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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某项业务或者某个概念太火,就会出现这种论坛遍地的情况。普惠金融是,金融科技是,消费金融更是。尤其是秉承着监管“小额、分散”精神的网贷暂行管理办法出台后,一夜之间大量P2P平台涌向消费金融布局。

不知情者会以为消费金融很简单——只要把纯线上撮合或以机构资金放出去的放款额度砍到监管红线以下,就等于消费金融了。可“小额、分散”和“消费金融”间真的能单纯划等号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针对不同细分人群的产品研发、不能粗暴一刀切的利率风险定价、完善的风控贷后管理。简单来说,就像银行发放信用卡,你没有经过市场检验的授信模型和至少还算有效真实的征信数据,何以作出授信决策与监测资金流向?

所以消费金融跟个人P2P的逻辑完全不同,并非愿意承受高利率就能拿到款。这是消费金融公司和小贷,乃至民间高利贷的商业逻辑区别。

而在业务运营层面,消费金融公司属于类金融机构,可以发行金融债融资、享受低息同业拆借、打破地域限制放款。为了不引起任何系统性风险,它当然应该实行牌照制,严格审慎吸纳参与主体。但事实上,尽管监管已经制定了较为苛刻的准入门槛,比如非金融企业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至少有一名具备5年以上消费金融业务风控经验的出资人等,依旧没能挡住一大帮杂牌军声称自己是消费金融新势力。

深圳小牛资本就曾如此表述——“消费金融真不是这么容易做的,需要很多累积。我们在这块有布局,但不是重点,而且才刚刚开始,不是太有经验。我们还是会主攻擅长的,比如小微业务”。

事实上,在深圳的消费金融峰会上,前银行业零售条线猛将、在“零售之王”招行主管零售网络银行部的总经理胡滔,跳出银行体系掌舵首批个人征信牌照试点企业芝麻信用一年多后,直言她观察到消费金融行业目前有四个最棘手的问题:一是消费金融超过50%的损失来自欺诈,如何识别?二是11%的用户向10家以上机构借款,拆东墙补西墙,如何防范?三是数亿用户缺少抵押和传统征信记录,如何评价?四是违约逾期、欠债不还,如何惩戒?

其实胡滔提出的四个问题,高度浓缩了消费金融主体扩容后,依旧伴随行业的问题:消费金融法律体系建设、个人征信系统完善、欠款催收与坏账处理。

所以这是一个更加应该有序发展的市场。当然有一个好的现象正在显现: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持牌军,正在加速入场。从2014年至今,有12家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其中银行作为主出资人占9席。银行坐镇,通常是搭档商贸类实体企业,比如连锁百货等。银行扮演的当然是自己的优势角色:产品研发、风险定价、风控管理、负债端资金获取;而商贸实体企业则更多提供的是营销渠道与线下应用场景。

这样的通行架构,确实属于优势互补型的合作。另一方面,也有越来越多国外颇具经验的消费金融机构,与国内银行和大型企业联手,这对整个行业少走弯路也是一个益处。

当我们谈论一个新兴市场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谈论什么?我想,不应该是简单粗暴地预设一个“到XX年市场规模超过XX”的目标,而是这个行业风险可控,发展有序。

不懂消费金融,就别瞎玩,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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