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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集部分地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士,就P2P管理及备案工作征求意见。监管部门有意争取在2019年下半年在部分发达地区开展试点备案工作,并于2020年完成全国范围内存量网贷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据《财新》4月3日消息,监管部门拟将网贷机构分为区域性和全国性的经营平台,区域性的P2P及其分支机构的经营地、新增撮合业务的出借人、借款人须与注册地保持在同一省级区域;而全国性的没有以上要求,但备案门槛更高。

据《财新》报道,区域性的P2P平台要求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全国性的实缴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亿元。此外,监管也在酝酿要求区域性、全国性的P2P平台,需缴纳不同层级的一般风险准备金,并设立出借人风险补偿金。

监管政策的重点具体在哪些方面?对整个P2P行业有哪些影响?P2P从业者又该如何应对新的监管政策?4月4日,独角金融(微信公号:uni-fin)邀请到7位行业专家,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解析。

0监管部门拟出台备案文件,基于哪些现实的考量?

北京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副会长 郭大刚

从这个会议的具体时间点看,发生在团贷事件之后,对于稳定市场预期,确实是比较确定的信号,说明网贷业务受到各方的关注。从人民网等报道的内容看,整体治理整顿的方向还是明确如一的。财新报道的内容,涉及了一些此前没有涉及的内容,甚至创新性地提出了网贷风险准备金、属地经营、分层等概念。在操作和技术层面上。个人认为还有待厘清。如果会议内容涉及具体的操作方案的话,可能还要从后续行政机构的具体政策中体现。

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副秘书长、百舸新金融智库创始人 陈文

对行业来说是一个利好。尤其是在团贷网爆雷,大家正处于不安的时候,提振了行业信心。从整个行业来看,也是在呼吁备案能够尽快落地。P2P的监管之所以很难落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理论与实践的脱节。P2P的定位是一个纯粹的信息中介,但如果只是作为一个信息中介的话,P2P是不具备生命力的,所以在实际过程中大多搞成了类信用中介。如果尊重实际,就需要有杠杆约束,否则风险的防范、化解都是没办法做到的,同时不利于国家对其进行控制。

零壹研究院院长 于百程

从2016年4月网络借贷专项整治开始至今,持续期已达3年。3年来,网贷行业的规模不断下降,平台数量大幅下降,风险不断收缩在可控范围内,合规性也大幅提升,备案具备了一定的行业基础。在监管方一贯的政策来看,一直强调的是控制风险,引导风险出清,但也并不是要完全遏制这一金融创新。如何在风险和创新之间寻求平衡,考验监管的智慧。

0备案文件一旦出台,会对整个P2P行业造成哪些影响?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欧阳日辉

从这份文件可以看出,监管层按照管理商业银行的理念、模式和方法管理P2P行业,比如,按照属地管理划分责任,计提不同层级的风险准备金和风险补偿金。文件的目的很明显,就是要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夯实专项治理成效,实现在运营网络借贷机构总数、业务规模和借款人数的“三降”目标。

政策实施以后,整个行业会出现以下场景:运营网络借贷机构总数、业务规模和借款人数大幅减少;完成登记备案的平台进一步加速转型,重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开展业务创新和风险控制;P2P业态逐渐退出互联网金融的主流地位,互联网其他形态比如供应链金融等将兴起,也可能出现其他规避监管的业态。

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中心主任 薛洪言

具体来说,相比要么全国经营、要么一律关停的两难选择,区域限制是一个折中,不完美,但也为大量中小P2P开了道口子,一道活下来的口子。相比全国性平台,区域经营的平台在监管层面是降格的,备案权限掌握在地方,这样既保留了地方的监管灵活性——区域性P2P监管可保留区域特色,也将跨省监管套利的空间压至最低——又保证全国性P2P适用统一的标准。

另外,5亿元的注册资本门槛,虽低于民营银行20亿元注册资本的要求,但也高于消费金融公司3亿元的门槛,把草根玩家挡在门外,P2P领域鱼龙混杂、一哄而上的往事不会重演了。

0监管政策落定后,P2P在互金行业中会充当什么角色?性质是否会改变?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欧阳日辉

监管政策的目标很明显,促使互联网金融回归金融体系的补充地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回归小额分散的发展取向;回归信息中介的政策定位。P2P朝着监管层既定的方向发展,才能符合监管的意图。

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 张叶霞

优先进入试点的网贷平台将获得较大的政策红利及先发优势,尤其是取得全国性范围试点的网贷机构。可以看到,方案对于P2P网贷还是有明确的定位,是信息中介平台,但可以看到通过设置风险准备金和出借人风险补偿金等方式来一定程度上降低出借人的出借风险,综合考量了信息中介与金融风险之间的关系,类似进行了监管补丁及升级迭代。

0面对新的监管形势,P2P平台该如何应对?

中国社会科学院产业金融研究基地副秘书长、百舸新金融智库创始人 陈文

平台首先要合规。现在备案的事情虽然有一点眉目,但也不容乐观,今年年底前能够落地的概率并不算太高。因此,平台一定要能活到那个时候,平台的风控能力、合规程度都会受到极大的挑战。

第二,还面临补充注册资本金的挑战,包括杠杆约束之后,自有资金的筹集问题。尤其是对于一些百亿级别的平台,这方面的压力会非常大。

第三,对于一些可能转化为“区域性平台”的P2P平台来说,不论是资金端还是资产端都不是很占优势,很可能会形成不同区域的平台之间的合作连锁经营。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法与金融研究室副主任 尹振涛

近期关于新的监管形势的“新”有点过分解读。新的内容并不是特别多,包括备案时间、关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这些,以前也提到过,只是没有给到一个准确的数字。准备金、区域性的问题可能是新的提法,但这些提法跟现实的业务的影响也没有那么大。对于机构来说,继续去按照监管的要求推进即可,变化并不是特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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