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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细则》发布以来,对P2P未来的合规之路指明了方向,也给未来P2P如何的发展、如果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以及在整个金融市场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奠定了基础。今天,要给大家说的问题是,《监管细则》发布之后,未来P2P同业竞争的问题。因为政策的趋向性、导向性、规划化、非常明确,明确了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很多P2P公司不得不暂定原有的业务种类、业务模式,按照新的“要求”来进行合规。但是,在这个“合规”过程中,甚至是“合规”以后。P2P将会“大同化”。从之前的“百家争鸣”到以后“独尊儒术”。在竞争点较少的情况下,P2P靠什么来吸引投资人呢?

为何P2P会出现“大同化”趋势

首先,从监管细则的“规范”要求是P2P“大同化”的主要原因。

政策要求,关于P2P取得“职业资质”、“运营资质”都有明确的条规加以约束。并将这些“取得资质”作为P2P的“入门”资格。也就是说,您要做P2P,必须有资格证才行,要不然就被拒之门外。虽然,这种“门槛”可以将一些自身实力不足,自身“软、硬件”不强的P2P公司挡在门外。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一个问题,“都有,等于没有”。这就好比去买车,10万价格的车,和50万价格的车在功能上、外观上、以及油耗内饰等等有着千差万别的“悬殊”。但是如果将50万以上的车归为一类,不管任何汽车品牌,除了油耗、外观外,各种功能几乎都带,各种人性化设计也比较到位。也就是说,消费者在选择10万和50万车的时候,比较的是特点和综合实力。但是如果将选择范围放到50万以上,消费者的着重点就放在外观、油耗上。也就是说,差异越小,选择性越小、针对范围越小。

其次,限额划定、“十三条红线”。

这两个“条规”,是让P2P未来资产端业务“大同化”的直接因素。在政策没有明确之前,P2P的资产端都是“百家争鸣”。例如:信用贷款、车房抵押、收益权转让、消费贷等等。因为不同的资产端,代表着不同借款人的借款需求、转让方式、或者反担保手段。只要是风险可控、债权关系清晰,都可以在P2P平台上进行转让,对接投资人。所以,当一个五花八门的资产端、业务模式呈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额度自然是不可控制的。信用借款和房屋抵质押的额度就千差万别,反担保手段不一样,抵押标的额度不一样。一个是拿虚拟的信用作担保,一个是拿真实的“房屋”做担保。自然而然,看得见摸的着,市场价值明显的房屋抵质押借款额度高。但是,随着政策的“禁令”超额部分标的无法再继续从平台发布。所以,很多业内人士纷纷表明“限额”是“杀死”P2P资产端的“凶手”。这样一来,除了信用贷款、消费贷款等额度较小的资产端可以用来转让外,其他的超过限额的资产端统统“受限”。而这损失的不仅仅是业务条线的“资源”,更重要的是这会让P2P资产端的竞争更加的“激烈”。因为只有这么几个“小额业务”可以做,如果假定在借款和小额市场趋于饱和的状态下,那么P2P如何在开阔这个市场,如何在进一步的开发“小额借贷”?所以,将来也许会有很多的P2P关注与消费贷,这样在资产端的“大同化”就会越来越明显。

最后,专业化经营也是导致P2P“大同化”的主要原因。

在监管细则中,明确表示P2P的属性是“网络借贷中介机构”,在“十三条红线”中,也明确表示“P2P不允许经营股权众筹等相关业务”。之前,看到所谓的“一站式”理财或者“理财超市”等平台,按照现有政策需要一定的业务调整或整改。在地方金融办关于整理整顿P2P行业的文件中也不难发现“专业化”经营的影子。就拿本人当地金融办来举例:各地金融办会同工商局从P2P运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入手,严格控制经营范围。换句话大白话说,就是P2P就是P2P,你也别干其他的,也别什么股权众筹、什么网络小贷等一块干。敲锣打鼓,各干一行,各有各的行当,各有各的门道,别掺和。

