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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我写过一篇题为《P2P必须死:无限整改,十面埋伏》的文章,“必须死”三个字刺痛了很多人。

我并非对行业不友好,而是着实悲观无比,无力粉饰太平。

在那篇文章里,我引用了网剧《东方华尔街》的一句台词:

安心立命,及早离场。

似乎并没太多人认可这句话。我知道没有平台想死,但他们的命运早就不是自己能掌控的了。

对大部分从业者说,哪怕没有监管的强力介入,也会迟早遭受来自市场的报应。什么因种什么果,都是要还的。

21日,《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175号文)被曝光了。

互金整治接近三年,网贷备案一拖再拖,行业奄奄一息。这个时候,等来的却是175号文里的八个字:

能退尽退,应关尽关。

到了这个时候,还要自欺欺人吗?

175号文的方向:

“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再明确不过。整改的目标就是尽最大可能去产能,减少平台数量,降低行业规模。

这符合当前的宏观主旋律,也符合各部门的共同利益。毕竟,如今的形势是防风险压倒促发展、维稳压倒创新。

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宁可错过,绝不放过。

175号文的底线:

“确保行业风险出清过程有序可控,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为什么没有明面上下狠手,没有让公安部门大规模出动,为的是维稳。

所以围而不剿,温水煮青蛙,你可以理解为凌迟,也可以认为是安乐死。

总之,最重要的是不能出大事。行业或生或死,都必须无条件服从这个底线。

175号文给出的分类及处置目标:

1、针对已出险机构中已立案:提高追赃挽损水平,稳控投资者情绪;

2、针对已出险但未立案机构:平稳有序处置风险;

3、针对僵尸类机构:尽快推动机构主体退出;

4、针对在营规模较小机构:坚决推动市场出清,引导无风险退出;

5、针对在营的高风险机构:稳妥推动市场出清,努力实现良性退出;

6、针对正常运营机构: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业务,不留风险隐患。

可以看到,前面五种机构的结果都是退出。不配合政策、拒不退出的,监管部门有的是法子。文件里面还多次强调:

“移送当地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或公安部门。”

只有第六种——“正常运营机构”才有活下去的可能,只是可能而已。

监管部门将“定期评估机构风险状况,根据风险变化情况及时对机构分类进行调整”。

这就是说,如果平台经营不善或者遭受风险冲击,很可能沦为高风险机构,照样需要“良性退出”。

与此同时,对于这类机构,监管部门称“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最终,能够活下来,凭借真本事,有幸为持牌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扮演好补充和辅助的作用,已经是网贷创业者们最好的结局了。

抛弃幻想,认清现实,做好配角,服务实体——这是唯一的活路。

或许在3年前互金整治开启之际,一切早已注定。

我在《P2P必须死:无限整改,十面埋伏》写道:

「往好里想,这样一来:不守规矩玩自融、搞诈骗的平台,等着爆雷被抓或者自首去吧;没本事、风控差的平台,以及没实力,耗不起的平台,都洗洗睡,早点撤吧。

最终剩下来的都是真正具有核心能力,或者背景强大的平台,没准还需要一点点运气。

除了极少数完成逆袭的草根创业者,其余都是炮灰。」

时代风向早就变换了。你不肯跟着倒,就会被连根拔起。

多余的感慨,同样在半年前的写的《谁来为互金大跃进埋单》里面都说过了,无需重复。

「是谁令成百上千万投资者陷入互联网金融的乌托邦幻梦?又是谁最终把互联网金融变成血流成河的修罗战场?一放就乱、一收就死,什么时候我们可以走出这个宿命?」

祝愿那些有理想、有能力、有底线的平台,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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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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