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孵化
金融科技与金融创新全媒体

扫描分享

本文共字,预计阅读时间

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重点似有从资金端过渡到资产端的征兆,而这应是行业实现资源聚集的真正起点。

无论是传统金融还是互联网金融,以金融业的本源来看,从业者其实只做了三件事:资产获取、资金对接,资金流向管理。而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基本是围绕上述三件事展开的。

4月10日下午,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字里行间中已将传统金融业务和互联网金融业务等量齐观,“稳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促进合规稳健发展”的基本论调与此前更高决策层“警惕风险”的定性基本吻合。

资金端监管的6年之痒

从2011年8月23日,银监会下发《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通知》开始,过去近6年的时间里,银监会、央行乃至更高决策层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绝大多数都是在管理“资金对接”和“资金流向管理”两大项目。

有意思的是,2011年那份名为《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通知》发布的时候,网络贷款的名称尚未被监管确定,而是以“人人贷”代之。当时网贷还处于刚刚起步快速发展的阶段,规模和影响力都很小。银监会当时也似乎是以局外人的形式表达对此类业务风险的担忧,同时希望银行金融机构及人员不要触碰此类业务、隔离风险的态度。

直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和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配套制度的相继落地,互联网金融相应的基本监管办法方成体系。

仅个人猜测,过去几年间,对于“资金对接”和“资金流向管理”的监管更多是出于行业现实的考虑。从e租宝到金鹿财行,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的行业诈骗和违规筹资带来的兑付危机一直是行业无法驱散的阴霾。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的金融科技进步和金融普惠服务常被媒介和公众忽视。

纵观2011年以来,来自国家级监管层的十余份指导意见、监管条例和业务指引,我们注意到,对资产端的监管正逐步增加。

此前,围绕企业运营资质和资金筹集、资金流向合规化的监管条例一直占据媒介头条。网贷备案制、存管业务指引的发布均是为此服务的。

而此前网贷监管细则发布的最为业界震惊的“个人在同一平台贷款上限20万”则早有上位法依据,其法律依据来源为2010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一设定融资上限的条款也是考虑到禁止以自融为目的的关联交易、严禁线下理财、禁止类资产证券化交易的债权转让等行为所作出的。

于网贷平台而言,此去6年,有关资金端的增量监管已似有完备迹象。

资产端强监管的美国经验

此次,银监会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及了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三个类别贷款资产的管理。

其措辞分别为:“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严厉打击’首付贷’等行为”。

针对校园贷、首付贷的监管此前监管层早已提及。尤其是,校园贷参照2011年颁发的《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当时即禁止对未满18岁的人群发放银行信用卡。此次指导意见并未超出当年的监管框架。

对于首付贷的监管,监管层此前早已明确,是出于避免房产泡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考量。

实际上,在资产端的监管中,小额普惠、服务实体和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三大定律一直是监管层的最终考量标准。优质互联网金融企业针对自身资产状况的自律调整也一直秉承这三大精神。

从2011年你我贷创立,对于校园贷和首付贷这些不能满足上述三大精神的业务,我们从未考虑开展过。

监管层此次同时提到“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实际上,目前国内尚未有有关现金贷领域的明确定义,但更多的海外实践或许可以为国内从业者提供一些参考。

美国的现金贷多以抵押典当为基础,包括抵押贷、紧急现金快速贷、汽车担保贷、合并账单支付贷, 发薪日贷(payday loan)。其中以发薪日贷影响最广,中国国内现金贷业务即源于美国的发薪日贷。截至2016年,美国发薪日贷总市场规模为460亿美元。

在美国,发薪日贷是一种小额、短期、无担保,便捷申请、快速放款的贷款形式。 源于19世纪的美国,最初缓解工人发薪间隙的生活费短缺。

与公众认为的美国绝对自由的市场化准入不同,美国监管层对于发薪日贷实质上是采取强监管措施,其中36个州认可合法14个州及哥伦比亚特区禁止。所有的发薪日放贷机构必须取得所在区政府的备案许可。

我们注意到,在判定发薪日贷合规的州中,绝大多数位于美国金融服务相对落后的西部地区。或许可以猜测,发薪日贷作为补充金融服务更适合匹配金融服务尚未完善的相对落后市场,从而避免民间高利贷祸乱市场。在法律承认的27个州,payday loan年利率大概在391-521%之间,但仍有近 1000%的利率存在;在限制性允许的9个州,利率上限通常为借款金额的10%,但依然允许三位数的年利率。作为发薪日贷的产业组织,美国社区金融服务协会称,CFPB应管理而非消灭发薪日贷款。

实际上,尽管监管层尚未出台现金贷领域的专属文件,但央行《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经过多年酝酿,近期可能已经箭在弦上,这些文件的出台之日可能就是互联网现金贷业务画定跑道之日。

广受关注的个人征信服务业务尽管屡次难产,我们相信也注定可以破局,届时,最为行业关注的信贷基础设施建设将完成重要一环。

到那一天,非持牌金融机构深度服务普惠金融的春天就来了。

[Source]

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为作者授权未央网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评论


猜你喜欢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号“iweiyangx”
关注未央网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互联网金融领域前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