其实,专业化经营从保护投资者角度讲,是恰当的。一个自身业务条线清晰的P2P公司,单纯的靠着“网络借贷”来赚取主营业务收入,在运营风险上还是可控的。也就是说,如果你干出事了,干赔了,那是你干P2P出事了,就算监管介入也好查找源头,找出问题所在。但是,如果你要什么也干,什么也玩,任何领域都涉及,有的还“挂羊头卖狗肉”打着P2P的幌子干其他“违法乱纪”的事,风险就显得不好把控了。我们暂且不论P2P的“金融”专业程度问题,估计就连P2P运营者自身也很难缕清业务条线,也难以控制多项业务带来的风险。一旦风险在一种业务上爆发,其他业务也收到一定影响。但是,如果专业化经营了,风险是能有效控制了,P2P的特点也没有了。P2P本身靠着自身通过网络开展金融业务的优势,可以适当的对业务种类、理财种类进行“变身”。一旦专业化经营,这些变身或者“三头六臂”统统都被取消,只剩下自己赤裸裸的站在原地。这就好比,科技市场。很多城市在某一个地区有大批的“卖电脑”的聚集地,本人所在的城市叫做“科技市场”。科技市场每一个商户不仅仅是光卖电脑,也卖电脑的周边产品,比如鼠标、打印机、硒鼓等等。现在让卖电脑的只能卖电脑,不能卖其他的。您说,这个竞争激烈吧。本来卖电脑的还指望自己“鼠标卖的便宜”或者“打印机比较廉价”来吸引顾客,这下只能从“电脑”上让利了。

所以,任何一个政策,任何一个方式和方法都有他们的两面性。虽然《监管细则》给P2P带来了身份,让一个“野孩子”名正言顺。但是,也加剧了未来P2P的“大同化”,让P2P未来的竞争变得“残酷”。刚才分析了以上三条,用一句话总结一下。P2P的未来是在“圈里”做业务,在“圈里”拉客户。P2P不再是一个“个性鲜明”有“特点”的行业。正是因为没有了“特点”,所以这个行业的竞争度会变得更高。那么投资人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投资人看法:收益、安全、服务

首先,投资人关心的问题依然是收益问题。

再之前的文章里,本人也表达过看法,投资人之所以投资P2P,就是P2P的投资额度、收益以及投资时间、投资周期都比传统金融更容易让老百姓接受。尤其是“投资收益部分”,是投资人关心的重中之重。未来合规的P2P,在资产端受限的情况下,是否会降低投资收益?是否会出现P2P的收益和传统金融的收益不相上下,或者出现差距较小的情况发生?如果P2P的收益和传统金融收益差距不大,如果“银行”投资理财起点降低,那么很多P2P投资者会转战银行。如果未来,P2P的平均收益在5%左右,要是对于本人来讲,我宁愿多存点钱去买4%的银行理财。如果未来P2P行业都是5%左右的年化收益,那么如何吸引投资人投资呢?这句好比现在的期货公司:在交易所手续费如此透明的情况下,哪家期货公司给客户加的手续费低,客户肯定去哪家开户。如果都一样,都是加1块钱的话,怎么能保证客户一定会来你家客户呢?这就会引出下面的问题,安全意识。

