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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租赁业务并不可能单独存在,而是回收公司、手机分销商、手机生产商拓展主营业务的一把利剑。

而从现在的手机租赁市场来看,也正是这三者在搅弄风云。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手机租赁的市场会变成什么样呢?

是各自为政的激烈角逐,还是合并战略的巨头并立呢?

现有手机租赁模式

我们来仔细研究一下现在的手机租赁模式,如下图:

从上图可以看到,当手机销售商和回收公司分别成为租赁公司时,都会省去一个过程。

省去过程代表着的就是省去成本。

那么如果回收公司和手机销售商是一体或者说两者达成了某种战略合作关系,那么将省去两个过程,而成本也会减少。

那么它们真的会合作吗?那就要看看省去的成本到底存在着多大的价值了。

· 手机经销商:没有采购资金门槛,但回收渠道是问题

对于手机销售商来说,以京东为例。

因为它是手机分销商,那么对京东来说,少了大批量的手机采购,这样的优势在于,京东不需要为了采购手机而付出大量的资金。

不要觉得这笔资金很小,840w的潜在用户就算转化一半,也有420w台手机,3000元单均,那么就是百亿级的资金需求。

这样的大资金需求对于开展一个新业务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门槛。

但特别就特别在京东作为手机零售商,凭借着赊销、与生产商的战略合作、供应链金融等手段早已将手机销售业务做到百亿级,千亿级。

而手机租赁融合在主营业务中只是很小的一部分而已。

简单来说就是,以前京东能有资金采购发售千万台手机,手机租赁业务,只不过将其中的一部分做成分期收取手机款。

对京东来说除了带来了一些流动性改变外,几乎没有大的门槛。

接着来说说回收。

上一篇我们分析过,在整个手机租赁的过程中,是最后回收的这一环才产生了实质利润,那么京东本身也需要做回收这个动作。

那么谁做呢?京东自己吗?

如果自己来做,京东需要成立一个回收公司,包括大型的线下回收网络(服务人员,服务机器等),精细化的回收定价体系,多级处理渠道(上篇中提到的多机回收)。

这样做不是不可能,但投入太大,而对于京东来说没必要舍近求远。

那么如果不自己做,肯定要有下游承接的回收公司,将和回收回来的手机再转手卖给回收公司。

而这么做,则是将自己辛辛苦苦做手机租赁的利润把握交给了回收公司手里,回收公司对手机的定价高低很大程度影响了手机租赁最后回手的利润。

这是京东不愿意看到,但不得不承受的成本。

· 回收公司:资金需求是不可逾越的天堑

而对于回收公司来说呢,回收能力自然不用多提,消费这归还和回收是一个过程。那么在手机采购上又有什么样的成本呢?

上面说过,需要采购手机的资金需求是巨大的。而回收公司能通过什么手段来融资呢?我们不妨来分析一下。

首先,能不能像现在的消费金融公司一样通过金融机构来提供资金呢?

答案是可以,但和消金公司有着本质的区别。

因为经营性租赁的业务特性,手机是要先采购,而后租出,最后回收。也就是说银行借给租赁公司的钱变成了手机。

而消金公司呢,要做手机分期,其实手机的购买和消金公司并没有关系,而只是消金公司借给用户一笔钱,只不过规定了消费用途而已,最后形成的是一笔借贷合同。

我们来看看区别,租赁公司形成的资产是手机,而消金公司形成的是借贷合同。

前者即时变现能力差(流动性差)、易贬值、无法准确定价(因为价值体现在租金和未来回收两块),后者流动性强、保值、易定价。

相比而言,后者的资产更适合金融机构,也就是说可以以资产融资(类似个人抵押住房),而后者就不具有这些优势。

因为资产属性不同,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可以将借贷合同打包成资产做债权融资,但租赁公司不能以租出去的手机作为资产进行债权融资。

所以像消费金融公司一样的资产债融是行不通的。

有人说了,可以是融资租赁呀。但这是经营性租赁,是以租赁为目的的租赁。而融资租赁是以融资为目的的租赁。

区别有几点,其一,经营性租赁的物权在租赁前后是不发生转移的,融资租赁则不然。

其二,在法律上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要大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90%。简单说就是3000的手机,租金要收2700元以上。以上两点都不符合融资租赁,显然此路不通。

那么对于回收公司来说,只有两个办法,一个是企业债权融资或者以自有资金来放款。

企业债权融资,需要担保,抵押等一系列复杂的操作,并且在杠杆率上也有很大的限制。

自有资金放款的话,以爱回收为例,融资总额不过几千万美金,仍旧是杯水车薪。

那么对于回收公司来说,资金需求可能不只是成本那么简单,而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天堑。

要开展手机租赁业务,回收公司需要解决资金问题,手机零售商需要解决回收渠道问题。

大家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回收公司和手机零售商之间正好以“己之忧补彼之劣”。

而如果这种战略真正的达成,不会有一方吃亏,而是双赢的局面。试问各自为政,成立自己的租赁公司又怎么能产生同样的利益呢。

哦,对了,爱回收和京东好像本身就是战略合作关系来着!

总结:

手机租赁业务只是手机经销商和回收公司手中的棋子,但两者都有致命缺陷:

对于手机经销商,无法触及利润的大头所在——回收。对于回收公司,融资渠道受限,采购资金需求无法解决。

因此双方各自为政显然不是好主意,合作共赢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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