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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中介机构自律检查的通知》。该通知中称,已提交整改验收申请和自查报告的P2P网贷机构应于11月2日18点前填写《自律检查申请函》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地址。

广东互金协会表示,通过此次自律检查,将进一步推进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网贷机构合规经营,加强风险管控,回归信息中介本质定位。

据了解,本次检查的对象为注册在广东,于2018年4月25日前向注册地市金融局、银监分局提交了整改验收申请,并在2018年10月10日前按规定提交了自查报告的网贷机构。

通知同时列出了十项检查内容,包括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有没有从事信用中介业务;2.是否有资金池,有没有为客户垫付资金;3.是否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付息;5.是否对出借人实行了刚性兑付;6.是否对出借人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级管理;7.是否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8.是否坚持了小额分散的网络借贷原则;9.是否发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到关联机构发售理财产品);10.是否以高额利诱等方式吸引出借人或投资者加入。

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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