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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中国央行召开的数字货币研讨会上,提出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本文认为,货币最重要的职能是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数字货币也不例外。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货币推出后,可提高交易便利性并降低交易成本,对传统支付体系带来竞争。

在2016年1月中国央行召开的数字货币研讨会上,央行讨论发行数字货币的总体框架和相关技术问题,提出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争取早日推出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

横向看,其他国家也在关注和研发数字货币。近几年,已有加拿大和厄瓜多尔对政府控制的数字支付技术做了许多试验,另有其他多家央行也已经把数字货币放在自己的开发日程表上了。2016年1月2日,外媒援引英国央行总出纳维多利亚·克莱兰的话报道,英国央行也在研究考虑是否由央行来发行数字货币,目前研究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英国央行首席经济学家安迪·霍尔丹表示,改用数字货币将是“伟大的技术大跃进”。美联储近几年来也在不断深入分析比特币,研究其特性、影响、背后的技术支持和对数据进行分析。欧洲地区的数字货币化进程也在加快,挪威最大的银行DNB近日呼吁该国应该彻底停止使用现钞,事实上挪威已经有数家银行关闭了部分支行的现金业务。

数字货币定义与现有模式

数字货币的定义还存在争议,没有一个统一的表述。

2014年6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了《关于虚拟货币关键定义及潜在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风险的报告》。报告中对虚拟货币的定义是:它是一种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能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储存的功能,但现有的数字货币并不是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法定货币,没有任何当局为它提供担保。2015年2月,欧央行发布的一份关于数字货币的报告中则将数字货币定义为一种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在某种情况下,它可被当作货币的替代品。但同时,报告指出目前仅很小一部分数字货币被用作交易媒介,且因其价格波动太大,也很难发挥价值储存和记账单位的作用。

目前,市场上的数字货币主要有“去中心化”的比特币、莱特币和“中心化”的瑞波币。

笔者总结,上述数字货币发行情况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发行体量小但发展迅猛。截至2016年3月,共有656种数字货币,它们的总市值约81.4亿美元,相比于全球广义货币(M2)还非常小。但相比2015年同期63.5亿美元的总市值,增速达到了28.2%。其中有58种数字货币的市值超过100万美元,13种数字货币市值超过1000万美元,4种数字货币市值超过1亿美元。四大数字货币分别是比特币、以太坊、瑞波币、莱特币,它们的市值之和就超过了总市值的95%。具体数据见表1。

二是价格波动剧烈。这些数字货币往往一天之内波幅超过10%,极端情况下更是超过100%。以比特币为例,2010年4月比特币的价格还不到14美分,2013年7月1日达到81.57美元,同年11月25日更是到达968.84美元的历史高位。2015年1月12日,比特币价格下跌到218.01美元,之后一直保持200美元左右,但12月又反弹至400美元以上。其他数字货币也波动剧烈。

三是日均支付额小。图1下方灰色的柱状图是比特币的24小时交易量,即日均交易额。可以看到,在2015年10月前,日均交易额都不高,维持在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2015年11月2日达到峰值1.3亿美元,之后保持在7000万美元、8000万美元。

现有数字货币的货币属性分析

现有的数字货币以比特币、莱特币和瑞波币为主,它们实现的技术原理基本相同,都是数字加密货币,需要通过挖矿、贡献算力来获得。“去中心化”的比特币和莱特币不受任何中央机构管理,也没有法律主体。“中心化”则以瑞波币为代表,它由瑞波实验室(Ripple Labs)运营和发行,可以在瑞波(Ripple)网络中流通。

从马克思主义货币理论来看,货币是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数字货币能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国际捐款等,体现了它的使用价值。获得数字货币需要“挖矿”,则为“挖矿”消耗的中央处理器(CPU)算力、电耗、时耗将转化为数字货币的价值。

