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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为其37个成员国确定了关于管理加密货币的最终建议。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是一个致力于打击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政府间组织,它此次发布的管理标准包括了一项颇具争议的要求,即要求包括加密货币交易所在内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s)”在公司间转移资金时需要互传客户信息。

今年2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曾经发布过一份颇具争议的提案,而这份提案中的受争议内容正式出现在了最新的指导建议中,文件中写道,各国应确保当加密货币企业进行汇款时,能够“获取并持有确切发送方和接收方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提交给收款机构。此外,各国应确保收款机构获得并持有所需的发送方资料,以及接收方的资料。”

在新规定下,每笔转账所需的资料将包括:

  1. 发送方的姓名;
  2. 用于处理该交易的发送方帐号(例如VA钱包);
  3. 发送方的实际(地理)地址、或国家身份号码、或客户身份号码、或者出生日期、地点;
  4. 受益人(接收方)的名称;
  5. 受益人用于处理交易的账号(比如VA钱包)。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一份公开声明中称,“滥用虚拟资产的犯罪和恐怖主义威胁”是一个“严重并紧迫的”问题,该组织将给各国一年的时间来通过这些指导方针,并将于2020年6月对这些国家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这项所谓的travel rule是国际银行长期以来针对客户相互汇款时所提出的一项要求。但是,区块链行业的倡导者认为,把这项要求施加到加密货币领域上将是非常繁重、甚至是不可能的,而且这样做只会损害到用户的隐私,甚至会对执法的目的产生反作用。

指南中所提到的执法建议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发布的指南还建议,使用加密货币钱包转移价值的个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认为是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因此其必须遵守许可要求。

与此同时,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表示,如果个人使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或服务,或者进行“一次性交易或转账”的话,那么他们就不是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还向各国提供了一个建议,即要求那些在其管辖范围内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外国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向有关当局注册。

出于执法目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还建议各国应该当考虑使用开源信息和网络抓取工具来识别未经注册或未经授权的广告业务。各国还应考虑公众反馈、来自报告机构的信息以及情报或执法报告在内的“非公开可用信息”。

该指南还涉及到了混淆加密货币交易的服务,称各国应确保提供商能够管理或降低通过使用工具(如mixer、tumbler)所造成的交易风险。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表示,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还应该能够冻结或禁止那些与被制裁个人进行的交易。

这份建议在短期内会造成什么影响?

数据分析公司Chainanalysis等公司警告称,目前的这份规定非但没有提高透明度,反而会促使相关服务机构关们或者想办法脱离监管。

不过,就在上个月,以美国为首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在维也纳举行的私营部门磋商会议上听到了这些担忧,但它们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

本周五,美国财政部长Steven Mnuchin在佛罗里达州奥兰多举行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全体会议上表示:

通过采纳本周所达成的标准和指导方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将确保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将处在监管部门的视野中,这将帮助金融科技行业远离非法活动。

随后,他补充称:

我们不会允许加密货币变成类似于密码账户的东西,我们支持正确使用加密货币,但我们不会容忍一些人将其用于非法活动。

特别提醒: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关于反洗钱政策的建议没有约束力;其成员国需要通过立法或制定规章来采用这些措施。然而,严重违反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标准的国家会被列入黑名单,会对其在外国投资产生影响。

此次出台的加密货币指导方针在于日本大阪举行的20国集团(G20)年度峰会前一周出台。而由19个国家和欧盟组成的20国集团一直推动协调各国的加密货币法规。

这些指导方针在美国为期一年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主席任期结束前出台(美国将于今年6月30日结束任期)。而轮岗的美国财政部官员Marshall Billingslea一直把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标准应用于虚拟货币列为其工作的首要任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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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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