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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晚间,证监会在其官方微信发布了《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制度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证监会不断优化交易监管,组织证券交易所完善相关规则,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行为,上市公司股票随意停牌、长期停牌、信息披露不充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但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实践中仍存在着停牌事由较多,停牌期限特别是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限较长等问题。《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确立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障交易机会。明确以不停牌为原则、停牌为例外,短期停牌为原则、长期停牌为例外,间断性停牌为原则、连续性停牌为例外。上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当按照及时披露的原则,分阶段披露有关事项的具体情况,不得以相关事项不确定为由随意申请股票停牌,不得以申请股票停牌代替相关各方的保密义务。

二是压缩股票停牌期限,增强市场流动性。进一步缩短重大资产重组最长停牌期限;明确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股票原则不停牌;并购重组委审核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在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召开当天应当停牌。上市公司股票超过规定期限仍不复牌的,证券交易所应当强制复牌。

三是强化股票停复牌信息披露要求,明确市场预期。提高初始停牌时的信息披露标准,对停牌期间重点阶段的信息披露事项提出明确要求,并严格落实强制停复牌情形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相应配套工作安排。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完善股票停复牌具体规则,做好有关停复牌的自律管理与服务。同时,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停牌。

对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期间是否停牌做出规定

上一次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停复牌新规是在2016年5月27日。

在今年8月10日,上交所在关于沪市公司停复牌的答记者问中提到,

这几年,上交所对停复牌监管非常重视,在制度安排上和日常监管中坚持从严监管,已逐步化解市场和投资者反映较为集中的停牌早、停牌多、停牌长的问题。

截至今年8月9日,沪市停牌公司已减少到45家,仅占全部沪市上市公司的3.1%,这一数据已与境外市场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上市公司停复牌监管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要认识到,这方面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还是集中在如何处理重大事项审批、并购重组筹划以及公司重大风险处置等耗时较长的事项上。

Wind数据显示,目前两市仍在停牌的股票中,连续停牌时间最久的是*ST新亿,连续停牌时间达712天,停牌原因是重整事项。目前,两市有64家上市公司处于停牌状态。其中停牌原因最多的是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事项,连续停牌超过100天的有20家。

某上市公司并购部人士表示:

“停复牌制度因为两方面原因受到广泛关注,一是跟国际市场接轨不够,二是任性停牌的情况仍不时发生。

从去年开始就有上市公司因为一些风险事件而任性停牌的情况出现,比如股权质押问题,为了保住股价或者股权而找一个理由停牌,这是很不公平的事情。

举个例子,如某上市公司在实控人所质押的股票即将爆仓之际,申请筹划重组停牌。其实,那个标的本来就是不靠谱的,早就已经停止调查了。结果还是继续停牌,就是为了给大股东筹集资金留够时间。

在这个背景下,现在出这个制度应该是可以防止这种情况反复出现。”

停牌情况曾经是A股纳入MSCI的一个重要阻碍。

上述人士继续表示,

“《指导意见》中对破产重整期间不停牌这个事情还是第一次提到,还有对违规停牌以前都是窗口指导,现在相当于是出台文件了,也就避免了以前比较多窗口指导的问题。

停复牌制度是资本市场一项基础制度,不断修订制度和细化规则是为了防止钻政策空子的情况出现,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这也是市场不断成熟和发展的表现。”

证监会在《指导意见》中提到,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股票停牌时间与成分股指数剔除挂钩机制和停牌信息公示制度,并定期向市场公告上市公司股票停牌频次、时长排序情况,督促上市公司采取措施减少股票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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