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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央企中国铁路物资股份公司公告称,其168亿债务融资工具即日起集体暂停交易。资料显示,距离兑付日期最近的是5月17日10亿元15铁物资SCP004,及6月20日到期的10亿元15铁物资SCP006。这并非央企违约的第一例,今年3月份,东北特钢曝出连环违约事件,成为地方国企公募债违约首例;去年保定天威、中钢股份等央企也曾先后爆发违约事件。

以往在人们印象里似乎有着“不败金身”、具备较强偿付能力的央企,一再成为债券违约事件的主角,看来,国家打破“刚性兑付”的信号已经越来越明显。随着违约事件的日益频繁,投资者该认真考虑一下理财产品的安全性问题了。

一般而言,理财产品有三重保障:一是借款企业自身的抵质押担保等,二是产品发行方如信托公司的兑付保障,三是理财产品销售平台的兑付保障,有些情况下,产品发行方和产品销售平台是同一家企业。“刚性兑付”指的是,当借款企业违约时,地方政府、监管机构等出于各种考虑,会协调产品发行方和销售平台进行强制兑付。“刚性兑付”打破后,产品发行方和销售平台的兑付责任由“强制”变为“自愿”,对投资者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呢?对理财产品的选择又有什么影响呢?

在“刚性兑付”的环境下,当借款企业违约时,产品发行方和销售方都会承担兑付责任,必要时地方政府甚至会出钱摆平,保障投资者本息的“绝对安全”。对投资者而言,选择理财产品只要关注利率就好了,很省心有没有。没有了“刚性兑付”,借款企业违约时,产品发行方和销售方不再有强制性兑付责任,资金的安全性开始成为理财产品选择时要考虑的首要问题。

那么,对普通投资者而言,非刚性兑付环境下,该如何选择理财产品呢?苏宁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薛洪言给出三个建议:

建议一:基于借款企业的资信情况选择理财产品。即不关心这个产品是谁发行的、谁销售的,只关心借款者到底是谁。问题是,连央企都开始违约了,普通投资者哪有能力和精力判断借款企业的资信情况。这个建议可行性差,只针对少数高阶投资者有效。

建议二:基于产品发行方和销售平台选择理财产品。发行方和销售平台没有兑付的强制义务,但基于声誉和业务可持续性考虑,违约事件发生时,大的发行方和销售平台多会选择“自愿”兑付,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只要认准大平台就可以了。

建议三:如何选择大平台也很重要。在很多投资者眼中,近期先后出事的E租宝、中晋系也都是大平台,但显然,这种所谓的大平台并不靠谱。判断平台是否够大、是否靠谱,关键是看平台背后是否有大型企业集团背书,这种背书必须是股东意义上的“有效背书”,而不是电视台广告、明星代言、豪华办公场所的“无效背书”。此外,进行背书的企业最好是持续经营多年、有非金融实体业务支撑的企业,这种企业更重视平台信誉,也有足够的实力为投资者背书。

写在最后,在“蒜你狠”卷土重来、通胀率或再创新高的当下,衷心希望每位投资者都能找到安全、相对高收益(至少跑赢通胀)的理财平台,踏踏实实地赚取“靠得住的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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