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孵化
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全媒体

扫描分享

本文共字,预计阅读时间

在P2P监管细则意见稿出台之后,部分地方级网贷监管细则紧跟其后陆续出台。当然,大部分地区仍在积极筹备中。

近日,就有消息称,北京版网贷监管细则将于近期出台。据悉,北京版网贷监管细则将涉及市场准入、广告整顿、行业自律等。另外,北京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市金融管理部门在打击非法集资过程中,还将会重点关注网贷平台的信用信息管理、监测预警、行业自律等方面,支持行业协会发布黑名单。

市场准入:暂停注册、行业协会审核

关于市场准入,北京市其实已经开始行动了。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经暂停了P2P平台的注册工作,至于具体何时重启注册则也成为行业关注的重点。

北京工商局暂停P2P注册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暂停核准“投资”“资产”“资本”“控股”“基金”“财富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字样的公司企业;

2、暂停登记“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资本管理”“资产管理”“融资租赁”“非融资性担保”等投资类经营项目;

3、包含第一第二的外迁公司也暂停登记;

4、已经办理的仍可正常进行。

针对市场准入,上述负责人表示,过去P2P平台主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便可以通过,但未来会加强行业协会自律审核,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将依规参与会商。由此可以看出,P2P准入门槛将会越来越高,其中或将包括之前市场猜测的注册资金的门槛。

广告整顿:下架、加强审查

而在广告整顿方面,北京市也先人一步。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区级下架所有跟民间融资相关的广告,包括但不限于P2P、理财广告。北京的电视台、报纸、楼宇、互联网等广告形式均在禁止范围之内。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下达电话通知,正式文件也将在近期下发。如果平台不希望下架的,需要征得区以上级别金融办的同意。不过,在央视等国家级媒体上的P2P广告,不在北京市工商局的管辖范围之内。

北京工商局紧急下架与民间融资相关的广告,显然是受某宝等黑天鹅事件的影响,但全面封杀似乎也存在不妥之处,一是会有其他地区会模仿跟进,二是封杀广告对于P2P行业而言无疑是断其双臂,制约网贷的创新发展。

虽然说“如果平台不希望下架的,需要征得区以上级别金融办的同意”,但同意与不同意之间的审核标准是什么?目前还没有任何根据。另外,此举也忽略了市场自身的自我教育和净化功能。

当然,相信北京市相关部门对于全面封杀的举措会进行相应的调整,也会出台相应的管理政策加以规范。上述负责人表示,在广告治理上,会加强投融资类公司以及网贷平台的广告审查,市有关部门也会出台相关管理规定。

其他地区:重庆、江苏

在北京版监管细则之前,重庆版网络借贷风险防控通知已经正式出台。在国家版监管细则意见稿出台之后的第二天,重庆金融办公室便发布了《关于加强个体网络借贷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开展个体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要严格执行“十不准”的规定。“十不准”与P2P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负面清单基本重合。此外,《通知》还就信息真实、分账管理、风险自担、联合监管4项原则和实施业务报告制度、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个体网络借贷业务合作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而江苏省一直走在网贷行业的前沿。在2016年刚开始之际,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就成立了P2P网络借贷平台危机互助联盟。联盟将为规范经营、但因遭遇“挤兑”等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紧缺的平台企业提供支持,帮助其渡过难关,从而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目前国家版P2P监管细则意见稿已经出台,但还有很多条款的边界比较模糊,待正式出台之后,地方金融机构的职能也将确定,届时,中央与地方监管机构协力合作、共同管理,P2P网贷行业将更加规范、成熟。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为作者授权未央网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猜你喜欢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iweiyangx”
关注未央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互联网金融领域前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