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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和消费者保护法案Consumer Protection Act( 公法111 - 203),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FPB)制定12 CFR 1041条例,针对特定消费信贷产品制定消费者保护规程。涉及信贷产品主要包括发薪日贷款、车辆所有权贷款和某些高成本分期贷款。

该条例适用于两种类型的担保贷款产品。1. 短期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45天,包括14天和30天期限的发薪日贷款,以及30天期限的车辆所有权贷款。2. 本条例适用于超过45天期限的长期贷款,并拥有(1)超过36%的年利率;和(2)留置权或其他在贷款人车上的担保物权或其他“杠杆支付机制”的偿还形式。长期贷款中还包括一种期末整付(balloon payment)子类。

提案要求,在办理抵押贷款前,放贷方必须合理鉴定贷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如果贷款人有未偿还贷款,法案将给予一定贷款限制;但贷款项符合一些特定条件,法案将允许放贷方拥有一定选择权给不符合“有能力偿还贷款”(ability-to-repay)的条件的贷款人发放抵押贷款;如果贷款人连续2次拖欠抵押贷款,银行在没有征得贷款人允许的情况下不能擅自从其账户扣除未还款项。提案也将规范注册信息系统的流程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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