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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2日,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发布了一条拟定法规的预先通告(notice of proposed rulemaking,简称NPR)。

本次新规的目标是对经纪转存款法规进行改革,消除现存的监管障碍,建立现代化的监管框架。

新规建议,通过这个全新的监管框架对资金存入安排是否属于经纪转存款进行分析。这其中包括保险存款机构(insured depository institutions,简称IDI)与第三方机构(如金融科技企业)之间出于各种商业目的而进行的各种资金存入安排,例如获得存款的途径、以及保险存款机构越来越依赖于新技术与客户进行互动等情况。

其次新规还建议,修改存款经纪人便利化方面的定义,使其适用于任何从事特定活动的个人,并保证全资经营的子公司在某些情况下符合“保险存款机构特例”(IDI exception)要求。

再次,当经纪机构或经纪人与其客户业务关系的主要目的不是通过保险存款机构进行资金存放时,也可能会面临FDIC有关“主要目的”特例情况的重新定义。FDIC将为希望使用主要目特例情况的第三方机构建立专门的申请流程,并要求提供持续报告。

1989年,FDIC首次颁布了经纪转存款监管法规,通过经纪转存款分类恰当反应银行业发展变化。借助本次拟定法规修改,FDIC希望继续维持这一领域资金安全。

目前,FDIC正在就本次拟定新规进行公开意见征询。征询从12月12日开始,为期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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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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