然而,从货币发展趋势来看,货币本身所表现的具体形态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货币越来越向一种符号的方向去发展,货币本身不一定非得要有价值。货币由实物货币逐渐向信用货币转型。以前的金、银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而目前的纸钞、电子货币,以及未来的数字货币都是信用货币。实物货币阶段,货币的价值源于它本身的价值,而信用货币阶段,货币的价值源于法律或者一种共同的信仰,比如美钞背面写着“IN GOD WE TRUST”(我们相信上帝)。目前如比特币等所谓的“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社会认可度并不高,只有少数技术人员对此感兴趣,一旦国际上某个国家明令禁止时,其价格会大幅度下降。“中心化”的数字货币的发行人,如果不是具有国家信用的机构,一方面不易被全社会认可;另一方面其供应量容易受发行人左右,不具有公信力。其典型代表是瑞波币,它绝大多数一直以来为瑞波实验室所持有,其发行制度有待进一步改进。截至2016年4月,瑞波币只发行了1000亿中的344亿,包括三位联合创始人持有的近200亿左右。所以,从发展趋势来看,现有的数字货币本质上并不能作为货币。

货币最重要的职能是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自古至今,东西方各种思想家、经济学家的货币理论都主要围绕这三点。亚里士多德认为货币主要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贮藏手段的职能,金德尔伯格将货币职能归为支付手段、记账单位、交换媒介和价值贮存。米什金归纳货币职能为交易媒介、计算单位和价值贮藏。乔治●考夫曼认为货币职能有交换媒介、价值标准、价值贮藏。马克思认为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的职能。支付手段是流通手段在时间上的扩展,世界货币则是三种基本手段在空间上的扩展。

价值尺度指货币衡量和表现一切商品价值大小的作用。该职能是货币本质的体现,表现为价格标签的形式。比特币等现有数字货币可以与美元进行汇兑,可以通过美元作为中介,来衡量商品的价值。2014年6月,比特币支付处理平台Coinbase宣布能让商家用更小的比特币价格单位“比特”标注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然而,现有的数字货币存在总量一定和价格波动剧烈的特点使其不能有效执行价值尺度职能。货币本身的数量一定不能是稀缺的,一旦是稀缺的,它的价值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会越来越大。如果让它作为货币的话,就会导致一个很可怕的问题——通货紧缩。此外,现有的数字货币很明显的一个缺点是价格波动剧烈。往往一天之内波幅就超过10%,极端情况下更是超过100%。并不能稳定地为正常商品和服务标价——后者的价格一般围绕一个稳定的价值小幅波动。

流通手段是指货币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充当媒介的职能。现有的数字货币可以购买商品与服务。美国的科技巨头公司戴尔、微软等以及一些国外小商家都开始接受比特币支付。2014年6月,瑞士金融市场监督管理局(FINMA)授予SBEX交易所第一个比特币交易许可证,认可了比特币具有流通手段职能。此外,数字货币还可以用以捐赠,尤其是使得国际捐赠更加便捷。雅安地震后,壹基金接受共计65比特币的捐助,市价约5万元人民币,这是比特币首次成为捐赠物。

但是现有数字货币的匿名性不利于监管,产生的风险可能危及金融稳定,因而其能否有效行使流通手段职能是值得商榷的。由于比特币等数字货币都是采用区块链技术,去信用化的匿名交易以及无国界无地域限制的特点,很容易被用于恐怖分子融资、腐败分子洗钱等犯罪活动,并且难以从监管方面加以遏制。此外,像比特币期权和期货等衍生金融工具已被开发出来,这些金融工具缺乏监管或者说难以监管,进一步放大了风险,对金融稳定造成一定威胁。2014年初,比特币在经历了全球最大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的关闭和破产之后,比特币衍生品市场BTC.sx首席运营官宣布暂停交易。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关闭风波让比特币投资者亏损严重,有的中国玩家因此赔掉几百万元。此外,现有数字货币总量一定的特点会使其价值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不断上升,人们将更愿意像囤积投资品一样囤积已经拥有的数字货币,而不是用它们来消费,此时,数字货币将丧失流通手段功能。

贮藏手段是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保存起来的职能。现有的数字货币依赖密码学和互联网技术,采用电子签名的方式保障所有人持有和自由流转。其携带、保管成本几乎为零,而且没有实物货币,不会出现损耗问题。数字货币与美元有实时汇率,可以通过特定的交易平台将其转化为现实货币,流动性高,财富兑现能力高。目前有很多对数字货币前景持乐观态度的人都把购买比特币当作投资。

