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孵化
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全媒体

扫描分享

本文共字,预计阅读时间

12月28日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给P2P平台预留了18个月的过渡期限。虽然《办法》并没有给行业设立明确的准入门槛,如之前一直流传的“5000万实缴资本金”、股东资质要求等,然而其中一些规定条款和禁止行为,却成为行业洗牌的“助推器”,会在一定程度上清退不符要求的从业者,屏蔽实力不足的创业者。可以预测的是,《办法》的出台,将导致行业集中程度越来越高,问题平台占比越来越低,资产端规模下滑,出借人数量减少。

第三方数据显示,截止11月底,网络借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3769家,正常运营平台为2612家,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157家。然而一年半后,网络借贷行业还会剩下多少个平台?

正名的代价

《办法》要求,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其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之前不少网贷机构以“金融、信息、服务”等字样命名,有可能都要去更一次名。

正名,是为了划清行业界限。也就是说,一家公司,如果你想从事网络借贷业务,就必须要在公司名称中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当然,如果你已进行注明,就说明你已经属于网络借贷行业,就要遵守《办法》的规定,不能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不能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等业务,不能与其他机构投资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近期几家网贷平台高调宣布混业经营,升级一站式综合理财“超市”,向平台化、资管化、投行化转型,无论是否拥有相关业务的牌照,今后都可能要对网贷业务和非网贷业务进行不同形式的拆分。

银行存管的隐性门槛

《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7月份,《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资金银行存管”的消息在圈内流传,不少银行也开始了网贷存管业务的对接。其中包括了招商银行外,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等。

然而,因为彼时监管细则并未出台,银行对网贷存管业务还有诸多顾虑,导致真正和银行进行合作的平台寥寥无几。不完全统计,《办法》出台前,仅有25家银行布局资金存管业务,不到10家网贷平台与银行签订了资金存管协议。

《办法》除了规定银行存管之外,还对存管银行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即银行只有形式责任,不对网贷平台的融资项目及信息真实性承担实际责任,这点将打消银行与网贷平台合作的顾虑,积极主动开展存管业务。

然而,银行资金存管的门槛却不低。虽然不承担实际审核责任,银行基于自身信誉的考虑,还是会对合作平台的注册资本、股东背景、风控模式、运营状况、业务规模、坏账率及技术实力等方面提出很高要求。

此外,费用方面,银行存管可能会比目前主流的第三方支付会高出不少。按照行业惯例,银行存管的收费一般分为几大块,包括服务费、手续费、接入费。服务费或按年收,或按交易额来收,一般为交易资金的千分之三左右。此外,部分银行还规定,平台必须存入千万级别的风险准备金。可以预见,这些不低的隐形门槛,会将大部分小平台拒之门外。

拍拍贷CEO张俊认为,虽然条例里没有设置之前曾多次被提到的5000万元实缴资本金的要求,但是,要求必须和商业银行直接开展用户资金存管的门槛,实际上要求更高,这也意味着小平台未来生存空间不大。

禁止线下收单

《办法》规定“除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

当下不少线下理财公司将自己标榜为P2P,它们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在线下大肆聚集投资人资金,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较大,严重伤害了行业声誉。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做线下理财的公司可能是线上网络借贷平台的两倍以上,不低于5000家,其中就包括了大某集团和某租宝。

《办法》禁止线下收单,可以说限制乃至禁止了网贷平台的线下理财端。而对于线下的资产端来说,可以以信用信息采集核实和贷后管理的名义存在,不会受到影响。

正如团贷网CEO唐军所说,区分是否是“伪互联网金融”公司,有一个指标可供参照,即看该公司线下网点是做贷款业务还是理财业务。正规的公司如果有线下网点,一般是为小微企业提供借款服务的;如果一个公司的线下门店到处发传单,拉客户投资理财,那就需要谨慎了。他还说,《办法》将线下财富公司、理财公司及一些非正规机构排除在外,明确表述针对网络借贷这一细分领域,给行业从业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在《办法》的管理及行业自律下,如果整个行业未来要发展得更好,可能会发放牌照。

除了不许线下收单,《办法》还规定不得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这会导致网贷平台加强线上广告的投放力度,进一步推升平台的获客成本,这些都不是小平台能承受的了的。

