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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方案》)。方案指出,将集中力量对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

在小编看来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是国家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方案鼓励和保护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防范风险,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将高效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看点一:灰色通道被彻底堵死

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限额令”一出,所有大额标的将被下架。但有分析人士表示,大额标的并不会消失,而是将通过拆分的方式,结合私募、或者成立子公司等渠道,变相销售。

不过这一灰色通道被方案彻底封闭,因为《方案》中写道,互联网金融机构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将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金融机构亦不得依托互联网通过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而同一集团内取得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的,不得违反关联交易等相关业务规范。

看点二:整治工作持续长

专项整治工作已于2016年4月开始,计划至2017年3月底前完成。国务院给了一年整改期,这段整改期说白了就是过渡期。近期越来越多的平台在和银行洽谈存管问题,然而监管对平台第三方存管也有一定要求,银行出于自身名誉和风控积极性普遍不高,多数是保持观望。

另外监管政策出具难实行起来更难,现在很多平台为了规避监管政策,都故意把P2P复杂化了,脱离了原有的市场业务,有的转型去做了基金,保险相关的第三方代理,让规则制定和修改工作陷入两难。故方案的出台是在整治行动开展后的6个月,历时半个整改期。平台创新与行业监管似乎处于水火不容的地位,监管需要一个“度”,在小编看来这个“度”最后还得回归P2P的本质,P2P网贷本质上只是中国民间信贷的一个部分,或者说是把日常生活中的亲朋好友借贷互联网化了,它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把传统的民间金融优劣势都放大了。

看点三:大力整治原因

小编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整治是为了更好的发展,首先可以肯定的是,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几乎触及了金融业的所有领域。总体看,互联网金融发展对于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供给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普惠性和覆盖面具有积极意义。之所以要进行整治是因为当前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偏离正确的创新方向,并产生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使真正有价值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受到挤压;一些机构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一些机构挪用或占用客户资金,甚至制造庞氏骗局,造成众多群众经济损失。所以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才有了十七个部门长达一年的整治行动。

总而言之专项整治的目的是要扭转、纠正互联网金融某些业态创新跑偏的局面,对借创新之名行违法违规活动之实的机构予以清理规范,对开展有益创新、合法合规经营的机构予以支持保护,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步入正确创新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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