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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逾期及催收艰难已经成为网贷行业当下的顽症之一。因对流动性管理上的忽视,诸多P2P平台深陷兑付危机之中,又因为摇摇欲坠的境况,催生了越来越多借款人伺机逃废债的观望心态,这反过来又导致了更多的逾期。

原有的平台催收机制,由于多重原因很难快速推进,近来兴起的P2P出借人自行催收的模式,取得了一定的实质进展。据某平台参与催收的出借人反馈,已经有被催收企业开始还款,总金额估计在数千万。但随之而来的一些问题,也带来了隐忧。

从P2P平台通常的业务操作模式来看,催收原本是平台主导,如果平台力不从心,通常是引入第三方专业的催收公司。然而,自雷潮以来,一方面,P2P平台根本不具备应对大面积逾期的催收资源储备;另一方面,从去年开始,由暴力催收导致的催收领域监管收紧,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重创了第三方专业催收公司;再者,经过上一轮现金贷暴力催收的洗礼,老赖群体的反催收能力明显提升,种种因素叠加,使得P2P平台的催收工作普遍进展缓慢。

但随着行业征信制度的完善,对逃废债的制约效用开始增强。自8月份发出上报P2P逃废债信息的通知后,截至目前,人民银行已经将两批逃废债借款人信息纳入央行征信中心。

在这种背景下,部分出借人开始自发组织起催收队伍,联手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全方位催收。出借人如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地联合起来,无疑是一支力量非常强大的催收队伍,有望成为破解当下P2P行业催收难题的重要力量,而且从效率和成本来说,也都是最好的选择。

据观察,截至目前,出借人亲自催收取得成效的,基本都是以企业借款为主的平台,而且还有一个必要前提,就是借款项目都是真实的。

只有借款项目是真实的,才有具体的真实借款人,相应的出借人的债权才真实有效,这是出借人自行催收的根本基础。P2P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定位,决定了平台上的债权是属于出借人的,出借人作为直接的债权人,向债务人直接催收借款,是完全合法的。北京、上海、广东互金协会出台的网贷机构退出指引中,也都明确提出,如果出借人愿意自行催收,平台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而且,平台方是否积极支持出借人自行清收,是否愿意将借款合同、借款人详细信息等资料毫无保留地提供给出借人,也是判断平台是否存在自融的重要参考。只要出借人能够拿到完整的资料,平台的真实状况也就非常清晰了。

相对来说,相对大额的企业借款项目或企业主个人借款更适合出借人催收。如果借款企业还在正常运转,那么催回款项的概率就比较大,企业能够正常运转,本身就表明了该企业目前还能产生维持企业生存所必要的营收,或者至少表明企业经营者预期未来有盈利的可能性,否则企业早就被关停了。

但催收从来都不是容易的事情。在某P2P平台论坛专门设立的催收板块,网贷之家看到了多个充满战斗气息的帖子,号召投友参加催收的帖子写得像檄文。

根据参与催收的出借人自述,常见的催收方式包括打电话、发短信、加微信QQ,为数众多的出借人会对借款方进行短信和电话轰炸,还会把追款短信发给借款人的亲朋和合作方那里,还有在贴吧发布借款人的私人信息,辱骂、威胁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而线下催收则更是手段凌厉。据某P2P平台论坛一篇题为《北京线下讨债记》的帖子叙述,由出借人组成的线下催收团队,在某次催收行动中,先是冒充快递员打电话让借款企业员工来取快递,然后尾随员工试图进入企业办公区,员工警觉之后选择走出办公楼打车离开,出借人催收队则同样开车一路尾随,直到进入某住宅小区,因为不小心跟丢了人,才只好作罢返回。

2017年5月4日,深圳互金协会出台《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催收行为规范》,被称为“史上最严苛”的催收监管条例,此后,各地对于互金领域的催收监管明显收紧。而2018年4月1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重申了各项催收红线,并提供了专门的违规举报通道。

催收领域的监管收紧,让第三方专业催收公司普遍感到掣肘,甚至不乏相关人员因被举报“暴力催收”而进局子的案例。催收难度大大增加,催收公司普遍陷入利润下滑批量裁员的困境,这也是为什么目前专业催收团队在P2P领域难有作为的原因之一。

而考察目前出借人自行催收的实际情况,之所以取得了可喜的进展,一方面,当然是因为出借人群体是最直接的利益相关人,有着比第三方催收公司员工更大的积极性,只要有组织地发动起来,就会爆发出巨大的能量;但另一方面,相比第三方,出借人催收队有着更少的顾忌和限制,也是重要的原因。同时,因出借人分布较广,在借款人所在地的出借人更易发挥地域优势。

但不择手段不可避免地会招致反弹。在本月月初的时候,就出现过逾期未还款的借款人带着一群人到某P2P平台堵门,控诉出借人妨碍自己正常经营。据参与催收的出借人解释,事件的原由是出借人发现该借款人试图转让营业执照,就认为是要转移资产,于是就以无照经营为由进行了举报。

这样的冲突如果愈演愈烈,可能会导致各方都不愿看到的结局。所以,如何有效约束出借人催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过激行为?从而保护被催收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出借人出现违法行为,是出借人在自行催收过程中必须注意的重要问题。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谭鸿表示,“在催收中出借人骂人、动手打人,或者出现扣留、绑架被催收人,或者威胁被催收人家属等过激行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比如因情绪激动当众对被催收人进行辱骂、嘲笑、散布其生活隐私、泼粪、强行剪发等行为可能涉嫌侮辱罪,若存在捏造事实并散播等行为还可能涉嫌侮诽谤罪;动手打人若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则涉嫌故意伤害罪;扣押、拘禁被催收人的涉嫌非法拘禁罪;持凶器恐吓被催收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则涉嫌寻衅滋事罪;若未经被催收人同意,将其财产盗走或者抢走,则可能涉嫌盗窃罪或抢劫罪。”

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柴玉丽则建议,出借人可以聘请互金专业律师为他们的合法维权提供法律支持、把控风险,审查、出具合同文本,甚至参与维权或谈判全程。

对于催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出借人与被催收人的冲突和纠纷,柴玉丽表示,“政府需要尽可能地发挥其引导和监控的职能作用,层层通过区、县或市级金融监管机构密切关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因催收而谈判、争执、甚至冲突的每一步实际状态,运用行政手段组织双方,尤其在借款人为企业的情况下,呼吁双方理性克制商谈,在借款人实际财务现状基础上达成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方案。”

在P2P行业催收陷入困局的当下,数量庞大的出借人群体主动介入催收工作,有望打破僵局并带来效率上的提升。但在具体的催收过程中,出借人还须保持冷静,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手段,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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