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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资本市场领域新政密集出台,此前备受关注的科创板也传出新动向:据媒体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中心近日召集了部分券商就科创板券商推荐指引征求意见。

事实上,在上月召开的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对资本市场改革予以了高度重视,指出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推动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尽快落地。

如何定位科创板?自去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提出将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以来,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就不曾停歇。

从设立的初衷来看,科创板主要是为了发现和留住中国本土的高科技企业,让这些企业能在国内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并与国内投资者分享发展成果。过去,由于国内资本市场的种种限制,一些优秀企业没法在A股上市,最后到纳斯达克或中国香港上市,带来的遗憾是多数内地投资者无法分享这些企业高速发展的红利。

所以,设立科创板首先必须与当前国内资本市场已存在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乃至新三板作较为明显的区分。从上市条件来看,目前主板与中小板的上市条件没有太大区别,创业板的上市条件对企业盈利要求也相对较高。新三板则对企业几乎没有太高门槛,导致大量不是特别优质的企业涌入,资金也对新三板逐渐失去关注,使得新三板融资功能始终难以充分发挥。

或者说,在当前资本市场大环境下,需要的是一个便利公开的融资市场,真正支持有一定风险的高新企业发展,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

这时候,新设的科创板发行新股就绕不开注册制。实际上,A股注册制改革亦由来已久,既是2013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所要求,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还明确了实施期限,不过此后随着A股市场情势变化,注册制改革迟迟难以推进,其中阻力主要也是源于当前A股市场的现实情况。

科创板就没有这样的包袱,既然要做到差异性,科创板无疑需要参照拟实施的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挂牌审核机制。即由挂牌企业和中介机构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信息披露审核的重点在于所披露信息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同时降低对上市企业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A股市场诸多限制的出发点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因此,科创板也有必要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如对个人投资者要求有金融资产50万元以上,设置上下50%的涨跌幅限制,同时完善退市机制。

换言之,新设的科创板应该做到“与众不同”。正如证监会此前所回应的,科创板旨在补齐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是资本市场的增量改革,将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增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

当然,改革的实施与政策的落地也需要稳打稳扎,不宜冒进。如此次上交所召集券商沟通,从流传出的沟通情况报告来看,科创板或暂时不接受红筹架构和VIE(可变利益实体)架构公司挂牌。至少从目前来看,当务之急是在市场流动性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上做好细节规定。由于VIE架构涉及外资,在外汇相关配套政策落地前,实施VIE企业挂牌的时机并不成熟。

应该说,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让更多企业特别是高科技成长企业能够便利地直接融资,是科创板的使命,也是足以自立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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