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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望点评: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催生了金融创新浪潮,也给传统监管手段带来了挑战,监管科技应运而生。我国金融监管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加强金融部门与技术部门的合作,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监管领域的应用,加快探究监管科技,实现新时期的监管目标。

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催生了金融创新浪潮,生物科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科技在金融行业得到广泛应用。金融科技的发展优化了金融行业格局,也给传统监管手段带来了挑战,监管科技应运而生。

监管科技的兴起 

金融创新频繁,传统手段难以满足监管要求。一是金融科技跨界混业经营与传统分业监管不相匹配。金融科技产品  的技术性使得监管部门很难拥有与之相  配的监管技术,双方技术水平的不对等使得传统监管手段事倍功半。另外,金 融科技产品往往涉及多个金融子部门,  混业经营与现行的分业监管模式相背,多部门难以及时、协调监管,易出现监管空白,加之产品跨界嵌套,难以识别和控制风险。二是金融科技不断更新,传统监管手段滞后。金融科技的发展伴随着频繁的金融创新,而传统监管手段获取风险信息渠道有限,获取的风险数  据质量难以保证。在技术层面上,监管部门的风险信息技术系统缺乏灵活性,难以实现即时、突发事件的高效管理。  此外,监管部门技术人才队伍不完善,缺少有力的技术支持。

传统“被动式监管”模式中监管成本 居高不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全球金融行业的监管政策显著趋严,金 融机构运行的合规性受到更多关注,定时检查和抽查频次增加,这大幅增加了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据金融机构政策分析公司federal financial  analytics统计,近五年全球金融服务行业每年合规成本超过1000亿美元。

监管科技的全球应用

近年来行业实践表明,监管科技的 基础应用是纸质材料的数字化,减少人力成本投入,最终降低合规成本。在此基础上,将政策和指令数字化、程序化,用于风险指标的核查和预警。监管机构还考虑运用新技术,优化传统监管方式。

国外监管科技应用情况

监管科技市场需求大。目前全球有6000多家企业提供有关风险管理和合规解决的相关服务。在监管科技创业公司中,美国和英国具有先发优势,其中伦 敦是全球发展最为迅速的城市。目前, 监管科技应用的主要基础技术有生物科技、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

生物科技应用于身份识别。运用生物科技在网络环境中确认用户的真实身份,如指纹识别、虹膜识别、声音识别等,实施客户审查和尽调管理,确保 KYC(know your customer)政策的落实。New Banking(丹麦)应用生物科 技提供KYC及反洗钱服务,主要服务于游戏公司和电子支付企业。

人工智能应用于规则学习。人工智能 自主学习实时监管政策、案例,辅助跨国公司准确把握境外监管规则。此外,通过学习违规行为特征,人工智能可快速鉴别市场违规行为,进行风险预警和处理。IBM收购的Promontory金融集团的Watson系统掌握海量监管条文,提供金融犯罪案例参考,为企业规范交易行为 或专业人员制作合规风险方案。Feedzai 公司(葡萄牙)应用人工智能解决银行、支付平台面临的商业欺诈问题。 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数据处理。

区块链为数据处理、共享提供便利,不可篡改的特征也可保证数据安全。2016年德勤与爱尔兰银行开展区块链实验,实时处理并公开交易数据,降低交易风险。Coinfirm团队(波兰)开发针对客户的加密数字货币地址分析的系统,判断账户合规性,并自动生成风险评估报告。

改的特征也可保证数据安全。2016年德 勤与爱尔兰银行开展区块链实验,实时处理并公开交易数据,降低交易风险。 Coinfirm团队(波兰)开发针对客户的加密数字货币地址分析的系统,判断账户合规性,并自动生成风险评估报告。

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场景模拟。大数据和云计算可用于再现监管业务流程,运用风险评估工具建立数据库,识别金融犯罪风险,并形成监管报告。欧米迪亚网络联合其他基金和BFA,共 同支持R2A(regtech for regulators accelerator,一个用于监管机构的加速器),与金融当局合作开发新监管工具。

此外,监管机构也应用各项新技术,为金融创新提供宽松的监管环境。 例如,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的“监管沙箱”,为创新企业提供友好的环境,加速金融科技创新的发展和应用。

国内监管科技应用情况

我国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出台了 一系列政策来应对金融科技。

2017年5月,人民银行成立金融科技委员会,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尝试构建以区块链为底层技术的网贷风险监控系统,并与腾讯合作,联合开发北京地区的金融安全大数据监管平台。成都打造辖内首个以金融科技为主体的众创空间以服务金融科技公司。贵州作为国家首个大数据试验区,开发区块链在政用、民用、商用领域的应用场景。商业银行也尝试应用监管科技。工商银行进行大数据建模,实时监控业务;民生 银行与百度云合作,利用大数据、云计 算和生物识别技术,管理支付、信贷风险,并在移动支付领域应用虹膜识别。 浦发银行应对原银监会EAST系统的要求,开发数据处理系统,降低数据处理成本。总体来说,国内监管科技的探索以客户相关的环节为主,中后台业务使用程度较低,应用广度和深度尚不及发达国家水平。

监管科技应用的潜在问题

一是监管科技本身需要更高水平的监管人员实施监管。技术的先天缺陷需要专业技术人员针对金融科技发展新动向制定合适的监管框架,规范技术发展,避免监管科技应用中因为竞争和利益冲突导致的监管套利等道德风险,解决监管模型中算法失灵等技术性问题。

二是监管科技无法满足自由裁量权的要求。各国金融科技发展程度不同,相关监管部门对于金融科技的监管态度存在差异,这就要求监管标准中给予各主体自由裁量权,解决特殊问题。监管科技的统一化语言虽然可以减少监管中的主观因素影响,但也将导致自由裁量权的消失。面对变化时,需要全盘修改监 管框架,否则难以维持金融监管的连贯 性,进而影响金融市场稳定。

三是全球尚无统一的金融科技监管标准。当前金融科技处于起步阶段,技术更新频繁,监管面临评估数据不足、技术更新等障碍,全球金融监管当局仅给出金融科技分析框架和潜在风险的报告,供各国监管当局借鉴。同时,通用监管标准的缺失对数据共享提出了挑战,数据在不同系统中传输易出现语义歧义,不利于金融机构之间信息共享和数据整合。

我国发展监管科技的建议

我国金融监管要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加强金融部门与技术部门的合作,积极探索新技术在监管领域的应用,加快探究监管科技,实现新时期的监管目标。

建立和健全法律法规,规范监管科技发展。首先要加强对监管框架和监管科技的统筹规划,建立监管科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引导市场合理运用技术提升监管效率。其次,要加快数据信息使用规范和数据安全保护方面的立法,保证数据的合法和安全是使用监管科技的基础。

积极与技术部门合作,开发新的监管工具。金融监管部门在研究和应用科技方面与金融科技公司尚有差距,而金融科技公司需要依据监管框架建立相应的程序、应用,双方要积极合作,共同开发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更好地降低金融机构合规成本,提供有效的风险解决方案。

培养高质量监管人才,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快高技术水平的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尽快掌握核心技术,在金融监管中占据主动地位。此外,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英美等国家的监管科技应用,熟悉、适应别国的监管模式,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组织对监管准则的制定,争取在新的金融秩序中占领一席之地。

文/杨望 戴颖

作者单位:全球金融科技实验室、瀚德 金融科技研究院;杨望系副院长;本文原刊于《中国金融》201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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