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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1年以来,为积极应对不良资产持续加速反弹的严峻形势,通过加大创新力度,进一步拓宽处置渠道已成为业界广泛共识和迫切需要。随着“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等概念的持续升温,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来更好地解决不良资产处置难题,已成为当前不良资产处置创新的热点话题之一。本文将就“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政策建议。

​互联网化是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互联网是一种“任何人、任何物、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永远在线、随时互动”的存在形式,正在成为现代社会真正的基础设施之一。近年来,“互联网+”逐步“入侵”各个行业,一次次验证了这种模式的成功。“互联网+旅游”造就了“携程”、“去哪儿”,“互联网+餐饮”成就了“美团”,“互联网+出行”诞生了“滴滴”和“快的”……。未来将没有可以与互联网撇清关系的行业,不良资产处置行业也不例外。

早在2012年,淘宝网就推出了网络司法拍卖服务。2014年,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引入多家股份制银行分行入驻出售不良资产。2015年是不良资产处置行业深度触网的一年,2015年3月中国信达成功在淘宝资产处置平台成交两笔不良债权拍卖,被视为资产管理公司的首次“触网”。5月,信达与阿里巴巴达成战略合作,40亿元不良资产上线淘宝拍卖会资产处置平台。11月,长城控股的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引入新股东蚂蚁金服,双方拟在云计算、支付和征信等方面进行合作。12月华融宣布与淘宝拍卖宣布达成合作,将515亿元的债权放在淘宝网上进行拍卖。东方旗下全资互联网金融平台——东方汇也积极尝试布局不良资产产品相关业务。

在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来进行债权出售的同时,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也尝试直接从银行或是资产管理公司获取不良资产,通过信托、资管或是交易所这样的通道,在进行结构化的设计包括加载一些保险或是担保手段之后,打包成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可直接面对投资人的产品进行销售。比如,包之网、资产360、银资网、分金社等几家典型涉足不良资产处置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从轻度介入的纯信息、数据中介,提供咨询、数据整合服务;到接入不良资产处置的双方并提供撮合服务,提供催收、处置服务;再到接入互联网理财端,对接普通投资者。

“互联网+”模式特有的快速“价值发现”和“市场发现”功能,有可能为错配的不良资产进行重新配置,从而重新发现其价值。借助互联网平台“平等、开放”的基本功能,不良资产的处置方、投资方、第三方中介等各类市场主体,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信息不对称,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流互动受时间、地域等因素的限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市场资源的自动匹配,既能有效提升不良资产处置效率、降低处置成本、实现市场价值最大化,也将充分满足众多市场投资者的投资需求。与此同时,监管机构也可借助互联网平台,加强市场监管,提高监管能力及效率。

随着 “互联网+”在不良资产领域日渐风行,无论是互联网主动拥抱不良资产处置行业,还是不良资产处置行业主动拥抱互联网,抑或二者主动结合,可以预见的是,不良资产处置必将互联网化,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大趋势。

不良资产处置互联网平台模式和存在的问题发展模式

从2014、2015年以来市场上不断出现的“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平台看,可以按功能分为以下几种模式:

不良资产信息发布平台。一般是由不良资产所有者如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商业银行,在各自的官方网站上建立的不良资产项目信息公告平台。建行广东、上海分行在微博、微信平台上分别建立的“投资有道”、“申财有道”,以及2015年11月上线的浙江银行业押品资产交易信息平台(简称“浙银押品信息网”)也属于单纯发布信息的平台类型。社会公众可在平台浏览,按照押品资产种类、所在地、价值等要素搜寻相关资产信息,各方达成意向后,可按照合法合规的交易流程进行线下交易。