不过,现有数字货币存在安全性方面的问题,仍难以承担储藏手段职能。目前,数字货币一般被储存在电脑硬盘、移动设备或者在线钱包中。而存放在线下,一旦电脑出现故障或者移动设备丢失、损坏,比特币所有者就容易丢失其拥有的数字货币。存放在在线钱包可能受到黑客攻击,也可能被交易平台卷款跑路。这样的案例层出不穷。2011年6月,Allinvain被盗走了25000个比特币,从而成为比特币历史上第一个因为黑客攻击而遭受重大损失的玩家。2012年9月,比特币平台bitfloor被一个黑客成功拿到了未加密的备份钱包后,损失了24000个比特币。此外,没有法律赋予的排他性,缺乏政府、中央银行、实体货物的支持,数字加密货币极易被同类的新品种替代。

未来数字货币展望

根据上文分析,笔者大胆做出设想,未来能作为数字货币的技术会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征:赢得共同的信仰、低成本或零成本、非稀缺性、价值稳定性、不可伪造或篡改等。

数字货币的技术路线可分为基于账户和不基于账户两种,也可设法改进分层并用。分布式簿记、不基于账户的区块链技术目前广受关注。2015年9月,包括汇丰银行、德意志银行等总计22家顶级银行,加入了一个由金融技术公司R3领导的组织。该组织将会利用区块链技术作为框架。同年10月,首届全球区块链峰会“区块链—新经济蓝图”在上海举办,全球约200位对区块链技术应用前景有兴趣的行业专业人士参加,其中不乏央行金融研究所、央行征信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陆金所、德勤会计事务所等的工作人员。此外,英国央行等央行也对区块链技术和数字货币问题投入了许多研究。区块链技术是指将传统加密技术与互联网分布式技术相结合,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方案。该技术方案中组成系统的每个数据块中都有一定时间内的系统全部信息交流数据的备份,并且生成数据指纹用于验证其信息的有效性和链接下一个数据库块。通过全网加密、全网分布式记录,它能确保交易真实性和记录完整性,有效防伪,保护资金和信息安全。但中国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到目前为止区块链占用的存储资源和计算资源还是太多,应对不了目前的交易规模。此外,在未来数字货币是否“去中心化”、匿名等方面还存在争议,区块链技术是否合适也有待研究和观察。

是否“去中心化”仍存在争议。哈耶克的自由货币理论认为市场机制要发挥作用的关键是存在竞争,政府对于货币发行权的垄断对经济的均衡造成了破坏,他通过研究论证了竞争性货币制度的可行性和优越性。他认为货币非国家化是货币发行制度改革的根本方向,由私营银行发行竞争性的货币(自由货币)来取代国家发行垄断性的货币是理想的货币发行制度。而比特币等大多数现有数字货币“去中心化”的发行机制、众多知名银行组成的R3组织正是这种理论的践行者。但是“去中心化”也会有许多问题。完全“去中心化”,就没有法律实体,遇到法律问题如何追责?货币还需要调控吗?又是谁来进行监管和调控呢?货币的发行机制将变成什么样?像比特币那种少数有技术有硬件设备的“挖矿”的人更易获取、相对不公平的发行机制肯定不行,而且其总量有限的特点容易造成通缩。“多个中心化”,比如多家银行成立的联盟、组织,类似于香港多家银行一起发行货币,但香港货币发行制度最关键的是要和美元挂钩,“多个中心化”的数字货币是否也需要和某个东西挂钩?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

