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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夏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张健华

经历了数年的快速发展后,中小银行在迅速成长的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营风险。深究问题的根源,既有外部压力因素,更有中小银行内部管控不力的原因。有必要在重新校准中小银行经营定位的基础上,提升中小银行内部管理水平,强化外部监管和处置要求,促进中小银行稳健发展。

2019年以来,部分中小商业银行相继爆发风险事件。从5月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接管包商银行开始,7月和8月又连续发生了锦州银行重组和恒丰银行被注资入股等事件。在此之前,银行被接管的前例还是1998年的海南发展银行,距今已有20余年。中小商业银行融资难度上升,流动性溢价和信用风险溢价水平提高,风险等级被重新定位,实际风险状况和风险控制能力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总体看,经历了数年的快速发展后,中小银行在迅速成长的同时,也积累了一定的经营风险,突出表现为信用风险高、流动性风险高、合规操作风险高的“三高”风险特征。这既与其经营思想、法人治理和风控水平等方面的内因相关,也受到当前经济下行和监管处置手段有限等问题的影响,有必要在重新校准中小银行经营定位的基础上,提升中小银行内部管理水平,强化外部监管和处置要求,促进中小银行稳健发展。

中小银行发展历程

从一直以来的银行分类看,我国除政策性银行,工、农、中、建、交五大行以及邮储以外的银行均被称为中小银行,包括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总体上,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的资产规模大于城商行等,业务发展理念和风控水平也更为先进。但各家银行发展速度存在差异,中小银行内部也出现了较大分化。部分股份制银行资产总量甚至已接近国有大行。而经过前些年的兼并重组、跨区域扩张以及同业业务快速发展,部分城商行资产规模也已逼近股份制银行梯队。

纵观我国银行业发展历程,从1983年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分家开始,我国一直在逐步构建现代化的商业银行体系。1987年交通银行改制成为我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同年,招商银行在深圳特区成立,成为第一家由国有企业兴办的银行。1979年我国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在河南驻马店成立,此后城市信用社历经数次规范整治,于1995年开始陆续改制为城市合作银行,并于1998年最终统一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而最早的农村信用社于20世纪50年代就已经出现,后期于2003年以法人为单位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具体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三种形式,分别对应农商行、农合行和农信社。

随着各类中小银行的成立和发展,我国也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元化、广覆盖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有利于更充分地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有效促进了市场竞争和金融创新,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国金融业的整体服务水平。从国际经验看,中小银行在美国等国家的金融体系中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根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的数据,截至2019年半年末,美国资产规模在100亿美元以下的中小银行数量上占到全部银行机构的97%,资产规模占比为16%,是服务美国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核心力量。

中小银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小银行在快速发展并为实体经济和金融体系做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积累了较高风险,突出表现为信用风险高、流动性风险高、合规操作风险高的“三高”风险特征。

第一,整体不良率偏高,信用风险隐患较大。受制于历史经验和发展水平,中小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普遍较为薄弱,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滞后于业务扩张速度,易受到当地区域经济和客户结构的影响,部分城商行积聚了较高的信用风险。从实际数据看,2019年半年末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不良比例分别为2.30%和3.95%,均高于商业银行1.81%的平均值,与国有银行的1.26%相比高出更多。二者的拨备覆盖率分别为149.26%和131.52%,远低于190.61%的平均值,拨备对于风险的抵补能力较弱。农商行的信用风险状况相对差于城商行。更进一步看,由于不良贷款偏离度以及借新还旧等信用风险延后手段的存在,部分中小商业银行的真实信用风险还未充分暴露,实际资产质量问题可能更加严重。而拨备覆盖率则是一个典型的顺周期指标,一些银行存在多提拨备隐藏利润的倾向,而信用风险较高的部分银行则可能存在少记不良减少拨备的冲动。实际还原后,银行之间的经营差异可能会更大。在当前的信用风险环境下,我国中小银行在未来几年可能都将面临消化不良、维系正常增长的巨大压力。

第二,严重依赖同业融资,流动性管控压力较大。中小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存在较大分化。一些股份制银行虽然在全国都有网点,但吸存能力较弱,存贷比持续较高,而一些农商行虽然客户主要在当地,但存款一直较为充足,存贷比反而较低。这种分化有历史的原因、市场占比的原因,也有服务水平的问题。部分银行流动性管控压力持续较大,也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同时,为支持资产方业务快速发展,近些年大量中小银行过度依赖同业融资做大规模,流动性风险更为突出。部分城商行接近50%的负债都来自于银行同业,核心存款占比严重偏低,负债方存在结构性失衡,流动性来源很不稳定。这种依赖同业融资的做法,在市场平稳时期问题并不突出,可迅速做大资产负债规模,相对低廉的同业融资利率也能节约成本,但一旦市场出现流动性紧张,或者银行同业出现信用风险,由于市场对中小银行本身的信任度就不高,将会使得同业融资风险溢价大幅上升,严重时导致同业融资链条断裂,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如果将信用风险比作癌症喻示其致命性的话,那么流动性风险就是心脏病,既致命又迅速。一旦出现流动性风险,即使本身资本较为充足,银行也可能会一夜倒闭或被接管。国际金融危机时的北岩银行,以及我国2013年的钱荒事件,甚至此次包商事件后中小金融机构流动性一度紧张局面,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出同业融资的不稳定性及其可能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监管部门一直对同业融资保持审慎态度,巴塞尔Ⅲ对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有明确要求。而美国监管部门会根据银行流动性状况或负债结构确定监管重点,对依靠同业存款、大额存单和线上吸收存款的银行,将重点关注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

