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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月初,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管理局局长霍学文表示,在北京做STO,将被视同非法金融活动予以驱离。

时隔几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表示,近期随着全球对ICO活动的管控加强,一些机构又在忽悠STO。在中国,其本质上仍是一种非法金融。

这对于一直处于熊市的币圈来说,宛如晴天霹雳一般。因而10月以来,STO给币圈带来了很大的“希望”。

10月13日,据BitCoin消息,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正策划推出通证化证券平台,此举将为区块链项目在符合美国相关法规的基础上发行STO提供便利。

10月16日,美国证监会SEC官方公布,基于IPFS基础网络建设的Rapidash,已获得STO许可。

同日,美国电商巨头Ovrestock旗下的区块链子公司tZERO的一份声明邮件表示,tZERO已于10月12日完成证券代币发行(STO)。

STO对于币圈来说是一个真命题么?

很多人刚一听到STO的时候,都在问,这个STO是不是就是那个快递公司?同样也有人在问,STO究竟是ICO的变种还是区块链的IPO?那么,STO到底是什么?

STO即Security Token Offering(证券型通证发行)。证券型通证其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其拥有证券属性。

而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也就是说,证券型通证具有传统证券的一般属性,同时也具有传统资产的安全性质。

同时,STO就是将现有的传统资产,如股权、债权等作为担保物进行通证化(Tokenize),上链后变成证券化通证,而且必须适用于联邦证券法监管。

具有传统证券的属性,并具有一定的安全性,需要有有形资产来进行通证化,且符合监管。

STO这一系列的特征,让币圈的朋友们欣喜过望,且SEC还为公司颁发了STO许可。以至于在近两个月以来,STO 成为了币圈的霸榜话题。

但是,STO与币圈有关系么?有观点认为,从STO的概念以及特点上来说,STO真正的意义是传统证券采用了通证化的模式,其目的也是在探索通证经济真正可能性。

在霍学文发声后不久,国家信息中心中经网管理中心副主任朱幼平也进行了解释:“境内STO的发行和销售应该属于ICO变种,是非法的,包括境外STO向境内销售也是非法的。

但是,STO培训和学术活动不是非法的,“驱赶”这个词有些含糊不清。”

STO非法?还是只是在中国境内违法?

对于霍学文以及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的发声,很多人都在处于一个“懵懵”的状态。到底STO是非法的还是只是在中国境内不合法?

“金融科技”的深度法律服务者,知名律所合伙人肖飒律师表示,由于对于“证券”这个词汇的理解和定义不同,中美两国在对STO的态度大相径庭,这并不表示美国就对STO是友好的。

“从侧面印证,对于肆意发币的行为,他们的严肃态度不亚于我们,只是因为美国法里的证券是相对宽泛,既然STO发出的通证是一种广义上的证券,总要给个监管的说法。”

但证券在我国公司法和证券法项下的解释是“严格”的(并非所有对资产的等额份都能被视为一种证券)。同时,我国具有一个典型的罪名:刑法第179条擅自发行股票、证券罪,这就说明我们的法律结构和管理方式不同。

既然我们不同意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市场主体就可以自行发行证券,也没有给予“法律豁免”,所以,在中国境内从事ICO或变相ICO都是违法行为。

也就是从我国的法律上来说,STO也就等同于变相ICO。

从另一个维度来说,我国境内所炒作STO并未符合我国监管,这也并不符合STO 特征中的不违反各国的证券法。这也就验证了,很多人这是在借STO的概念来进行ICO融资。

潘功胜表示,中国在2017年9月开始打击比特币交易平台, 在此之前,全世界的比特币和ICO融资整个交易,中国占了80%。

“如果说,我们今天还像在2017年上半年那个情况一样,全球80%的比特币交易发生在中国,ICO的融资也发生在中国,可以想象是怎么样的一种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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