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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尚未有权威的官方统计数据,仅有部分第三方统计布局。而由于统计口径和数据来源不同,统计结果也存在差异,因此无法判断数据是否能客观反映行业运行情况,也不利于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和掌握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其中,网络借贷作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组成部分,其平台资金的运转情况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从去年年底开始,行业风险频发,银监会会同多部门出台了网贷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明确提出“网络借贷有关债权债务信息要及时向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报送并登记”。日前,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在银行家杂志举办的“中国金融创新论坛”上指出,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开始着手对网贷行业的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统计。

在平台定位越来越模糊的情况下,统计工作该如何开展?如何保证数据真实有效?《互联网金融之夜》对话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为您解读。

文字实录如下:

CBN:盛司长您好,我们知道现在央行已经在着手对网贷行业的资金运行情况进行统计了,现在进展怎么样?

盛松成:人民银行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联合开展了对于互联网金融的统计监测工作,尤其是对于P2P等网贷的统计监测工作——因为这是对整个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和平稳发展的一个基础性要求。

CBN:那网贷信息数据统计的流程大概是怎样的?有哪些环节?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

盛松成:互联网金融P2P跟网贷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资金的来源端,二是平台本身,三是资金的运用端。因为互联网金融是通过网上进行贷款,所以资金的来源端在网上是比较清晰的,只要用一定的技术力量、花一定的精力都能够把它抓出来。当然,数据精确度并不能又百分百的保证,但我们确实已经整理出了一整套自己的体系、指标、统计对象。所以从资金来源端的统计来看,我们的基本框架已经成型了。从5月份开始,我们逐渐开始收数。因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经又第一批会员,所以手术会首先从会员单位(开始),以后会员单位会得到逐渐扩展。

CBN:您刚才提到网贷平台的资金运用端是一个统计和监测的重点,您能再给我们具体的介绍一下,具体涉及到哪些数据、怎么监测、是平台自己报送还是你们自动抓取的吗?

盛松成:现在首先是它们自己报送,比如说期限、利率、项目等等这些。当然报送的不一定完全全面,我们只能一步一步来。

CBN:传统金融机构的统计方式为什么不能用在互联网金融领域?

盛松成:传统金融的统计本身是一个资产负债表,资产和负债必须平衡的。一个银行、一个法人最后拿出来的资产负债,是百分之百要完全一样的。但是互联网金融做不到这一点,所以从互联网的统计监测分析看,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

我们现在主要的还是要从资金的来源端进行统计,先把来源端搞清楚。你的资金来源是多少、价格是多少、有来源以后要怎么投资、投到什么地方去、期限匹配是怎么样这些问题都要考虑。

接着是第二步,我们应该同时统计互联网平台,也就是指P2P等网络平台的数据。刚才说过互联网金融涉及的三个方面,其实更通俗地说就是指银行的资金来源存款、银行的资金运用贷款和银行本身。作为一个金融者中介,这三个方面都是少不了的。但是互联网金融这三个方面又和传统金融有所区别。

CBN:但是我们现在看到中国的网贷行业中商业模式千差万别,要界定这个平台本身的身份就会有一定的难度。尤其现在网贷平台转型也在提速,我们看到了它们的业务已经越来越复杂,你们要怎样界定它们?

盛松成:是的,你问了一个很要害的问题,可以这么说。我们现在金融的监管、金融的统计监测分析,往往是滞后于市场本身发展的,这也是正常的。市场的发展一定会比你的监管发展快,监管要走在市场前面,几乎是不可能的,你只能做到跟上市场。

所以我反复强调的是,互联网金融的要害不在资金来源,而在平台本身和资金的运用。那么典型意义上的P2P平台是欧美国家十几年前的信息中介,只是给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信息的一个平台。这个平台上信息是透明公开的,对接由参与者自行完成,平台既不承担风险,也不做信用担保,而只收取简单的手续费。可是我们国家最近几年来出现的P2P平台,实际上已经偏离了这个方向,不仅仅是在做信息中介。

CBN:它们大部分还承担了信用中介的职能。

盛松成:对的,它们更多是承担了信用中介的职能。很多平台会搞资金错配、搞资金池、搞打包理财,所以资金来源端很清晰,平台本身不清晰,资金运用也不清晰。这么一来,最后的结果风险都集中在平台上面,因为平台实际上担保了或者说承担了信用中介的职能,甚至还有很多平台会对投资人承诺本金和利息。所以如果它的资金运用不恰当,搞资金池、搞资金错配因而出现风险的时候,平台本身需要负责任,大量的P2P平台跑路就是因为这个而出现的。

CBN:那现在在平台本身身份不清晰的大前提下,统计监管要怎么把它纳入进来,用什么样的平台纳入进来,怎么样去剥离开这种表象,直抵风险本身呢?

盛松成:我不可能一下子深入到它所有产品,所有领域。而只能一步一步先统计监测它的平台,然后统计监测它的网贷业务。我们可以统计监测它的贷款投向,可以统计监测它的期限结构,可以统计监测它的资金价格——这些正好是我们监测分析风险控制的一些基础来源。

CBN:现在很多P2P平台都涉及多种业务——面对这样一个趋势,央行的统计应该如何来适应?