不良资产撮合买卖交易平台。一般是由第三方建立,搭建不良资产的垂直信息搜索平台,撮合买卖交易双方,这个平台还会吸引法律、评估等第三方中介机构。淘宝资产处置平台是该类的最典型也是最大的平台,各地金融资产交易所资产处置平台也属于此种类型。作为一个处置通道,其本质上是利用流量优势及既有众多的客户群体,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1)淘宝资产处置平台。早在2012年,淘宝网就推出了网络司法拍卖服务,入驻法院包括了6家省高级人民法院和16家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推出的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实质上是淘宝司法拍卖的另一种形式,二者与淘宝真品拍卖共同作为淘宝拍卖会的三个子平台。截止目前,全国127家机构已经入驻淘宝资产处置平台,如民生、招商、中信、兴业、平安、交通银行等28家银行,4家资产管理公司,25家交易所、交易中心,16家拍卖行,15家投资管理公司等其它类型机构,以及海关、城管、环保局等。

(2)金融资产交易所。目前各大金融资产交易所都实现了电子化和信息化,并设立了“网络交易大厅”形式的网络平台,其中明确包含不良资产转让服务的主要有北京、天津、山东、武汉的金交所。在金交所挂牌的主体除了企业和银行之外,还有专业从事不良资产收购或处置的机构,如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和法院的司法拍卖。值得一提的是,在各个交易所的项目信息里,多数项目转让方为半匿名状态,例如“某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或“某公司”等。

不良资产委托处置撮合平台。典型代表是“91债牛”、“资产360”。它们定位于一个连接委托方和催收方的平台,即委托人发布委案信息,催收公司应标,应标成功后开始催收,再借用大数据、云呼叫平台等互联网方式解决不良资产处置的痛点。上游对接出现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通过平台发布催收需求,下游大量中小型债务催收公司“接单”。平台作为居间撮合和风控保障,双向保证回款安全,收取中间服务费。据悉,资产360已经对接了近300家债务催收公司,上游也有几十家P2P平台及金融机构,覆盖全国31个省市256个网点城市。

不良资产多功能平台。典型代表是“分金社”、“搜赖网”、“银资网”。该类平台除“撮合交易”外,还各具特色。(1)“分金社”是由资金提供方众筹资金,委托该平台购买某一个特殊资产,再该由平台处置资产,买和卖形成的差价就是投资收益,其运作模式为“撮合交易+资金众筹+受托处置”。(2)“搜赖网”通过数据挖掘寻找债务人的隐匿财产,向不良资产投资机构与处置团队提供以债务人财产信息为主的数据服务,并根据处置难度与回报情况对不良资产项目进行分层,最终向投资者提供不良资产收益权的金融产品。其运作模式为“撮合交易+财产查找+产品转换”。(3)“银资网”除撮合委托处置交易外,还与当地的典当公司合作,对固定资产进行专业评估,打包成理财产品,发布到平台上对接普通投资者。其运作模式为“撮合委托+设计理财+理财出售”。

“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根据上述分析,各平台根据对“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的不同理解,形成了不同特点的平台模式,但仍处于探索阶段,存在平台功能单一、围观多而成交少的现象。发展中需要迫切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业务资质问题。互联网企业发起的网络资产处置平台涉及三方面的资质问题。一是拍卖准入资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拍卖涉及公开、公平竞价问题,必须取得拍卖行许可证才能开展拍卖活动。淘宝的拍卖平台并不具有相关资质,但其将自身定义为线上竞价中介机构,仅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以此规避准入问题。二是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资质。针对这一问题,淘宝上竞拍的资产并没有明确标示为不良资产,而只是以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为债权人的一般性资产。三是催收业务资质。除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和律所类机构外,我国工商登记部门尚不允许其它机构从事不良资产催收业务,因此从事不良催收工作的相关中介机构,存在着超范围经营问题。

业务标准化问题。不良资产处置作为一种非标准化业务,项目差异性较大、专业性强,尚未形成统一的业务模式、合同文本、操作流程,且各个阶段都需要各方面的反复沟通,对线下工作依赖大。目前来看,网络平台仅涉及不良资产“信息展示”、“交易服务”等一头一尾环节,因不良项目情况复杂,简单的信息披露无法满足投资者决策需求,尽职调查、协商谈判、资金筹集、合同签署等关键工作目前只能通过线下对接来完成,线上服务的贡献目前还远低于线下。

