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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再次挤压“老赖”生存空间,意味着入党从业也将会受限。

另一方面,阿里巴巴旗下芝麻信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行人数据,公布了国内首份老赖大数据画像,并表示已惩戒老赖超过54万人。

有业内人士表示,相比较前几年,我国个人征信发展迅速,尤其是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方面,不断挤压老赖生存空间。不过,即便如此,老赖仍然可以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生存。

那么,如果众筹领域出现“老赖”,该怎么做呢?

老赖对众筹危害颇深

从“老赖”字面意思来看,主要是指一个人借款后拒绝还款。在这里,主要是指向互联网金融平台借款,如P2P网贷平台。因为股权众筹属于股权,不属于债权,所以没有借款一说。

但是,即便如此,也不代表众筹领域不会出现老赖。

在2012年至2013年间,某老赖在各大网贷平台QQ群和知名论坛发布众筹招股项目,利用人们对高收益投资的渴望,层层布局,一手操作所谓众筹项目,另一方面却从不对股东发放分红,而且没有召开过一次的股东会。当股东提出质疑后,老赖便把这些质疑的人踢出大群,通过不断招募新人的方式,补充新鲜血液,诈骗行径暴露无遗。

如果说那时股权众筹刚刚出现,出现了很多鱼目混珠的虚假项目,那么,到了近两三年,还没有这种老赖性质的项目呢?依然有!

最典型的,恐怕就是至今还时常出现的原始股众筹。众所周知,原始股兜售问题一直都有存在,风险较大,时常会出现虚假项目。而当众筹这一模式横空出世后,有人便开始利用众筹概念来进行原始股兜售,并许诺低风险高收益,流传于各大社交平台中。

对于这种借创新之名,行非法集资、诈骗之事,相关监管部门一直在紧盯着,但直到现在,仍然会听到有人上当受骗。其背后的操作者,其实多半是老赖虚假编造的项目,无法通过正规众筹平台的审核,方才利用社交平台的渠道,企图能钓到不明真相的投资人。

在这里也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大多老赖弄出来的众筹项目,多半是通过QQ群或其他社交平台等渠道兜售。

众筹之家提醒,如果有人在QQ群或其他社交平台向你兜售不明来历的众筹项目,切忌不要贪图对方许诺的高收益,因为在股权众筹行业,正常项目都是由合规平台上线发布,有明确来源,而且平台也绝对不会向投资人承诺收益。

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相比这些浅显的骗局,更具有迷惑性的,恐怕是正规平台出现了老赖项目,而平台和投资人却全然不知,白白融了数百万,无法追回,细思极恐。

比较典型的是假冒“三番服饰”事件。2015年,某老赖在众筹平台发起一个实体项目,称有知名服饰品牌的授权。但在项目上线后,资金迅速进入了项目方口袋,项目方便开始不再答理投资人。直到这时,平台和投资人才发现授权全是假的,十分纯粹的老赖项目。

为什么众筹平台还会出现这样的项目呢?我们应该这样看,在股权众筹领域,“老赖”往往会活跃在实体项目。因为互联网创业公司大多会有投资机构参与,有专业投资机构对项目创始人进行尽调,有效杜绝创始人是老赖的现象。但在实体项目中,由于没有专业机构的参与,那么项目尽调尤其是对创始人信用状况的调查,就落在尽调能力羸弱的平台上,又怎么不会出现问题呢?

另一方面,众筹平台普遍没有防止“老赖”的概念,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众筹平台不上征信。事实上,早在几年前,国家就开始公布“老赖”信息,并对“老赖”进行一定程度的惩戒。但这些国家或省市级别公布的老赖信息,是源于央行的征信系统。如果老赖是长期在互金借贷平台拒绝还款,并不会被记录在征信系统中,这给了老赖侥幸心理,也增加了众筹平台调查项目发起人是否老赖的难度。

据了解,目前众筹平台对项目发起人的调查,大多围绕发起人的背景、经历等公开信息进行调查,对于一些非公开信息,众筹平台往往爱莫能助。

平台该不该禁止老赖发起项目?

如前面所说,股权和债权不一样。如果发起人是老赖,自然不能给他继续进行借款行为,但在股权众筹领域,并不存在借款一说,而是给项目融资,参与众筹的投资人变成项目的股东。那么,看起来发起人是否老赖,并不影响项目。

在更多的时候,即便投资人明知项目发起人有过老赖行径,但基于对项目前景考虑,以及项目发起人能作出合理解释。那么投资人也不会因此而撤资。

主要有两方面的观点:

一是认为应该禁止。老赖之所以称为老赖,是因为他对约定条款的蔑视,没有合同意识,只考虑个人利益,私心颇重。那么,不排除他在众筹项目的背后“搞手脚”,不按规定办事,影响投资人收益。

尤其在实体项目出现亏损后,后期的回购或赔偿,基于发起人有老赖前科的考量,很可能会陷入无限期拖延。总体而言,若项目发起人有老赖行径,会给投资人一种不信任的感觉,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投后的交涉。

二是认为不该禁止。虽然他曾经是老赖,但只要他认识到自己错误,还清债务,并坚决改正,那应该得到原谅。所谓的“不好合作”,纯粹是投资人的臆想。也许他当初成为老赖,是因为有其他特殊原因呢,我们没有理由因此进行封杀。

事实上,是否禁止,如同一个人犯罪了,是否接纳他重新回归社会,是否不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他。无论是哪种选择,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归根到底,还是源于老赖对互金投资人造成过严重伤害,心理创伤尚未恢复,又怎么来接纳有过老赖行径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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