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孵化
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全媒体

扫描分享

本文共字,预计阅读时间

“宝万大战”是最近的一个热词,宝能系对万科的增持和各方舆论的介入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近日,万科公布了其与深圳地铁的协议内容,据内容显示已确认引入深圳地铁作为战略股东,深圳地铁将以资产注入形式持有万科股份,交易对价在400—600亿元。目前,万科股票仍处于停牌阶段,“宝万之争”尚未尘埃落定。资本市场,瞬息万变。近日,“宝万之争”又上演了安徽版——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87)遭遇违规增持。

荃银高科是中国种业创业板第一股,在农业和种业行业是一家具有影响力的企业。其2015年度报告指出:在种业市场产能过剩、品种同质化严重、竞争环境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公司经营业绩实现了大幅增长,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 29.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323.29%。

荃银高科遭遇违规增持的背后,有哪些不为人知的内幕?监管当局对于涉嫌违规者做出怎样的处罚?实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博弈,生发出哪些建设性的议题?

一封文风严肃的警示函

3月9日,荃银高科发布董事会公告显示,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作出一份警示函,《关于对重庆中新融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重庆中新融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1号),决定书指出:“上述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荃银高科股票达到 5%时,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在完成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买入“荃银高科”股份,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违规增持股份达公司总股本的 3.7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中新融泽、中新融鑫、中新睿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公司(企业)应认真吸取经验教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上市公司持股行为,依法履行持股变动报告、披露及相关义务,杜绝类似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作出的这份名为“[2016]1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充分体现了监管当局的严肃文风。根据《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收购超过上市公司5%的股份,就需要举牌并公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义务的,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等监管措施。在改正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无疑,这对于违规增持者是一条无法逾越的红线。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警示函发布之日距离中国证监会新任主席刘士余上任不到一个月。在两会期间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指出: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这个根本方向。中国证监会必须全面依法加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在湖南代表团,刘士余指出,“新主席的首要任务就是监管,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只有监管才能保证改革的措施顺利实施。”

金融资本对实业资本的“隐秘”狙击

财经作家吴晓波在评价“宝万之争”时指出,宝能系对万科的增持是典型的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一次公开狙击。而反观荃银高科遭受违规增持事件,则是典型的金融资本对实业资本的一次“隐秘”狙击。证券法律人士指出,上述违规增持、没有履行报告和公告的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规定,“在改正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如何改正,怎么改正,对于各利益攸关方,显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宝万之争”和荃银高科被违规增持说明了资本的驱动力,2015年10月24日央行降息0.25个百分点,并降准0.5个百分点。此后爆出宝能对万科的增持。2016年3月1日起,央行普遍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预计释放6000亿流动性。此后荃银高科遭遇增持违规增持。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2016年2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42.46万亿元,同比增长13.3%;狭义货币(M1)余额39.25万亿元,同比增长17.4%。趁着“放水”之机,一些公司机构短期内聚集资金的能量极大,汹涌的金融资本大潮寻找可以突破的产业堤坝。可以预见的是,金融资本通过各种资本市场,以并购等手段,参与实体经济的追逐和分利,将是一个常态事件。而对于金融资本来源的监管也应该是管理者监管的内容之一,也符合刘士余主席提出的资本市场要求公正、公开、透明的目标诉求。

对于“宝万事件”,知名财经评论人叶檀指出,央行资金释放得不少,实体经济下行,资金流向房地产与被低估的股票,如果恰好股权分散,成为控股股东获得低息融资平台也未尝不可。而这一切的题中之意,理应在合法合规的层面阳光操作,而荃银高科所遇到的,恰恰是一次隐秘袭击。

亚当·斯密问题 资本也有道德情操吗?

现代经济学的奠基人亚当·斯密交替创作了两本足以流传后世扛鼎之作《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后世的学者提出了亚当·斯密问题:研究道德世界的出发点是同情心和“利他”,研究经济世界的出发点是“利己”。

万科布局房地产三十年,是中高端房地产的样本和典范。荃银高科深耕农业和种业行业,首创的“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被农业部评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十大模式”之一,获得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由农业部向全国推广。 荃银高科一批杰出的科学家、专业技术人员团队,走出国门的青年农场主,在非洲和东南亚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布局农业走出去战略……这些业绩的取得需要金融资本和实业的匹配与结合。

在经济学的开山之作《国富论》中,亚当·斯密谈到,把资本用来支持产业的人,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利益,也不知道自己能在什么程度上促进这种利益,他所盘算的只是自己的利益。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指导……

看不见的手是市场,看得见的手是政府和监管。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和谐发展,是构建成熟商业社会的基础性条件,在新的形势之下,有效监管措施、执法体制的建立,确实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

那些做实业的人,在金融资本来临时,应该怎样应对?这不仅是一个企业面对的话题,它也同样事关商业伦理和新经济的供给侧改革。实业有情怀,资本有力量。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如何合理融合,为经济新常态服务?面对新变化,产业资本及相关上市公司做好战略准备没有?

吴晓波老师指出,任何商业行动都应该是善意和妥协的结果,资本没有善恶,但资本行为的后果,会产生一系列的代价和公共连锁效应,这是需要敬畏和值得进行深入的讨论。“暴力革命”式甚至是违规的资本入侵,显然不应该成为今后“金融商业时代”的主流模式。

回到“亚当·斯密问题”,这是一个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问题,掌控资本的人既不可能是纯粹的“道德人”,也不可能是纯粹的“经济人”。经济人的“利己”,道德人的“利他”,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二者和谐共生,才能推进和谐文明的商业伦理和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系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财经》奖学金班学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金融媒体班学员)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为作者授权未央网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猜你喜欢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iweiyangx”
关注未央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互联网金融领域前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