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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数已经出台的网贷监管政策,不是征求意见稿就是暂行办法,虽然基本的监管要求已经明确,但是网贷监管至今都没有一部强制性执行的政策要求。金融监管部门为何对网贷行业总是畏首畏尾,从指导意见到暂行办法,从专项整治行动到第四次大督查,明确的结束时间安排总是一拖再拖,很难对问题平台产生强烈的震慑作用,也没办法给投资人带来真正的投资安全。

金融监管部门对网贷行业总是格外宽容,时间紧就适当延期,门槛高就想办法降低门槛,而不是像整顿股市那样,严查场外配资,严打操作股市,严盯资本大鳄,对任何违规问题都严格要求,而网贷监管至今从未有过一步到位。

有媒体报道称,原定于今年3月完成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将延期一年左右,2018年6月作为最后的期限接受监管验收,届时若平台还没整改完就将被取缔。目前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仍处于第二阶段——原定去年11月底结束的清理整顿阶段,意味着互金整治的节奏已经实质性推迟。网贷监管规定时间的延期还不止于此。

《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规定4月30日前所有已经存续的P2P平台必须完成整改进行备案,现在不得不进行延期。北京金融监管部门之前也传出消息,在5月份开启整改验收工作,还提出了5大整改验收的具体要求,时间已经进入6月中旬,似乎也没有动静。原定于8月24日结束的整改过渡期,已经不足三个月,单银行存管没有完成的平台就占据90%,到时没有完成整改要求的网贷平台,相信监管部门也不会进行强制关闭,顶多对已经完成整改的平台进行公示。

笔者认为,网贷行业业务复杂,所以监管政策不能一刀切,网贷作为替代民间借贷的新兴金融业态,还处于发展阶段,为了不打消行业积极性,所以监管部门只能不停地试探和引导。

在网贷跑路恶性事件频发的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正式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结束了网贷行业对于监管政策方向的诸多猜测。一年之后的8月24日,银监会官网对外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2017年2月份,银监会出台《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也只是对网贷平台和银行对接存管进行业务引导,为存管银行进行松绑。

网贷作为互联网+民间借贷的业务模式,肩负着将民间借贷阳光化、规范化发展的重任,也是国家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中坚力量。传统民间借贷监管困难,高利贷的借贷模式存在了上千年,很难有效根治,网贷行业的出现有效冲击传统民间借贷的业务模式,切实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监管部门为了帮助网贷行业颠覆传统民间借贷,才会不断鼓励引导行业发展。

网贷行业的业务创新,也对监管落实造成很大影响。供应链金融、消费贷金融、汽车金融和其他形形色色的网贷平台业务模式,充斥着整个网贷行业,很多平台涉及多个业务模式。强制监管只会让平台放弃不合规的业务,并不能有效帮助网贷行业良性有序发展。

监管部门对网贷行业未来的发展有太多的期待,所以在监管过程中才会存在过多的顾虑,不能一刀切,也不会一步到位。目前的监管进度确实对网贷发展有所利好,对中小平台的整改合规以及大型平台的业务转型提供了充足的时间。

监管部门只有结合最新的行业发展现状,认真分析平台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护网贷用户的切身利益,做好鼓励和规范的各项工作,在不损害各方面利益的情况,严厉打击问题平台,帮助合规平台健康发展,才能让监管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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