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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关于P2P平台被监管清退的消息引发业内广泛关注,浙江、深圳、上海三地已相继出现被要求清退的平台,最新迹象则显示,监管清退范围正在扩大,云南普洱市出现了清退非营业网贷机构的消息。

3月5日,云南普洱市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普洱市P2P整治办”)对外发布“关于非营业网贷机构退出的公示”,称对普洱市辖内非营业网贷机构和取消试点资格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启动退出程序进行公示,其中涉及的网贷机构包括:普洱创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普洱宏桥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从公开信息来看,上述两家公司未发现相关网站,且均未发现有实际展业的迹象。

根据公示要求,其公示期为15日,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未出现出借人主张存量债权的,被公示机构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业务范围变更或注销。如有仍未与上述市场主体清偿债权的,请及时与普洱市P2P整治办联系。

网贷之家注意到,上市两家网贷机构均签署了《不再经营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承诺书》,相关内容显示:两家公司从成立开始,就从未开展过P2P2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且公司未来也不会开展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根据随文公示的整治办对普洱创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发专项整治通知书,整治办要求公司在通知发出之日起,不得再从事“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 借款人 与出借人(即 贷款人 )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 资信评估 、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

而如果公司已停止开展P2P网贷业务并结清存量业务,或是从未开展P2P网贷业务,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须在今年2月20日前提交至普洱市P2P整治办,通知书的落款时间显示为2019年2月15日。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另一方随文发布的《普洱创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情况说明》显示,2015年2月,公司曾与温州翼龙贷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加盟合作协议,有效期从2015年1与人22日至2016年1月21日,合同到期后就终止合作,期间未曾开展任何一笔业务,目前未开展任何P2P网贷业务。

另一份由整治办对普洱宏桥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下发的专项整治通知书则显示,将取消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试点资格,且自通知发出之日起,不得再从事“投融资信息登记、发布,民间资金 投资者 与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者等融资需求方的融资对接,投融资中介服务, 债权转让 中介服务,咨询顾问服务”等业务,公司须在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办理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逾期 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置。

网贷之家统计显示,浙江、深圳、上海、云南等地,已相继出现被监管要求清退的网贷机构,而包括此次普洱市被要求清退的2家网贷机构在内,全国已有合计17家网贷机构被要求清退,详细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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