备案报送与信息披露

《办法》中的备案登记虽然不构成对网贷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对备案后的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信息披露条款规定,平台必须要披露融资信息及机构经营管理信息,其中包括交易金额、交易笔数、借贷余额、最大单户借款余额占比、最大10户借款余额占比、借款逾期金额、代偿金额、借贷逾期率、借贷坏账率、出借人数量、借款人数量、客户投诉情况等。并且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度审计。

此外,《办法》还要求网络借贷机构应当将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还要及时报送平台的一般经营信息和重大经营风险,向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登记。

以上规定如果严格执行将,将导致诈骗平台、旁氏骗局平台及无风控能力平台大量退出市场,乃至基本消失。诈骗平台如果备案报送监管部门的话,伪造的借款是很容易暴露出来的;《办法》强调行业信息披露,要求平台公布坏账、逾期率、代偿率等,旁氏骗局平台会因为信息披露而现行;而无风控能力平台坏账率高企,无论报送备案还是如实公布,都将是自取灭亡。

借款人与出借人

借款人与出借人也叫资产端与资金端。资产端方面,《办法》除了不允许搞资金池,不允许期限错配、不允许发放贷款,而且不允许自融、不得代销产品、不得从事配资业务,不准同一项目重复融资,多场所融资。很多之前钻空子牟利的制度套利平台将面临无资产标的的尴尬局面,而不少以自融为目的的平台、代销渠道平台、股票配资平台以及资管业务平台,也将遭遇“资产荒”的情况。此外,《办法》对单一融资项目募集期,也做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的规定。

资金端方面,网贷平台今后不再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刚性兑付不再,由出借人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网贷平台要以醒目方式向出借人提示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出借人确认。此外,《办法》还对投资人的条件进行了设置,要求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

如此这番,虽然长期来看网贷不再只是“屌丝”的天下,随着机构投资者逐渐介入,平台会更加重视风控,总体利好行业。然而在短时间内,投资人的数量必定会出现下滑。珠宝贷贷副总裁李敬姿指出,由出借人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相对应的是平台不能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在短时间内,行业的发展速度肯定会走低。

业务来源和投资用户一起减少,资产和流量同时匮乏,必将逼走大量的小平台。

利润与成本

《办法》严禁网贷平台发放贷款赚取息差,规定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与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也就是说,平台的营收只能依靠借款管理费、利息管理费、VIP年费、充值提现费等名目。这对于很多成交量规模不大,待收余额很低的平台而言,上述名目的营收基本无法覆盖逐渐高企的各项成本。

成本方面,银行存管的成本,因禁止线下收单而推高的线上获客成本和运营推广成本,征信成本、信息报送成本、年度审计成本、档案管理成本自不待言。此外,《办法》对网络信息安全还做出了平台成立两年内,应当建立或使用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等诸多规定。这些高昂的成本将成为小平台的拦路虎。

真正的信息中介定位,对平台的互联网运营能力要求非常高。在过去,有些平台体量不大,业务能力一般,但监管细则一旦执行会极大增加平台的各项成本,预计明年会导致一批平台,不堪运营成本而被迫合并或推出。

还有一点,借贷行业监管框架的清晰,为有能力的网贷平台的IPO打开想象空间。预计未来将有不少P2P平台选择上市募集资金、完善治理。“随着注册制的改革,我想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也将尽快对优秀的P2P企业开放。”团贷网唐军指出。而IPO的高额费用和成本,更不是小平台能承受的起的,行业将向资本实力雄厚、风控完善的平台集中。

退出机制

《办法》明确了网贷平台的推出机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公告,并且在终止业务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注销。

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注销其备案。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分别属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不列入清算财产。

按照惯例,征求意见稿到文件正式下发一般要3-6个月的时间,加上过渡期的18个月,预计监管细则的正式实施要到两年以后。两年后,哪些平台会被淘汰,暂时不好预测。但可以肯定的是,有些平台一定会生存下来,并且会集中越来越多的优质资源,如果要列一个指标,从互联网属性出发平台,成交量累计最好超过100亿,贷款余额最好超过20亿,投资人数量最好超过100万;从金融角度出发,坏账率相对不搞、风控水平完善。符合上述标准的网贷平台,将会很好的适应监管细则,成为网络借贷行业的真正赢家。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为作者授权未央网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猜你喜欢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iweiyangx”
关注未央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互联网金融领域前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