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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不少大公司都未能为消费者提供合理的数据保护,对网络欺诈的关注度不高,导致欺诈和数据泄露风险居高不下。

为应对这一问题,2018年5月25日,由欧盟推出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简称GDPR)正式生效。

该法规对个人、公司和组织处理与欧盟有关的个人数据进行了规定。比如,所有欧盟范围内机构,或者消费者从在欧盟运营的非欧盟公司购买的商品和服务都适用于该法规。而且,这个规定不限于金融服务,所有数字记录都要包括在内。

近日,欧盟委员会回顾了GDPR发布半年来的发展情况,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汇总。比如:

  1. 截止2019年1月,GDPR投诉总量跃升至95,180。 而在2018年12月,这个数字约为60,000。
  2. 投诉主要集中在电话营销、垃圾邮件和视频监控(CCTV)三个你。
  3. GDPR规定,当公司负责的个人数据被意外或非法披露时,该公司必须在72小时内报告数据泄露事件。而从2018年5月到2019年1月,此类数据泄露报告总量已经超过41,000。
  4. 2019年1月,因在广告授权方面存在违规行为,欧盟委员会对谷歌开出了一笔5000万欧元的巨额罚单。但其实,此前已经有不少知名度较低的公司遭到了相对数额较小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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