而坚持“中心化”发行机制——由央行推出并发行具有法律认可的数字货币——虽然和目前的电子货币没有太本质的区别,但对于解决现有数字货币的不足之处有许多天然优势。对于现有数字货币总量一定,易减少货币流动性、引起通缩的问题,央行有专门的调查统计司,在调控货币发行总量上有经验和数据上的优势,可以使货币总量与经济总产出相匹配,保证货币具有健康的流动性,有效抑制通胀通缩趋势。应对现有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剧烈,影响金融稳定的问题,一方面,央行能通过货币政策来进行调控,减小价格波动区间;另一方面,现有数字货币价格波动剧烈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社会认可度不高,2013年12月中国政府表明不承认比特币合法之后,对比特币的投资热潮瞬间降温,比特币价格暴跌。因而在稳定币值上,央行也有优势。至于目前跨国法律制定不完善,不能协同管理,影响了数字货币在国际上流通的问题,央行可以联合各国央行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协同管理数字货币跨国交易。在现有数字货币没有法律保障的问题上,一旦有央行作为中心支持,政府做强制力保障,更易提高共同公信力,赢得共同的信仰。

在匿名还是实名制的问题上,也是存在争议的。如果采取实名制,可以将资金转移透明化,更好地防范腐败、恐怖分子融资等问题。同时,对于资金在各部门和各行业之间的流动情况能有一个更好的把握,有助于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国情,为决策提供参考。此外,实名制更有利于数字货币行使贮藏手段职能。如果放置数字货币的设备丢失或损坏,只需所有者提供身份证明就能重新找回,和银行卡掉了去银行挂失一样,甚至比后者更方便——只需在网上操作。然而实名制会对隐私造成很大的威胁,假如政府有人为或者技术上的失误,则私人的财富和隐私都有可能泄露。对央行来说,肯定是希望推出的数字货币能尽可能地保障公民的私人隐私,方便公民使用;但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实行必要的监管、减少洗钱等犯罪行为也是责无旁贷。因此要综合考虑这几点,寻找一个平衡点,既能保护私人隐私,又能有效遏制犯罪行为。

未来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货币被推出后,数字货币将对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支付结算体系、反洗钱等经济金融的多方面产生一系列深远影响。

在货币政策制定与实施上,一方面,数字货币有利于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和有效性。借助互联网快速的传递、反应能力,数字货币构建的货币体系更加扁平化,可以实现比现行“央行—商业银行—企业/居民”更快速、更精准的货币政策传导。另一方面,数字货币能提高货币发行和回笼的安全性和效率。虽然目前数字货币的发行方式仍存在争议,但与现行纸钞相比,货币的运送和保管将发生变化:运送方式将从物理运送转变成网络传递;储存方式将从央行的发行库、银行机构的业务库转变成储存数字货币的云计算空间。

在支付结算方面,数字货币可以提高交易便利性并降低交易成本,对传统支付体系带来竞争,促使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及降低交易费用。数字货币支付便捷,相对于纸币和电子货币具有更强的分割能力,方便微型支付,是其在行使流通手段职能时具备的不可比拟的优势。目前,比特币的最小细分单位是小数点后第8位,叫作“聪”;瑞波币的最小细分单位是小数点后第6位,叫作“滴”。未来技术允许的话可能会更小。此外,数字货币可以使没有在金融机构开户的人也能进行非现金支付,且速度快,成本低,有利于普惠金融发展。数字货币强大的支付结算功能将逐渐弱化央行的作用,如果按照哈耶克的预测,实现货币发行去垄断化、去国家化,也许未来央行将没有存在的必要。2016年4月国际清算银行的一份报告也指出数字货币减少了中央机构的功能,可能会破坏中央银行控制经济或发行货币的能力。

在反洗钱方面,数字货币也有其天然优势。之前金银等实物货币完全没有身份识别功能,每一个货币都是一样的。到了纸钞阶段,虽然每张纸钞上印有编码,都是独一无二的,但货币并没有隶属信息,凭编码不能知道纸钞的所有者。而数字货币,通过一定的算法之后,不仅每个货币都有独一无二的编码,而且存储了货币所有者的账号、交易过程等信息。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持有“私钥”,在KYC政策(充分了解你的客户)的指导下,对数字货币账户持有人强化审查,调查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有效反洗钱,预防腐败。

此外,数字货币会促进新一批行业的诞生,带动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难。如线上的数字货币钱包和交易所、线下的自动柜员机(ATM)、投资数字货币相关创业企业的孵化器,等等。而互联网将由信息互联网转变为价值互联网,进行价值传递,互联网时代将进入2.0版本。

(文/清华大学副研究员张伟、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钱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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