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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十部委发表了一个对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一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有的人说,这是互联网金融的春天到来了,因为我们有了规则可依。但是也有人说,这是对互联网金融的压抑,没有办法发展了。到底是春天还是压抑,我想最关键的问题是监管理念的转变和监管边界的确定,是对监管理念和监管边界的理解与执行。我想这是指导意见出来以后,到底是春天还是压抑很关键的一点。

互联网信息技术在金融中的运用,不会改变金融的本质,但是它会改变传统金融的服务方式,也会拓宽自金融的范围。互联网是我们这个时代伟大的技术革命,它将深刻地改变我们所有人的生活,也将改变社会的形态。这不是说颠覆现在,而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可以使我们更好地达到我们人类所希望、所追求的那个社会。在此推荐大家看里夫金写的《零边际成本社会》这本书。里夫金曾经写过《第三次工业革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看了《零边际成本社会》这本书以后,也会受到很大的鼓舞。人人都能够自由平等幸福地生活,这是人类共同的追求。看了这本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互联网时代,在未来的物联网时代,人类的这个追求会逐步得以实现。互联网的精神是开放、平等、协作、分享,它会促使我们人与人之间更好地合作,共同地去分享。

金融在互联网时代,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我想金融会在互联网精神的促进下,使它回归服务的本质,使它更加简约透明,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什么叫自金融?

我认为自金融就是居民之间直接的投融资行为。信息不对称和高昂的信息处理成本,产生了传统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在人们的生活当中,最原始的金融就是一个中介,交易双方的媒介,它完全可以自然地完成,不需要中介和外力的介入。比如早期的实物货币、商人票据。但是随着商品交易的范围越来越广,产生了信息的不对称,在信息不对称的时代我们产生了银行,产生了券商,他们帮助我们处理复杂的信息。

信息技术的改进仍然会有信用中介服务的需求,但也拓展了自金融的范围。金融活动在宏观上是信用货币的创造与调控,在微观上是居民财产的自主运用。应该说金融在金属货币时代,黄金是天然形成的货币,不是人们创造出来的。但是在信用货币的今天,我们的货币是通过信用机制创造出来的,因而它是一个宏观经济问题,这也是各国产生中央银行的非常重要的原因。抛开宏观的问题,微观金融的本质是居民财产的自主运用。

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信息处理技术,降低了征信成本,既扩大了传统金融服务的范围,也为脱离持牌信用中介的自金融活动开阔了领地。我们的信息技术,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处理方式,对于传统的金融机构来说,他们可以扩大服务的范围,过去可能只服务于那些财务报表非常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但是随着信息技术加工成本的降低,有一些原来处理起来成本比较高的小微企业,也会进入到传统金融的服务领域当中去,我们可以服务于一些长尾的客户了。

同时由于信息技术加工成本的降低,也为脱离持牌信用中介的自金融活动开阔了领地。就是说我们既然可以直接获得真实透明的信息,那么作为财产运用的个人来说,也可以自主做出决定。这时候就扩大了自金融的范围。我说的自金融实际上就是一种点对点的融资的服务,最典型的是P2P,还有就是股权或者是债权的众筹。在这样一个时代,除了P2P和债权、股权众筹以外,违约保险将是自金融发展的催化剂,用保险的互助机制替代对中介信用的依赖。我们现在做P2P,监管当局提出来只能做信息平台,既不能建资金池,也不能有任何的担保。因为担保本身是一种信用中介的活动。那么在信息透明的情况下做出了决策,通过什么方式能够把这个决策的风险进行分担呢?我个人认为,基于这种点对点的融资,还有点对点的各种与金融相关的服务,所产生的风险可以用保险产品来化解。保险就其本质来说不是金融业,它的法律关系是一种互助关系,它的功能是一种经济补偿功能,基于大数法则下的经济补偿功能。而互联网时代,一个产品的出现能够迅速地产生很多的客户群,就为运用大数法则设计产品提供了可能性。在这个基础上来开发保险产品,用互助的精神来解决点对点产生的风险,这是未来自金融发展的一个方向。

那么自金融的监管边界在哪里?

减少负外部性和控制单体投资风险是监管介入的原则。我们为了要减少负外部性和单体的风险,从两个方面来限制。一个是限制自金融活动的人数,减少负外部性的范围。为什么我们的证券法要提出二百人作为公募和私募的界限,而且高法对于非法集资也必须是单个债权的分解不能超过三十个人。尽管具体的人数是可以协商可以研究的,但是它的原则是要尽量地减少一个金融活动的负外部性。

再有一个就是限制自金融投融资的金额,减少失败对投资人的冲击。刚才谈到的股权众筹,最大特点是众筹,可能在人数上要放开。当你放开了人数的时候,怎么减少它的负外部性?那么就是说,尽管有众多的人参加了这个活动,但是对每一个人所参与这个活动的金额,要有一定的限制。对于用众筹的方式来筹措资金的总额,要有一个限制。最后达到的效果就是,即使这个项目失败了,对于每一个参与的人来说,他的损失是有限的,因而社会的负外部性也是有限的。

没有资金池是监管的红线。

信息收集处理能力是服务于金融业和介入金融业的互联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互联网金融、金融互联网,最后它们都会交集于一点,当然,用别人的钱做金融业务,或者用你自己的信用在介入金融服务的时候,它本质仍然是金融。所有的互联网的企业,你要想介入到金融当中来,还有我们传统的金融机构,如果你想更好地用互联网技术来服务于原来所从事的业务,提高那些业务的效率的话,所有的核心的竞争力就是征信。

金融本身经营的就是信用,有应用场景的互联网活动,是降低征信成本的基础。我们的金融业是伴随着商品交易活动的日益复杂化和投资的日益复杂化而产生出来的,金融服务的源泉是商务的活动和投资的活动,也就是生活和生产的实体场景。如果一直遵循这样一个原则,从商业和生产投资的实体经营活动当中获取的信息加工出来,就能对一个人的真实的信用情况和他的投融资能力,有一个正确的判断。现在我们有很多涉足于金融的互联网的活动,这些互联网的企业想介入到金融当中去,如果你不在这样一个商业投资活动的产业链上,想横空插进来做一些事情,我觉得成功的概率是比较低的。

收集信息、运用信息与信息保护是今后面临的重大的道德问题及法律问题。金融说到底是对信息的收集加工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信用的评判。现在的互联网技术发展,使得我们每一个人的各项活动都在网络之上,都可以被收集。而这些个人的生活,还有经营活动、数据的积累既为我们获得自己征信的打分、征信的记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一个硬币的另一面,也为信息的泄漏和隐私被侵犯造成了漏洞。怎么样在这个问题上做好把握,这需要我们法律方面的规范,也需要我们的自律。

总结

金融业是伴随着我们的经济生活而产生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我们的生产活动会从大规模的批量化的工业化生产,逐步回归到个性化的消费,向私人定制、小批量生产过度。到了这个时候,生产的信息、交易的信息会越来越简约、透明,在简约透明的信息之下,自金融有它发展的很大的空间。我并不认为自金融可以取代复杂的经营活动所带来的金融中介服务,但是随着生产的越来越个性化、越来越简单透明,直接金融会越来越发展,这就是我所讲的重点。就是说在未来的互联网时代,自金融是一个发展的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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