盛松成:现在我们已经把金融的综合统计作为我们央行统计的一个重要内容,而且不仅仅是我们央行统计的重要内容,甚至可以说是我们央行基础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已经是整个央行甚至国家都高度重视的。这一次习近平总书记不久前在“十三五”规划讲话当中,也谈到了谈到了金融的综合统计。他把它作为一个比较重要的、最近几年我们大力推进的一项工作。为什么?因为从2007、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我们就发现这个问题是全世界的问题。

以前的日子里,机构部门各司其职。银行做银行的,证券做证券的,保险做保险的,相互之间渗透不多,那么后来越来越渗透,比如资产证券化、抵押贷款、债券和债转股这些现象层出不穷。最后的结果一定是整个金融业的相互融通、相互贯通,而不是单一的某一个产品。就像你刚才说的,哪怕是P2P,现在名义上是P2P网贷,可能后来就做基金了,可能做理财了,甚至可能去做销售了。这些产业都会慢慢地联系在一起,无法完全割离。

这个现象确实对我们的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推出金融综合统计,要求我们去穿透式统计、穿透式监管。尽管这么多年来,我们法律体系建设已经飞快的发展了,已经不易,但还是留下了不少法律空白。比如说像统计方面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就是没有法律,不只没有法律,连立法条例都没有,所以很难做到依法进行统计。而金融综合统计也要依法,否则我们凭什么去统计,凭什么去收集P2P等网贷行业的统计信息。

所以我们现在就要做两件工作。一是我们争取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发文,能够对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等网贷行业进行统计,为什么?因为很多实际上现在在做金融业务的那些P2P网贷等等很有可能只是挂了一个金融的名,但没有金融牌照。二就是在联合发文以后,我们有法律依据对它进行统计之后,正式进行收数。

CBN:现在有一个时间表吗?第一步采集数据的合法性什么时候能够落地?

盛松成:作为一个法律条例,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要经过很多程序,要经过有关方面的会签、认可、修正、认证,会有一个过程。但我相信不会太远了,因为我们跟国家统计局已经沟通了很长时间,通过有关方面的会签等等之类只是一个方法。第二个方法就是最近经国家批准成立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协会成立以后,它首先会有一批会员,之后会有接连不断的批次。这些会员,都是可以说在行业里面经营比较稳健的,或者说在行业里面是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尽管它的数量不一定很多,但是它的量会占我们整个P2P行业的大部分,50%以上甚至60%以上。所以还有第二个办法,就是通过协会进行报数收数。权益和增值是相对等的,企业既然要申请成为我们的会员,就要有义务协助我们的工作,统计监测分析就是工作之一。

CBN:你们怎么来保证企业报送这个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

盛松成:如果按照我们的要求,它报送出来是不是准确,如果它报送得不准确或者怎么样,我们会有检查权。这个检查权就来自于我们和国家统计局的联合发文,因为根据国家统计法,它有权力对所有的企业进行检查。所以在我们联合发文以后,实际上是在互联网金融统计上会受国家统计局的委托代为收数。这么一来,我们既有法律依据,又能够进行检查。如果没有检查,只有报送,这个是不可靠的。

CBN:那对于主动报送的企业来说,是不是也有一些正向激励的效果?

盛松成: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理解——“统计就是数据,统计就是信息”的观点实际上不全面。统计不仅是信息和数据,它本身涵盖着监测、分析、监管甚至是鼓励。比如说我举个例子,现在有那么多P2P网贷,几千家的样子。但是好的不多,占比不高。那么如果我们有一整套统计数据出来,出来以后你们就可以报名。报完经过我们的检查,觉得是基本符合客观条件的、客观情况的,我们可能会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发布。发布什么?就是鼓励先进,会发布好的消息。

CBN:正向激励。

盛松成:我可以正向激励,可以公布好的。当然这个里面又有一个法律因素:我公布的东西必须是真实的,而且我还要跟公众讲清楚。在还没做这件事情,就是要让公众知道,这不是我背书,不然等于成为我背书了。我可以在一定的网上,比如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之类,这么一来以后,就形成正向激励机制。正向激励以后,这些互联网金融平台,P2P网贷也好,同时做别的也好,它们会越做越大,越做越强,自我监管、自我增强意识会越来越强。

比如说一个平台,如果它做到了在中国的前几位,如果它的价值非常高,比如有一百亿、两百亿,那么这个平台相对的说会是比较安全的。因为它不可能为了一点点的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它就不管它的其他款单。甚至它会加强它的风控,会给自己留出相对大的余地,来消化不良贷款、消化资金运用端的不良率,以前很多传统银行就会这样做。而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相比,它有优势它有劣势。互联网金融应当主要起信息中介的作用,而不是信用中介,我始终这么觉得。而如果它要担当信用中介的角色,就必须先做到比较强,做到大家都能信任它的时候。因为所谓的信用中介就是要以它为信用,平台本身来担保投资人资金来源,投资人本金和利息的安全。

CBN:您刚才说到,您不赞同99%的平台都会死掉的观点。那您是怎么看网贷行业的一个格局呢?它未来会发展成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盛松成:数量上很不好说,但是我绝对不会相信还会有好几千家,上万家。有些人认为,只有小的平台才会做小生意,认为只有小的平台才会投向弱势群体,才会投向经济薄弱环节——我觉得这是一个误解。

小平台不一定做小生意,他们可能把资金收集起来以后投向本来不应该投的地方。而大平台其实是能做小生意的,而且他们可能会做得更稳健,也照样可以服务经济薄弱环节。大平台本身的风控能力比较强大,能够同时利用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他们是能够越做越强的。

CBN:所以您认为最后网贷平台会形成几个巨头,比如说少量的几个巨头就占据了大量的市场份额?

盛松成:未来的网络贷款就是P2P等网贷平台,应该不会是垄断。那种一家两家独大的情况,我相信国家也不会允许。因为如果它出现了垄断的话,它就又不会达到我们所需要的这些目的了。但确实会有一批比较强、比较健康、能够为实体经济服务、为中小企业服务、为经济薄弱环节服务的、自身风控能力又比较强的平台长期存在。但整个过程当中必然会经历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大部分P2P网贷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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