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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欧盟委员会成立了一个专家小组,专门负责审查现有欧盟法律法规对金融科技行业的适用性。

2019年12月13日,专家小组完成了审查调研工作,并发表了一篇名为《金融科技监管、创新与融资的30条建议》(Final report of the Expert Group on Regulatory Obstacles to Financial Innovation: 30 recommendations on regulation, innovation and finance)的专题报告。

专家小组指出,金融科技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产业。此前,欧盟地区颁布的《2018金融科技行动计划》(2018 FinTech Action Plan)、《欧盟单一数字市场战略》(Digital Single Market Strategy)、《消费者金融服务行动计划》(Consumer Financial Services Action Plan)和《资本市场联盟》( Capital Markets Union)等法规在推动金融科技协同监管方面都发挥了不小的作用。未来,欧盟地区监管机构应该继续秉持这一多维、协作监管思路,努力保持高标准的消费者保护、市场完整性和金融体系稳定性。

为此,专家小组特别建议在加密资产、金融数据方面采取更加大胆的政策行动,调整现有法规的适用性,紧跟市场发展变化的速度。例如:

1)正面应对新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技术、分布式账本技术)及其风险带来的挑战;

2)建立监管框架,确保对产生相同风险的活动采用相同的监管规则,保证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公正;

3)提高监管完整性,特别是在客户尽职调查(KYC)领域,降低监管分散给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带来的威胁;

4)打击大型垂直一体化平台的垄断行为,维持市场创新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5)适时调整数据监管规则,合理考虑金融数据与普惠金融发展对消费者的影响。

此外该专家小组还指出,国际合作对制定金融科技监管标准、增强监管政策互操作性方面同样也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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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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