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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起于青萍之末,舞于松柏之下,止于草莽之间”。新时代背景下的经济稳健发展,消费升级与消费理念的转变,以及基于金融科技发展而推进的消费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业务模式、流程和应用产品,致使消费金融行业进入盈利“丰水期”。

一、消费金融行业的如火如荼

通过对消费金融行业披露业绩进行分析1)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方面,今年上半年,招联消费金融总资产规模达到607.74亿元,较期初大幅上升29.74%,在上述7家银行系消费金融子公司中依旧排名第一。其营收和净利润分别达到了30.4亿元和6.04亿元,同比增幅为32.3%和11.6%。(2)产业系消费金融公司方面,马上消费金融近几年营收及净利润增长迅速,2018上半年收入已达2017全年收入的近90%。2017年年报中,马上消费金融收入46.68亿元,净利润5.78亿元,相比2016年,已增长13.4倍、88.6倍。3)互联网系消费金融方面,蚂蚁金服2017年税前利润132亿,消费金融净利润预计达80亿;其他互联网系消费金融机构也是大有收获,2018年第三季度,趣店录得总收入19.3亿元人民币(2.8亿美元),同比增长32.9%;排除一次性汇兑损失,调整后净利润为7.5亿元人民币(1.1亿美元),同比增长12.6%,再创历史新高。虽然2018年我国消费金融行业整体业绩依然呈现蓬勃发展之态势,但对比前几年消费金融行业业绩报告,我们不难发现其增速有所放缓,而且行业“冰与火之歌”序幕缓缓拉开。

二、消费金融行业的监管严化

2017年以来,伴随着我国居民储蓄率不断下行,杠杆率不断高企,有可能引发相关金融风险及边际效应。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我国金融监管不断强化,在消费金融领域,也呈现出“正本清源,强化监管”态势。监管机构连续下发文件,4月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提及现金贷,明确要求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提出分类整治,切实防范风险。12月《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特别指出近期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十分突出,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

在新监管形势下,大量滥于金融创新,藐视金融监管的消费金融机构将会逐渐被规范整顿,以商业银行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为主的持牌经营机构将会成为消费金融行业主导。互联网巨头也将通过获得相应牌照或借助已有牌照(比如网络银行、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等),加入持牌消费金融行业阵列,不断规范与稳健发展。消费金融红利终将过去,但合规发展的脉络将清晰可见。

三、结论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一消费金融已经成为满足长尾客户美好生活的重要方式;其二我国当前的消费金融发展既不平衡也不充分,唯有通过消费金融创新与监管强化之间动态平衡,才能实现促进消费金融健康发展与人们美好生活需要的双重目标。

处于浪潮之巅时,我们误以为终将改变浪潮的方向,但回归消费金融的本质时,我们才发现梦之启程。新时代的消费金融应该是以消费为目标的信用贷款,主要是指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公司等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金融服务;通过与消费场景深度融合,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通过深化金融科技的应用,为更多的消费者提供普惠金融的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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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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