权威性与专业性问题。目前,资产处置网络平台尚不兼具权威性和专业性。淘宝等互联网企业不具有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知识,在信息披露机制和数据标准化尚未完备的情况下,仅提供信息交换和交易撮合的模式尚不成熟。金融资产交易所网络平台具有更多的平台属性,但不良资产处置仅是部分业务,且作为出售中介,专业性不及资产管理公司,技术投入也不足,和互联网行业相比发展滞后。而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不良资产市场的主要参与主体,在该领域具有最广泛的业务许可和政策支持,以及多年积累的专业经验和人才储备,但是目前刚刚有发起设立此类平台的行动。

目标客户匹配问题。不良资产处置面向的投资人往往是专业人士或机构,具有特定受众。同时,由于不良资产本身可能涉及复杂的所有权关系和利益关系,投资者自身需要借助专业中介机构服务才能做出投资决策,对于大额投资标的,还需外部资金支持以实现杠杆收购。而普通投资者若想参与不良资产交易,只能通过众筹方式或购买标准化的产品(如不良资产经技术处理转化为理财产品、债券等)。现有平台的运作方式可视为“互联网+”模式的简单复制,对于目标客户没有进行有效分离和定位。这就造成了在网络资产拍卖中,“围观”多、“成交”少,正是由于不良资产处置目标客户不明,导致绝大部分浏览实质上是无效点击,并不会转化为有效客户。

对“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发展的建议

1、搭建全国统一的不良资产网络交易平台,形成多层次的不良资产交易市场

不良资产网络处置平台作为不良资产交易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规范交易秩序、明确交易规则、加强行业监管的角度出发,由金融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不良资产所有方、需求方、金融资产交易所、法院、中介机构、互联网企业等相关主体共同参与,通过各方优势互补,搭建一个全国统一的权威性、专业性、规范化、多功能的不良资产网络处置平台,并将其定位于公共基础设施来建设。该平台应对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进行标准化,逐步覆盖不良资产处置全流程,引入支付体系、征信体系,从基本的信息展示、交易撮合功能,向信息鉴证、法律服务、资产估值、产品转换、融资服务、签约过户服务等功能延伸,提高线上服务的贡献度。

建立全国统一的平台,并不能替代甚至取消现有的网络处置平台。这是因为不同的不良资产所有者及投资者都有不同的规模大小与主体特征,存在着对处置市场服务不同需求。不良资产所有者及投资者对处置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决定了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应该是一个多层次的市场体系。众多市场既相互竞争,又相互补充。

2、进一步放宽不良资产处置行业相关政策

为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和效果,建议监管部门进一步放宽不良资产处置相关政策,推动建立一个公平、开放、高效的不良资产市场。一是逐步放宽对不良资产买受人的资格限制,允许一般市场主体参与购买银行出售的不良资产,减少因买方有限造成的一级市场低转让价格、高流标率现象;二是允许银行按市场真实价格出售单笔或单户不良资产,畅通处置渠道;三是重启不良资产证券化,丰富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化手段;四是出台催收行业相关政策,明确市场准入、催收行为准则、风险控制等要求,逐步建立规范、专业、高效的催收服务市场。五是放宽对网络平台、金融资产交易所在拍卖、处置不良资产的资格限制,降低准入门槛,明确准入要求。

3、与不良资产创新业务相结合,突破业务发展瓶颈

资产证券化、投资结构化、收购基金化、互联网融资等创新业务模式,是突破收购不良融资瓶颈、扩大投资者数量及购买实力的有效途径。通过这些创新工具,不良资产提供方可以将复杂的不良资产作为基础资产,通过技术手段转换为标准化投资产品(如债券、收益权、基金份额、理财产品等),普通投资者不必去面对差异化的标的即可分享收益,资产管理公司等中介机构则通过专业化的服务获取中间收入,实现轻资本的资产处置运营模式。因此,融合了渠道创新和模式创新的网络化资产处置,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有必要和其它创新工具结合起来,形成互补效应。在这个过程中,网络化的不良资产处置可以很好的发挥平台效应,成为链接各方面资源和需求的媒介,推动不良资产处置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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