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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7日,马来西亚国家银行(Bank Negara Malaysia,简称BNM,即马来西亚中央银行)发布《数字银行许可框架征求意见稿》(Exposure Draft on Licensing Framework for Digital Banks)。据悉,马来西亚央行首批将颁发最多5张数字银行牌照,这也是马来西亚央行推动金融创新的系列举措之一。

征求意见稿指出,希望这类数字银行能够为更多服务不足市场的消费者提供负责任的、可负担的传统/伊斯兰金融服务。

征求意见稿要求,数字银行运营必须遵守马来西亚《金融服务法(2013)》(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3)和《伊斯兰金融服务法(2013)》(Islamic 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3),积极保护消费者利益,应对洗钱和恐怖融资威胁。不过,马来西亚央行对此类数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压力测试和公开披露方面也提出了更为简化的监管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马来西亚央行还专门强调了数字银行的资本要求。征求意见稿要求,数字银行运营的最初3到5年内,资产门槛最多不超过20亿林吉特。此外,数字银行运营的最初3至5年间,最低无损资本总额不得低于1亿林吉特,运营5年之后不得低于3亿林吉特。

马来西亚国家银行邀请各相关机构和个人针对该意见稿发表反馈意见。所有反馈意见均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其中必须提供明确的理由和附带的证据或说明,以便马来西亚国家银行进行评估。

本次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2月28日。马来西亚国家银行会根据反馈意见,在2020年上半年完成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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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未央网专栏作者发表,属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观点,未经许可严禁转载,违者必究!首图来自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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