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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FCA官网发布声明称,尽管加密货币本身不会因监管目的而被定义为货币和商品,但加密货币衍生品可能属于该机构监管范围下的金融工具。

FCA继续解释道,对于那些寻求提供与加密货币相关的衍生品、以及那些试图通过初始代币发行的公司可能需要获得他们的授权,涉及的产品包括加密货币期货、加密货币期权、以及加密货币差价合约(CFDs)。

不过,FCA又补充称,他们会根据发行代币的性质,来判断初始代币发行项目是否在监管范围之内。

FCA最后警告说,如果有企业未经FCA授权就提供了需要授权的产品或服务,那么就属于刑事犯罪。未经授权提供加密货币衍生品的公司,可能会被强制执行禁令。

尽管FCA对区块链技术持肯定态度,而且还在2016年表示不打算对区块链行业进行监管,因为他们认为这个行业需要“空间”来更好地发展。不过,FCA对待加密货币和初始代币发行却采取了更为强硬的态度。

2017年12月,FCA负责人Andrew Bailey曾警告比特币投资人需要做好“失去所有钱”的准备,而且认为投资加密货币和赌博无异。同时,FCA还宣布将收集证据,并对初始代币发行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以确认是否需要对初始代币发行融资模式采取更进一步的监管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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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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