进行登记”。

1月4日,笔者向上述官方渠道求证后获悉,该消息属实。不过深圳市监督管理局方面称,此流传广泛的“公告”实为深圳金融办与深圳市市监督管理局之间的工作联系函,但这种函不具备对商业登记的某个具体事项进行设置和解除的效力。因此,针对是否暂停一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仍在与深圳市金融办积极地沟通中。事实上,笔者也注意到,在深圳市商业登记制度改革之后,目前主要实行的是事后监管原则。

这意味着,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商事登记注册仍未正式暂停。不过有企业透露,目前确实已经暂停了审批,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相关人士亦表示,预计在深圳市金融办具体实施细则出来后才会放开这一注册。

“这样的监管其实是在意料之中的。因为深圳作为互联网金融最活跃的城市,其监管也是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这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将迎来‘分水岭’。但无论是对新注册的互金企业也好,对原本就注册好的互金企业也好,在细则出台后,监管都将愈趋愈严,一方面对于新注册的企业设定门槛,另一方面也对原有企业进行经营范围上的限制。”投之家联合创始人、CEO黄诗樵表示。

或掀起一波“改名潮”

值得注意的是,与此商事注册监管相对应的是,前几天新鲜出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意见稿》)中实行“备案制”。《意见稿》规定所有网贷机构均应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向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同时还规定网贷机构应当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管。

笔者注意到,该《意见稿》还规定了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其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

“这可能会引发P2P平台掀起一波改名潮。”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指出。

目前,P2P平台名称五花八门,但多爱“撞车”。纵观整个P2P行业的名称,尤以“××所”、“××贷”、“××财富”、“××宝”居多。“这不仅给监管机构在统计行业信息、监测平台数据时带来很多不便,也给投资人识别投资平台带来很多困惑。甚至一些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的公司,也打着P2P的旗号,大张旗鼓地聚敛财富,给投资人造成重大损失,严重伤害了行业声誉。所以,其实这是一条很重要的规定。”周治翰表示。

他表示,如果改名,对监管机构而言,首先是便于统计行业发展状况。再结合《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网贷行业“中央数据库”,就方便监测各家平台的业务动态,以及运营是否合法合规。

其次,《意见稿》还规定,P2P平台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向有关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监管部门可以从公司名称上,清楚知晓该平台是否从事P2P业务,并根据《征求意见稿》判断平台是否拥有从事P2P业务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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