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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共和党众议院议员Paul Gosar提交了一份《2020年加密货币法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提议,希望借此推动美国加密货币行业监管。

《草案》对加密商品(基于区块链的可替代商品)、加密货币(基于区块链的美国货币或合成衍生物表现形式,包括稳定币)、加密证券(基于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债务、股权和衍生品工具)进行了定义。根据这一定义,“加密证券”中不包括在美国财政部注册为货币服务业的产品,或完全符合《美国银行保密法》以及所有其他反洗钱、反恐金融和筛查法律的产品。此外,《草案》还对数字资产、联邦加密行业监管机构、综合稳定币等概念进行了定义。

《草案》指出,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为加密商品的唯一监管机构,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加密证券的唯一监管机构。《草案》还要求,这两家机构必须公布可以创建及进行数字资产交易的认证注册机构名单,并对其进行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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