其次,安全问题。

安全问题是投资人最重视的问题。在P2P野蛮生长,“跑路”频发的时代,投资人都“害怕”了。如果P2P的运营者新开发一位“投资人”的话,估计被询问的最多的问题就是“安全吗?保险吗?”。未来,在政策合规的前提下,P2P的从业者们都取得相应资质,有了规范性的业务范围,有了不可触碰的红线。那么这就真的能代表P2P安全了吗?之前有专栏作者发布观点称:P2P安全只是外部合规风险、法律风险被“取消”。(换句说是给了你个名份)但是,依然存在着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也就是说,你现在是“名正言顺”的在进行“网络借贷中介业务”活动了,但是这并不代表你转让的资产、就不会出现逾期,对接的借贷市场就一定那么安全。所以,在没有“特点”的P2P中,安全问题依然存在。给大家举个形象点的例子:我们去饭店吃饭,饭店里都贴有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卫生标识。条件好的是绿色笑脸、较为合格的是黄色笑脸、条件较差、不太卫生的是红色。谁能保证“绿色笑脸”的就一定吃了不拉肚子。今天赶上给咱们做菜的“大厨”身体欠佳、或者食材不新鲜,消费者估计也得受牵连。所以,凡事无绝对。当P2P都安全了,也许就都不“安全”了。如果我们假定,在同等利率、同等安全系数的前提下,投资人到底“参考”什么投资呢?P2P公司又靠着什么来竞争呢?接下来,我们说下面的话题——服务。

最后,服务是未来P2P最重要的竞争手段。

也许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去银行办业务,稍微“大”点的银行爱答不理,服务态度相当差,排个队需要一小时,坐在等候区干等着。稍微“小”点的银行,从一进大堂开始,就笑脸相迎,贴心服务。在等候区有人性化的设施,自主饮水区、小吃区或者书刊报纸等等。从这一点上,有的人也许会说了,大银行不差钱,你们爱存不存,不差你这点。小银行没有那么多资产规模,能拉一点存款是一点。这句话,话糙理不糙,确实如此。作为我们来讲,每一个人都需要得到尊重,都需要贴心的服务。不能说,你大,你牛你就爱答不理。也不能说你小,你弱你就给人“低三下气”。本人要说的是,往往低下头,才能捡起自己想要的东西。P2P在“大同化”的背景下。越是对投资人贴心的服务,越是对自己形象良好的树立。目前,也不乏一些“大”P2P态度恶劣,出了逾期,出了问题不给投资人明确解释,推三阻四,欲盖弥彰,搪塞投资人。但是,如果每个P2P都具备了相同的业务水平、都合规合法。这些“大”的优势就不复存在,反而,越发的注意细节,才能决定自身的成败。所以,如果未来,P2P在利率相差无几、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如何做好对投资人的服务,将成为获取投资人“信任”的重要筹码。

从“百家争鸣”到“独尊儒术”,P2P的从业者们,在特点相对模糊,辨识度越来越低的行业里,如何继续前行,如何能做到“利润最大化”,如何留住投资人,如何打赢竞争对手,将会是每个运营团队重点思考的问题。有的人说,监管细则一出来,大平台业务、额度不好缩水,势必日子不好过,反倒是小平台规模较小比较好合规。其实也不然,大平台有深厚的客户基础,如果合规后,将投资人分类,留存投资人相对容易些。小平台虽然业务规模较小,但是自身实力有限,一些“经营门槛”比较难跨过。如果小平台合规,在没有深厚客户基础的前提下,如何在大平台面前“抢”客户,如何和“大平台”竞争?本人看来,不管是大还是小,都需要进行“博弈”。还是那句话,没有安全就没有收益,没有安全和收益就没有服务,没有服务就吸引不了投资人投资。未来的P2P在“竞争”这个关键问题上,任重道远。

画外音:

一个没有特点的行业,是没有足够的实力去进行“外部竞争”,也就是说P2P未来同行业的竞争会加剧,但是依然竞争不过传统金融。我想,这是监管者的责任。举个非常现实的例子就是中国足球。十四年前,为何中国队或进入世界杯,在那批球员里,不乏有特点的球员,有的速度快、有的传球好、还有的天赋奇高。但是,现阶段,中国足球没有特别“突出”的队员,大家好像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缺乏特点,没有闪光点,没有对手位置“竞争”优势。所以导致了整个“机器”运转的平淡。没有波澜,哪里会有风浪和作为。都说“体制”害了“中国足球”,也别让“体制”耽误了“P2P”的发展。也请监管者们,考虑一下P2P未来的市场前景,适当调整,规范发展的同时,也要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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