第三,合规经营意识薄弱,操作风险较高。合规意识薄弱,对操作风险管控不力,最终将转化为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并在经济下行时期充分暴露。甚至可以说,某种程度上信用风险的最大来源是操作风险。在过去数年中小银行的快速发展阶段,部分银行在经营上重扩张、轻风控,重短期利益、轻长期发展,对于合规经营和操作风险管控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习惯于打监管擦边球、在刀尖上跳舞,借助同业、表外、理财等业务无序扩张,从事高风险业务,在近两年的银行业专项风险治理行动中暴露出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近期一些中小银行发生的风险事件,某种程度上就是前期不规范经营、无视风险内控的后果显现。后续如果实体经济增长仍持续处于相对低位,留给商业银行增量换存量、时间换空间的余地就会比较小,难免还会出现个别银行的信用风险事件。

风险问题产生的原因

当前中小银行面临的一些风险问题在国有大行实际上也同样存在,但其风险的严重性和突出程度可能在部分中小银行暴露得更为充分。深究问题的根源,既有外部压力因素,更有中小银行内部管控不力的原因。

一是经营思想过于激进。按照一般的市场定位,中小商业银行尤其是区域性商业银行应在重点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精耕细作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来赢得自身市场地位。但在前些年的发展过程中,在“铺摊子、摊大饼”的经营冲动下,一些城商行跨区域冒进、经营链条拉长,但管理能力又跟不上业务扩张速度,异地经营的风险突出显现。同时,受高利润吸引,部分银行快速发展同业高杠杆业务,拉长交易链条,隐匿真实风险特征,激进式扩张的情况也较为突出。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等都是通过同业通道类业务等面向全国激进式发展的典型案例,风险警示意义较强,值得深刻反思。

二是法人治理亟待规范。目前,不同银行由于股权构成不同,在法人治理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一些银行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股东“一言堂”情况较为突出,股权关系复杂,存在大量套利交易和关联贷款,银行成为大股东提现的工具。当年的德隆系就是典型的股权关系复杂,监管难以穿透,出现了挪用大量客户保证金等风险违规问题。而在此次的包商事件中,据人民银行披露,包商银行89%的股权受到明天集团控制,大量资金被其长期违法违规占用,前十大贷款人中有一半以上被纳入了失信人名单,进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部分区域性银行受当地政府影响较大,仍带有强烈的行政管制色彩。一些地方政府在要求银行支持当地企业发展的同时,容易忽视企业自身风险状况和经营可持续性,导致大量信贷资源沉淀在僵尸企业、落后产能、低端产业上,没有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资源配置效率受到制约,也进一步影响了银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三是内部风控能力薄弱。我国中小银行增长模式较为粗放,风控能力普遍偏弱。对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足,习惯于先放后管、事后风控;风险偏好和风险策略容易流于形式,风险管理体系存在漏洞,经常出现分行钻空子、总行堵窟窿的情况;缺乏科学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风险计量和风险管理相对脱离,对风险的识别和预警反应较为滞后。在内功修炼不足的情况下,即便有的银行主观上可能并无道德风险,也容易在客户选择、产品设计以及业务模式等方面出现问题。这种情况下盲目扩大业务范围,涉足自身不熟悉的客户、市场和产品,必然会加速暴露其本身风控水平偏低的局限性,导致风险高发。

四是经济周期变化风险加速暴露。在经济增长较快阶段,商业银行发展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规模大小上。但进入经济下行期后,实体企业经营困难,利润增长整体疲弱,银行之间的风控水平差异将直接影响其盈利和发展。2019年前8个月,工业企业利润总额累计同比下降1.7%。行业周期性起伏变化加快,内部分化严重,例如2016年、2017年快速增长的汽车行业,自2018年下半年开始利润持续为负,部分知名车企存在破产风险。这些都对银行的市场研究、客户选择和风险预警能力提出了较大挑战。中小银行对行业风险的前瞻性判断以及行业信贷政策的有效执行对其资产质量有重要影响。特别是在当今的互联网时代,无论是上市还是非上市银行,都可能面临信息尚未正式披露就快速传播蔓延的情况,容易由信用风险进一步引发声誉风险、流动性风险,继而导致出现支付危机。

