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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年网贷市场迅速火热之后,一直处于野蛮生长的发展态势。15年底网贷行业监管细则出台后,本以为可以逐渐规范的市场又遭遇几场"大平台事故"。一时间行业发展预冷,市场对P2P平台的风险展开持续讨论。在P2P行情火热时热衷于和P2P开展合作的"小伙伴们"也纷纷变得谨小慎微。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早两年,五花八门的互联网金融概念还不被大家所熟知,P2P几乎是这一行业的代名词,那时候,我们称它为"站在风口的猪"。行情火热时,似乎一切能与P2P沾边的机构都能或多或少的沾光。那时候,一个与P2P丝毫不相关的上市公司更名"匹凸匹",仅仅因为取名与P2P谐音就能在资本市场上连拉四个涨停板;那时候,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非金融机构,只要发一则进军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公告,就至少能被众多媒体采访报道。不少银行、保险、第三方支付也都开展了和P2P合作的业务。而如今,似乎一切都变的物是人非,大家谈网贷而色变。

多家银行暂停P2P充值

1月22日,中国农业银行(电子银行部)发布了《关于立即停止与违规违约支付机构合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近期,由于P2P网贷平台风险事件频发,涉及客户群体及资金损失金额较大,引起社会和舆论广泛关注。随后,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也相继委婉的宣布暂停P2P接口业务。众所周知,P2P平台大多是通过和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间接关联投资者银行卡进行充值提现业务的。如果银行停止接口服务,势必对P2P公司的业务造成影响。受影响程度和其投资客户使用的银行卡类型占比相关。

保监会为P2P保证保险立规

2月,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格选择互联网平台,不得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并在与互联网平台签订的协议中,明确合作互联网平台不得存在上述禁止行为,同时,还要严格审核投保人资质。

在P2P发展迅猛之时,各保险公司纷纷与P2P展开合作。开发出的与P2P相关的保险产品大体可以分为四类,其中既有传统的人身险和财险,也有全新创设的信用保险和账户安全保险。传统保险是为P2P营运者购买的董事责任险,用于防范责任事故和道德风险,财产险为担保标的担保物购买的财产险,如果担保物出现意外损失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创新性保险主要有账户安全险和信用保证保险。其中账户安全险主要保证投资人在网贷平台流转的资金的安全,以阳关财险为代表。信用保障保险主要保障P2P平台信用标的的到期按时还款,因为信用标的没有抵押担保,风险相对比较大,用保险手段增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投资者对平台的信任。

此次保监会发文,意在规范而非禁止,但开展相关业务的保险公司在平台的选择上将更加谨慎。而之前对这项业务有兴趣的保险公司在步伐上也将有所延缓。这对一些小的P2P平台来讲必将失去一些合作机会。

我们说凡事都有两面性,保险机构在选择合作P2P平台时更加仔细甄别其实对整个网贷行业来讲是一件好事。对于投资者来讲,又多了一道把关防线。这种严格筛选制度能在市场上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循环。但相关银行一刀切的做法确实有待商榷,毕竟此前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时指导意见有明确提出银行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的存管,二者应该是合力促进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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