五是外部监管处置能力相对有限。根据美国《联邦存款保险改进法案》,FDIC拥有前置监管权。一旦发现美国银行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低于2%,就可强制接管或对其进行破产处置,而无需经过当地州监管部门的同意。在早介入、早处置的情况下,80%的流动性支持能够予以回收。美国银行业的处置经验表明,监管判断的准确性、处置的及时性对于防控风险至关重要。而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并无前置监管权,很难及时深入了解商业银行实际情况。历史经验表明,等银行资本耗尽、流动性枯竭、风险完全暴露后再接管,央行流动性支持的资金很难回收,不利于风险事件的处置和存款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存款保险机制建立4年来,每年收费约300多亿元,看似金额不少,但与我国银行机构的体量相比并不充足。一个机构出现问题,这几年的所有保费都会耗完。要对保费的合理水平进行评估,必要时可适度提高保险费率,更重要的是要提升其早期预警及处置能力。

提高风控能力的措施建议

中小商业银行面临的问题并不仅是微观个体风险。从单家银行规模看,现在城商行的资产规模动辄七八千亿元,按照FDIC对大银行的划分标准(资产规模100亿美元以上),也绝对属于大银行。从系统性影响看,很多中小银行与数百家金融同业开展交易,服务于数万家对公企业、个人客户等,部分农商行还同时设立了大量村镇银行,点多面广、影响广泛,需引起高度重视。在自身规模较大,且与市场存在密切联系的背景下,中小银行个体风险也可能会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

首先,应重新校准中小银行经营定位。美国芝加哥联邦储备银行归纳了社区银行的四个主要特征:规模小、传统银行服务模式、经营区域限制、将关系融资作为核心经营原则。这是根据美国银行业历史发展和市场竞争形成的。结合历史发展和竞争中的比较优势,我国中小银行应基于业务发展本源,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目标,摆脱“速度情结”与“规模情结”,重新校准经营定位。一是区域型银行立足于本地,积极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区域性银行应深耕本地经济、服务当地实体经济需求,充分认识异地经营风险,确保业务发展与管理能力相匹配。二是以传统存贷款业务为主谋求发展。城商行、农商行本身在吸收当地存款上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个人和企业存款相对较为稳定,过度发展同业业务反而会带来流动性的不稳定,增加资产负债结构脆弱性。过度依赖批发性融资所引发的流动性风险已经在始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中充分暴露,并受到高度关注。应强化对一般性存款的吸收力度,保持良好的负债结构,促进业务稳健发展。三是聚焦为中小企业服务。利用贴近基层、贴近企业的优势,深度挖掘细分市场,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水平。重视关系融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重要性,在深入了解客户“软信息”的基础上,提升对客户的风险识别能力,在支持企业发展的同时,有效控制风险。

其次,切实提升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中小银行要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首先要强身健体,提升自身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水平。一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意识,确保股权变更等公司治理相关管理动作规范有序,股权结构简单可穿透。强化关联交易管理,防范内部人控制问题,充分发挥公司治理对银行经营绩效的促进作用。二是全面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逐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着力加强信用风险管控,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排查力度,压存量、控新增,在谋求发展的同时加快消化不良压力。坚持制度先行、合规为底线,强化监管合规和内部操作风险管控要求。加强资负管理,控制杠杆率,在内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提高自身获取流动性支持的能力。三是扎实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围绕客户需求设计产品和专业化服务方案,着力提升客户体验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升持续发展能力。四是提升内部管理科技化水平。充分发挥中小银行创新活力,加强科技赋能。充分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拓展其在智能获客、精准服务和风险防控等领域中的应用,通过发展金融科技“弯道超车”,打造小而精的专业化银行。

最后,持续强化中小银行外部监管。有力的外部监管是有效防范和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要保障。各级监管机构应加强政策协调,增强持续监管能力,推动中小银行长期稳健发展。一是强化风险及时救助。考虑到后续中小银行风险可能还会进一步暴露,人民银行等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中小银行的流动性支持,增强对银行机构风险监管的前瞻性和精准性,在风险蔓延扩大前及时介入救助,在坚持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引导投资者形成理性稳定预期,有效防范个体风险传染升级为系统性风险。二是逐步赋予存款保险机构前置监管职责。存款保险在解决中小银行市场退出问题上,可以发挥更大作用。通过赋予存款保险机构一定的监管职责,使其及时深入掌握潜在问题银行实际情况,充分判断银行是否濒临接管边缘,提前介入问题银行处置,避免出现舆情广泛关注后再被动接管的局面。三是加快推动出台金融机构破产相关法律。金融机构监管是从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既有生就有死,要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破产、清算具体规则,促进问题银行有序退出,维护市场稳定。四是有效平衡地方政府对区域性银行的支持和管理。区域性银行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也需要地方经济的长久支持。地方政府应有效平衡对区域性银行的支持和管理,鼓励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规范性经营,同时加快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银企之间的信息共享和风险分担,稳妥有序推动僵尸企业、过剩产能重组或退出,促进盘活低质信贷资源。银行也要进一步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对于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但是短期内遇到困难的优质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持续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本文仅代表作者学术观点。本文刊发于《清华金融评论》2019年11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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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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